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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末:汉口法租界电影检查风波

作者:汪朝光




  1896年,电影这门新兴艺术,在其诞生的第二年,便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很快就成为中国大城市中广受欢迎的新兴娱乐形式之一。但是,随着影片上映的增多,其中一些刺激性的情节与表现方式所造成的不良社会效果,如模仿影片情节的犯罪等等,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担心。尤其是进口外国影片,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相距更远,被一些人认为“纯驳既不一致,而营业者为揣摩顾客心理起见,又专喜寻取奸盗邪淫之事实,以博庸众之观听”,因而要求“迅订检阅取缔之章程,颁行全国,以抗薄俗”。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1926年2月,北京政府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会戏曲股成立了电影审阅会,拟出了《审查影剧章程》,规定国内外影片“均须经本会审定后方准映演”,并规定有下列情形者“应禁止之”:迹近煽惑有妨治安者,迹近淫亵有伤风化者,凶暴悖乱足以影响人心风俗者,外国影片中之近于侮辱中国及中国影片中之有碍邦交者。有下列情形者“得令其裁剪或修改之”:情节乖谬不合事理者,形容过当易起反感者,意在劝戒而反近诱惑者,大体尚佳间有疵累者。但是,因为北京政府的权力所及范围有限,此章程实际上未能推行于全国。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开始统一全国的电影检查制度。国民党号称“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并以“党治”为核心建立了一套施政体系。相较于旧时代北洋军阀对意识形态功用的无知与淡漠,国民党相当重视意识形态的功用,并且因为北伐战争的成功经验,而对宣传的作用非常看重,电影这一影响甚大的艺术门类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国民党当局的视野,所谓“利用电影促成三民主义之实现,及辅助各种事业的进行”。1929年6月,国民党中宣部召开全国宣传会议,通过《确立本党之文艺政策案》,要求“一、创造三民主义文艺;二、取缔违反三民主义之一切文艺作品(如斫丧民族生命,反映封建思想,鼓吹阶级斗争等文艺作品)”。电影亦因此而被纳入国民党文艺政策的总体框架之中。
  国民党电影政策的核心,是通过电影检查控制电影市场,进而引导影片制作的趋向。1929年4月1日,国民政府内政部与教育部颁布了《检查电影片规则》,决定于当年8月1日实行。该规则实行电影的分级检查制度,规定省一级由民政厅与教育厅办理检查,县和市由社会局、教育局和公安局办理检查,并对电影检查标准作了大略规定,即:一、不违反党义及国体者;二、不妨害风化及公安者;三、不提倡迷信邪说及封建思想者。从此,各省市均陆续开始实行电影检查。然而电影检查制度建立的过程并非完全一帆风顺,电影检查当局与电影发行放映商,尤其是外商,在如何实行检查以及以什么标准进行检查方面,发生过或多或少的冲突。就在新的电影检查制度刚刚开始实行的1929年底,发生了汉口市电影检查当局与法租界电影院的冲突,酿成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北伐战争期间,武汉三镇是全国关注的中心城市之一。北伐军在这里与北洋军进行过激烈交战,1927年初汉口发生了民众收回英租界的行动,国民政府也一度设立于武汉。应该说,武汉三镇是受以北伐为高潮的20年代中期中国国民革命运动影响最大的城市之一,这样的背景,对我们了解汉口法租界电影检查所引起的风波是有意义的。
  汉口英租界虽于1927年初被收回,但其它国家的租界仍然继续存在。国民政府规定的电影检查制度于1929年8月1日开始实行后,汉口循例由教育局负责此事(社会局与公安局共同参加,但由教育局负责)。该局制订了审查影片规则,除与内政部和教育部颁布的《检查电影片规则》一致之处外,还规定凡与我国国情不合者,无论中外影片,一律取缔。自该规则颁布后,市内各电影院均能遵照办理,唯独法租界内的电影院自恃特殊,拒不遵办,于是而有种种交涉之发生。
  汉口市内有“百星”、“新星”、“世界”、“百代”、“中央”、“维多利亚”等多家电影院。前三家电影院均能遵命办理电影检查,后三家电影院位于法租界,其中“百代”电影院以放映中国影片为主,因此虽然对检查一事阳奉阴违,当局尚能容忍。但“中央”与“维多利亚”两家电影院以放映外国影片为主,被当局认为“其中情节良好用意深邃者固多,而与我国国情不合者,亦在所难免”。因此早在当局的注意之中,一再训令该两家电影院将影片送审,并派人前往直接交涉。然而,该两家电影院自恃地处法租界,又由外商经营,有特权庇护,对当局训令置若罔闻。非但如此,在该两家电影院的示范作用下,其它本已同意实行检查的电影院,也以此为由,对检查意存观望。电影检查不仅要放映商破费一笔检查费,加大了放映成本,而且对于一些有违检查标准的题材和描写方式,还要进行删节,甚至可以禁映。因此,电影发行放映商本质上都企图逃避检查,此为利益使然。但因为带头抗拒检查的为外商影院,则使此一问题复杂化,本为遵守中国法律与否的问题,却兼有了中外关系及中外交涉的性质。
  两家外商影院抗拒检查的行为,直接影响到电影检查的有效性。为了解决此一问题,1929年8月27日,汉口市政府教育局局长王怡群上呈汉口市市长刘文岛称:“电影片属社会教育之一种,关系至为重要,职局负有提倡审查取缔之责,对于优良影片,自当保护以示提倡;对于不良影片,亦应禁止以示取缔。无如各电影院,只图营业发达,不计社会利害,每每开演违禁不良之影片,冀以迎合一般恶劣心理,而引诱其观听,一经严令禁止,即以租界为尾闾,或永远开设租界内,藉外人为护符;其流弊不仅使金钱外溢,贻害社会,且予所属范围内各戏院以取缔不公允之口实,而损失政府之威信,倘不设法使租界内所有影片同样呈受审查,则一轻一重,难免畸形之讥。况收回教育权,为本党最重要之主张,而利用戏剧影片,又职局施行社会教育之要图,尤不宜置租界戏院于不闻不问,而碍整个教育计划之进行。”此函提出请市政府转请湖北交涉员公署交涉员李芳即向法国领事交涉,“暂令该法租界内开设之‘中央’、‘维多利亚’两影戏院,将所映演之电影片,先行送由职局审查后,方能开演,以重教育,而尊主权”。恰逢此时,有人向汉口市社会局举报“中央”影院放映“肉欲与情魔淫片”,社会局将此转报教育局,要求查办。教育局即以此为由,向市政府呈文称:“中央”影院放映影片,“有伤风化,系属实情”,要求交涉员转咨法国领事,“以后不得映演不良影片,并须先行呈送职局审查”。刘文岛收到该两文后,即批转湖北交涉员公署办理。汉口教育局还同时函告市公安局,要求凡未经审查通过之影片,不得印发广告。于此可见,汉口市当局对于此事很为看重,意图通过外交交涉,尽快解决此一问题。
  然而事情的进展却远不如汉口市当局预期之简单顺利。法国领事接到公函后,于9月16日通过交涉员公署复函,强词夺理地声称,该两家电影院系意大利人开办,中方应与意大利领事交涉。交涉员公署认为其“答词狡展,莫测用意”,“理由既不充足,言辞复又荒谬”,“蔑视我政府,侵夺我主权,于斯可见”。其后,汉口市当局向法国领事表示,既然意大利人开办之影院应向意大利领事交涉,则华人开办之影院,中方自当有权查办。法国领事竟然答复说,“此种取缔责任,纯属租界捕房范围”,“故贵国当局若正式前往参与取缔,绝对徒然”。完全表现出对中国法律与尊严的不屑与蔑视。
  既然法国领事以该两家影院为意大利人开办为由,将此事推之于意大利领事,汉口市教育局又请交涉员公署向意大利领事“严重交涉,务期达到圆满目的,俾租界内外影片取缔办法,完全一致,免滋贻害,而重主权”。殊不料意大利领事接到公函后,答复与法国人如出一辙,同样毫不顾及中国的主权,而充满了傲慢与无理。他们在九、十月间两次答复说:一、该两院影片,业经上海工部局审查,如有伤风化之影片,即不能通过(当时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设有电影检查机构,专事对租界内上映影片的检查,汉口上映的影片,多数由上海转运,故意大利领事有此语——作者注);二、本人自己与别人常至该两院观演,从未见其映演淫片;三、该电影院呈审影片于其所管辖以外之官厅,为不可能之事实;四、该两院与影片主人立有合同,不能往返费时预先呈审;五、印发广告事,如果该电影院营业合法,而教育局加以抵制,于理似有未合。汉口市教育局在复文中对意大利领事的谬论予以逐项驳斥说:一、上海工部局系外国人所设之官厅,职权完全操诸外国人之手,姑毋论该两院所映影片,已否经工部局审查,工部局审查是否合法,总之上海工部局不能代表中国官厅;二、该领所谓别人,如系意大利人,则与该领有关系,当然为意方说话。如系中国人,则举报者亦为中国人,不知该领何解。如既观演该片,而不加以取缔,反谓从未见其演放淫片,益证明该领当然为本国说话为非诬。如未观演该片,而谓从未见其演放淫片,未免作谎语;三、查法租界系中国领土,非割让区域可比,易地而处,如中国人在意大利领土内经营电影院,该国官厅能否放弃不予干涉;四、影片须经官厅预先审查,此种规定,想不独中国为然,且本市他家呈审影片,并未感受困难;五、营业是否合法,以该两院遵审影片与否为准,如遵章呈审,则影片属社会教育,敝局当奖励宣扬;如不遵章呈审,则敝局责任所在,当然照例取缔,不能由该意领一人之许可,即谓为合法。意大利领事接到中方驳复后,又于10月底回函谬称:两院放映影片,既经外国官厅与上海工部局查验,演映于沪,彼处人民未尝异议,何故在汉又要呈审。若谓沪江之中华人士道德思想,不及汉者严厉,本领事殊不之信。教育局据人举报,本领事不知其人,试问以一人之异议,而足以证明其为不道德影片乎。上海法租界所演之影片,中国官厅既不加以异议,何以教育局对于汉口法租界所演之同样影片持异议乎。
  由于法国和意大利驻汉口领事公然恃以强权,罔顾公理,致使汉口市当局几经往返交涉,迁延三月,仍未能使两家影院同意审查影片。在当时情况下,法、意租界尚未收回,中国主权不能及于租界亦为事实。汉口市当局承认,“吾国人稍有血性者,无不认收回租界为急不可缓之事。但在中国今日情况之下,外而边陲多事,内而反侧不安,势不能不忍痛须臾,计策万全。惟整个收回,一时固不可能,至于电影影片之审查权,则不能因循放弃”。本此方针,汉口市当局既不希望因为电影检查问题而引致外交纠纷,无意以强力在租界推行电影检查,但亦不愿就此束手,而使今后对外商电影院之管理更为困难。在外交交涉无结果的情况下,便只能出于消极抵抗之方法,意图以此迫使外商就范。10月底,汉口市教育局上呈市长刘文岛,要求“一面固宜以正当理由,与该领等作积极之交涉;一面似宜另筹可能之方法,为消极之抵制;双方并进,以期于最短期间,达圆满之目的。”教育局提请市政府函令汉口市各报馆,对于“中央”、“维多利亚”两影院广告,不予登载,以为消极抵制。刘文岛随后即令教育局函请市党部转令武汉各报馆,不予登载该两家影院之广告。而没有广告,便意味着该两家影院的放映片目不为广大观众所知,其营业不能不大受影响。
  在报刊拒登广告未能立即迫使该两家影院同意接收检查的情况下,11月9日,汉口市教育局特邀请市党部及公安局和社会局各派代表,到教育局开会协商对法租界两家影院的进一步抵制办法。经过讨论,与会各方一致决议:由教育局函请市党部,继续通令各报馆不登载两院广告,并通令各民众团体转知各民众不到该两院观看电影;函请公安局通令各岗警,不准两院散发传单及张贴广告及戏报;函请公用局转饬公共汽车管理处,禁止该两院在汽车上张贴广告;呈请市府通令各机关职员不到该两院观看电影;通令各教育机关职员及学生不到该两院观看电影。同时由教育局呈请市政府,会同市党部,函请交涉员公署,严厉向法国领事交涉,作最后谈判。会后,刘文岛发出市政府指令,分别函令市党部、交涉员公署及所属各局查照办理。教育局也向下属学校发出训令,要求全体职员学生不去两院观看电影,以示抵制,而利交涉。
  上述各项措施自11月15日开始实行后,已经越出消极地不予刊登广告之范围,而是由主管当局积极地劝阻观众不去该两家电影院观看电影,尤其是各机关职员和学生,肯定可以遵守当局的劝告,对于影院的影响自然更大。生意人毕竟以利益为重,观众不来看电影,拒不检查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自上述措施实行后,该两家影院的态度明显软化,主动向电影检查当局申请遵章检查。11月25日,该两家影院致函当局称:“前奉令检查事,本拟早经呈请,缘敝院主不识华文,华经理因事离汉,以致耽延,殊深歉状。查敝院所映影片,向遵党纲,稍有不合者,即不开映,至钧局检查事,在此训政期间,尤属至当”。自此,“中央”和“维多利亚”两影院所映影片,概须经检查后方得上映,汉口市教育局同时函告各机关,停止实行以前针对该两家影院的各项禁令。既然这两家外商电影院同意接受检查,其它华商电影院更无理由反对检查,电影检查制度从此在汉口得以较为顺利地实行,此场不大不小的电影检查风波终以法租界电影院的遵令检查而告结束。
  综观汉口法租界电影检查风波的全过程,充分反映出外国电影商人在租界制度的庇护下,自恃特殊,蔑视中国法律与主权的蛮横无理,此种行为还得到其所属国当局的有力支持。而汉口市有关当局实行的电影检查制度,姑无论其内容如何,至少其当否实行,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却因租界之特殊地位而险告夭折。但汉口市当局在当时客观环境不容强行实行检查的情况下,运用了适当的交涉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与租界当局和影院交涉,从而使此一事件最终基本上得到了于中方有利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发生在汉口这一大革命高潮的中心之地,恐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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