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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由来

作者:张劲夫




  “最小与最大”:孙冶方对我的启发

  


  我于1982年夏到国家经委工作,此前担任过四年半财政部长。很多年里,我深受孙冶方同志这段话的影响:“什么是经济呢?就是以最小的耗费,取得最大的效果。我们通过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研究来证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资本主义能够以最小的耗费取得更大的效果,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孙冶方同志还提出,要为恩格斯在1842年底至1843年1月写的《政治经济学大纲》中的一句名言恢复名誉:“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恩格斯的这篇经典著作和这句名言,曾被马克思推崇为“天才的”著作和名言。

  孙冶方同志的这个思想对我启发很大,我把它概括为“最小与最大”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所谓“最小与最大”,就是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这也是马克思扩大再生产理论的核心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曾论述说,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界限,是剩余价值是否转化为追加资本,投入新的生产过程。由此我进一步认识到经济效益的重要性,认识到社会主义企业积累的重要性、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性。因此我一到经委工作,就着重抓经济效益问题。

  抓经济效益,就必须重视资本主义时期建立在协作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要进行社会化大生产,就要在世界范围内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才能够不断进行扩大再生产。资本主义在它建立不到100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以前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都要大得多、多得多,这是一个原因。

  当然资本主义存在本身难以克服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制度由于解决了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就有可能在协作基础上把社会化大生产组织的更好,从而做到以更小的投入,取得更大的产出;以更小的消耗,取得更大的效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到前苏联模式的影响及自身的原因,我们几经挫折,教训颇多。改革开放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有可能放手抓经济效益,抓社会主义积累,实实在在地抓社会主义发展速度。

  

  股份制改造的最早设想

  

  抓经济效益,就涉及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改变前苏联模式“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集团。那是1983年前后,改革开放已起步几年,对于一些重要问题诸如把企业从政府附属物变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按经济规律办事等等,许多人思想上已取得共识,但要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贯彻落实,还需要有很大勇气去努力、探索。

  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联合,在当时就需要勇气。因为把单一企业变成多个所有者共有的企业,就需要进行核心层的资本联合,需要确认和确定资产所有权。科学的办法,就是实行股份制:把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明确哪些股份归谁所有,这是对所有者的确认(定性);同时明确有多少股,这是对所有权的确定(定量)。用定性和定量的办法使资本归属明确化,这是所有制的科学化。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经过一百年发展逐步形成的这一套处理产权关系的科学方法,完全可以用来处理公有制的产权关系。

  在意识形态问题上,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企业实行股份制,究竟是姓“资”还是姓“社”?我请教过蒋一苇、厉以宁、王珏等同志,蒋一苇回答我说:股份制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会”,而是姓“中”,它是一个中性事物,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为社会主义服务。他还说:资本也是一种中性事物,过去了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我们把资本改称为资金,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资产的价值形态就是资本,它可以属于公有,成为公有资本,也可以属于私有,成为私有资本,它本身并不注定属于谁有。把资本按等额划分为股份,成为股本,也是中性事物,它可以属于公有,成为公有股,也可以属于私有,成为私有股。

  我同意蒋一苇的观点,补充说:“股份制”性“商”,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产物。我当时还形象地说,我们搞企业集团,是要把企业组成若干个“国家队”,成为能够与资本主义竞争的团队,成为小平同志所说的够格的社会主义企业。这就是我当时提出实行股份制设想的来由。

  

  重庆试点

  

  理论是这样认识,实践则要从试点开始。到1983年,我提出,由我和蒋一苇带着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热心于搞股份制的同志,去重庆搞试点。为什么选择重庆呢?1、重庆是被国务院认可的综合改革城市;2、蒋一苇不仅是中国社科院工经所长,同时还是重庆市社科院院长;3、重庆市支持蒋一苇办了一个很有份量的《改革》双月刊刊的;4、重庆是内地大都市,试点有成绩固好,试得不好对外影响也不大。

  我提出去重庆试点的想法后,当时的国务院领导比我还积极,他说:此事由体改委牵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要试点。这就把我原来设想的由学术机构力量去试点,变成由政府层次牵头去试点了。这样做影响很大,各地也有在此前后进行股分制试点的,一度形成了“股份制度点热”。

  我和蒋一苇及工经所的同志乘火车去重庆试点,一路上讨论得很热烈。大家对职工持股意见较一致,对“企业股”争论最大。蒋一苇认为,这是新的探索,是一种劳动共有股份制,社会主义企业实行股份制,可以有自己的特性。但多数同志不同意。我当时的态度是,在不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内可以试点,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国际惯例,不搞“企业股”。争论的具体内容,这里我不赘述,大家有兴趣可以阅看蒋一苇《我的改革观》文集内的《论股份制》一文。

  在重庆,我们选择了两个试点企业,一个是嘉陵摩托集团,与河南一个军工厂实行资本联合;一个是中药企业,以著名的“老君阁”中药厂为核心组建企业集才。蒋一苇亲自组织讲话,鼓励嘉陵要努力成为中国摩托大王。讲话稿登在《改革》双月刊上。

  回京后,重庆嘉陵来人反映:试点不顺利,嘉陵遇到“三不变”(企业录属关系不变,财政利润上缴渠道不变,企业所有制身份不变)的阻力。我找军工口的主管同志谈了话,后来嘉陵企业集团取得很大成绩,在电视广告上被称为“中国摩托之王”。

  现在回想起来,前苏联模式在意识形态方面和经济结构方面对我们影响很大。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大胆突破,才能迈步前进。

  

  成立证券交易所的“国务院汇报会”

  

  到了80年代后期,各地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日益增多,有的自行印发股票,进行店台交易,导致无序运行。深圳因靠近香港,更是出现了“股票热”。客观情况已提出了建立“证券交易所”二级股票市场的迫切要求。

  按照小平同志指示,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要采取“热情关怀,因势利导,存利去弊”的方针,加以支持引导。恰在此时,中信等九个单位的同志提出了联合设计证券交易所的方案。国务院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指定姚依林和主持一个会议,邀请这几个单位的同志到中南海来汇报。会议于1988年11月4日上午召开,并通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安志文、杜润生(因事未到)、顾问吕东、杜星垣、周建南、李东冶、等同志以及计委、体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局、国务院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主要由张晓彬同志汇报“关于开办证券交易所问题研讨情况”。汇报的主要内容有三个主面:

  1.关于开办证券交易所的必要性和时机。汇报认为,实行股份制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将企业置于投资者的评估和监督之下,使企业形成自我约束机制,端正企业行为,促进管理规范化,提高企业经营情况的透明度。如果没有股票市场机制,很难使企业股份制进入规范化轨道。这就要求证券交易市场与企业股份化同步进行。现代化经济发殿中的证券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不能放任不管,而是有组织地发展起来的。交易市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当前股份制正在进行逐步试点。证券交易市场的设计、组织管理、法规等,也应当及早进行研究制订,使股票市场能够在科学的管理下顺利发展,把证券交易市场的风险控制在社会所能接肥受的范围内。

  2.关于证券交易所管理体系的形成与市场的组织。汇报认为,形成正常的市场,要有统一的立法、执法和协调的政府管理系统,即证券管理委员会,还要有以一个主要交易所为中心的市场体系。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组织货源,即选择一部分能够上市的企业;二是组织购买力,使国家、企业、私人的资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三是组织市场交易,这是十分复杂的。证券市场的经营者主要应由现有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参加,商业银行不宜进入股票市场。

  3.关于对开展证券交易所筹建工作的建议。汇报建议,组织专门协调管理机构,先由体改委牵头,计委、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以及金融界代表参加,组成国家证券管理领导小组,今后在适当的时机成立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汇报还对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地点提出了建议。

  整个讨论过程中,气氛十分热烈,最后形成以下几点共识:

  1.从总体上看,建立证券交易所,目前条件尚不具备,但从今后改革发展趋热来看,这是必要的。有的同志概括为一句话:“条件不具备,但非搞不可。”为此,要紧锣密鼓地抓紧进行设计。对一批青年同志自发地研究设计,会议表示赞赏,希望在一年内提出设计方案,并称此做法为“民间发起,政府支持。”

  2.要抓紧立法。可以先拟订条例,经过一段实践再起草有关法律,报请人大批准立法。市场经济当然要有资本市场,但资本市场的推入、运行、管理等必须有法可依,不能无序运行。

  3.对股份制企业,要参考国际会计审计制度,务必将资产负债等财务情况透明化,以便让国家管理部门和股民审定其是否符合入市条件。

  4.抓紧培训人才。从业人员在正规大学毕业后,还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5.交易所地点,要考虑其经济条件、金融条件、信息条件、人才条件等来选定。

  6.国务院各部委由体改委牵头,组成国家证券管理领导小组,并指定我参加。我当时说,要组织一支志愿兵,我愿报名一名志愿兵。

  这次会议被称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第一次推动”。此后,1990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市建立“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成立“证券监管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的青年同志办了一份刊物(证券市场周刊),用我的名义写了发刊词,现在发行量已达28万份。

  

  深圳股票风波事件

  

  回顾这段历史,要讲一件“小事”——“深圳股票风波”事件。

  1992年8月9日(星期六)和8月10日(星期一)这两天,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监察局将出售中国股民盼望已久的新股认购抽签表。这几个单位告示股民:发行国内公众股5亿股,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500万张,认购表中签率10%(即5万张表有效,可以购买股票1000股),将在30万个网点同时发售,发售时间为8时至18时,每张抽签表收费100元等等。

  各售表点前提前三天就有人排队,购表者包括男女老少、本地外地工农商学生共120万人;成捆的身份证特快邮递至深圳。排队者前心贴后背紧紧挤在一起长10小时,还有外地数万股民涌进深圳。

  至8月9日晚9时,500万张新股认购抽签表全部发行完毕。尽管下午四时下了倾盆大雨,但人们站队不散。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发布《认购抽签表发售公告》宣称:“属于1992的发行规模的中签表,今年认购不完的,1993年继续有效。

  中签者满身臭汗眉开眼笑,未中者满身臭汗垂头丧气。营私舞弊暗中套购认购表的行为被许多群众发现,人们怨心载道,怒不可遏。

  发售网点前炒认购表猖獗,100元一张表炒到300元至500元,香港新闻媒体当场捕捉到火炒卖镜头并迅速播放。愤怒的人们写下了“下午到市政府评理”的字句。激进的人们打出了“反对贪污、要求公正”,“反对欺骗、要求公平”、“严惩不贷营私舞弊者”、“吃多少,吐多少”等标语,游行示威也开始了。

  8月10日晚,深圳市长助理出面会见请愿者,宣布了市政府5项通告,决定再发50万张认购表。并宣称:政府将彻底查清舞弊者,欢保卫祖国大家举报。

  人们仍不散去。午夜12时,警察与示威者开始发生冲突。

  8月11月日下午2时,新增发的50万张新股认购抽签表兑换券开始发售,次日全部售完,秩序良好。8月11日晚,深圳市长关良玉发表电视讲话。8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证券交易法》(草案)起草小组一行十人从北京抵达深圳,进行为期8天的调查研究。

  8月10日至8月12日,某家新闻单位接到举报电话几十个,接待来访群众十几批。有一家银行分行承认:共有15000张表,实际公开售出只有4000张,其余全部走了后门。

  8月30日,郑良玉市长向市人大常委汇报工作,心情沉重,承认政府组织工作没有做好。早些时候,这位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创深圳特区佳绩的郑市长对8月10日风波痛心疾首,甚至在一次市局级以上干部会上泣不成声,多次痛哭。海内外专家、学者几天来纷纷陈述己见,普通认为不要大惊小怪,要总结经验,继续前进。

  此后不久,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基在会见香港一位客人时指出:“深圳股票事件是一次技术失控事件,当然其中包括很多人为因素,国家将会切实查办贪污行为,而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技术失控的问题,则需要吸取有关经验教训。”

  有一位青年学者认为:8月10日风波产生的重要原因,是股市宏观调控上出现了一些失误:一、银行利率,背道而驰;二、股票供应,严重失衡;三、股票运作,空间太窄;四、表证认购,弊端丛生。这位青年学者认为,造成以上四大失误的最根本原因,是用计划经济的方法,用行政干涉的手段来调控股份经济,这是最大的不规范。他还认为,8月10日风波警示人们,靠长官意志,靠计划行政手段来管理股市,只能越管越死,越管越乱。股市必须用市场经济规律调控,才能活而有序,避免新的风波发生。

  后来,深圳市政府认真查处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结吸取了这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探索前进,逐步走向规范发展,创出可喜的业绩。到中国证券市场十周年时,深交所已成为拥有总市值超过2万亿元的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