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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人案件”始末

作者:魏敬民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发生一起轰动国内外的重大错案,那就是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案(也叫"三六"大案)。所谓"叛徒",就是在日寇势力侵犯华北的1936年,经中共中央批准,被囚禁在国民党北平监狱的这些同志,在监狱主管当局印好的"反共启事"上签了字而离开监狱,投身抗日斗争的那段往事。
  
  狱中党支部组织两次要求无条件释放的斗争没有获得成功
  
  1931年1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会后,王明推行"左"倾冒险主义的政治路线和宗派主义的组织路线,派遣许多中央代表或"新的领导干部"到各地去,对革命根据地和白区地方党组织进行所谓"改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原顺直省委被撤销,中央派陈原道、徐兰芝到天津组成新的顺直省委。当时,多数党员对六届四中全会和党中央的一些做法有意见,因此省委成员经常在旅馆里开会,激烈地争论问题,甚至忘记了所处的地下工作环境,吵起架来,被敌人侦知。2月,省委遭到了大破坏,30多人被捕。
  省委机关遭破坏后,中央又陆续派一批人重新组建了河北省委。省委机关随后迁至北平。当时,党内情况仍很混乱,新来的人跟下面不联系或联系不上,不积极工作,而北平基层组织又与党失去了联系,单独活动。就在这时候,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参与特科工作的顾顺章于4月在武汉被捕叛变,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的向忠发6月在上海被捕叛变。当月,河北省委又遭到大破坏,由于出了很多叛徒,破坏的面特别大,包括天津、北平两个市委的人员在内,不到一星期时间,就有300多人被捕入狱,薄一波等也在这300多人中间。
  被捕的人都被关押在北平城东的帽儿胡同看守所。审讯团对被捕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采取突击审讯的办法,要他们立即"转变"(即叛变),供出组织关系,立即破获共产党机关和立即逮捕共产党人。三个"立即"做到了,就让他们加入"青年爱国组织",从事反共事业,也叫做给"出路"。
  在头一周,敌人的办法从表面上看是"成功"的。那些对党不满、对革命悲观失望的人,在敌人这一猛击之下就立即"转变"了。叛变者多为中央新派到北平的河北省委的人,而其中又多是留苏学生,例如廖划平、杨缉安、李国瑜、郭亚先、赖德、史汉仙等。他们的叛变又影响了一些其他的人,一时形成了所谓的叛变浊流。面对这股叛变浊流,薄一波、乔国桢、胡锡奎等人非常着急,当时他们被分别关在三个牢房里,三人就隔着墙缝互相商量制止叛变歪风的对策。经过暗中串连和积极工作,向大家说明革命并不会因为省委的破坏而失败,革命总是要胜利的。要求每个革命者都要经得起法庭上的考验,并给大家提出一些对付审讯的办法:不要供出任何机关、任何人;不要讲有损于党、有损于革命的话;不要在敌人准备的什么宣言上签名;打"官司"只打自己的,不要跟其他人连在一起。在不违背这几个条件的原则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付敌人。这样教育的结果,使一些思想不坚定的人坚定下来。经过一个多月的斗争,他们粉碎了敌人的阴谋,取得了胜利。
  后来,经过伪行营军法处判决后,这批政治犯被关押到北平草岚子监狱。
  在草岚子监狱,这批被捕人员组织了狱中临时党支部,在党支部的带领下,与敌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组织两次争取无条件释放的统一行动。
  第一次是在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上海抗战以后,国内抗日救亡运动走向高潮的时候。狱中党支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提出,要抓紧目前的有利时机,开展一次无条件释放全体"政治犯"的斗争。首先在全体"政治犯"中间进行酝酿,大家在斗争的内容和方式上取得一致意见后,给当局写了一封要求无条件释放的公开信,信的主要内容是:国民党采取不抵抗主义,把东北三省、3000万同胞拱手送给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处于危亡时期。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人们,都应当奋起抗日。我们都是爱国青年,你们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我们。
  这次斗争没有达到目的。
  1932年初夏,他们又用同样方式争取一次,仍然未能达到目的。但他们的斗争从未间断过。
  
  "让你们出来是刘少奇代表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的"
  
  1935年11月,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结束,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代表,被秘密派到天津,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一天,时任北方局组织部长的柯庆施来到刘少奇工作处--北洋饭店。一见面,柯庆施就抱怨干部奇缺,他这个组织部长实在是徒有虚名。刘少奇和柯庆施又谈起了华北的形势。当时"何梅协定"签订后,国民党在华北的势力被削弱了,中共的生存和斗争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另一方面,日军却步步逼近,他们策动亲日派、汉奸在华北发动"五省自治运动",企图进一步吞并华北五省。平津危在旦夕。一旦华北落入日本人手里,监狱中在押的同志便性命难保,东北监狱里的党员在日寇占领时就已经被大批屠杀。
  话谈到这里,柯庆施灵机一动,向刘少奇提出建议:让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院的党员履行敌人规定的手续,及早出狱。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缓解北方局干部缺乏的困难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日寇占领北平后,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刘少奇闻言,心为之一动,被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院的几十名党的优秀干部,也在牵着他的心,但他也知道,所谓"履行出狱手续"意味着什么。
  思索片刻,刘少奇还是点了点头,对柯庆施说:"我个人同意。但事关重大,必须请示中央。"党中央经过缜密研究,让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张闻天代表党中央给刘少奇和北方局回电,批准了这个非同寻常的营救决定。
  柯庆施当即找到徐冰(当时叫邢西萍),说:"北平关押着一批同志,与其他们在监狱里坐着,就不如出来为党工作。你不认识他们,你手下有个关系叫孔祥祯,他同狱中的同志熟悉,可以叫他写信送到狱中去。"柯庆施还特别郑重说明:"这是中央指示叫这样办的。"
  6月,柯庆施代表北方局对北平市委书记李葆华说:"‘何梅协定‘签订后,北平很可能被日本占领,要想办法把监狱中的同志救出来,否则他们将会被日本人杀害。"他让李葆华转告徐冰,务必抓紧办理此事。
  当时,徐冰的公开身份是北平中国大学教授,与孔祥祯单线联系。孔祥祯原来也在狱中,曾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因病保外就医,继续从事秘密工作。徐冰向孔祥祯布置了任务。孔祥祯通过原在"反省院"、后因保外就医出狱的魏文伯,找到他的族侄魏茂林。魏茂林当时又名王伯平,与狱中有联系,可以向狱中送书报、送信。
  徐冰口述了北方局的指示,孔祥祯记录,以孔的名义给"反省院"狱中党支部写了一封密信,由魏茂林转交狱中。
  信中说,党中央已经批准北方局营救这批同志出狱的决定,通知狱中党支部,要求他们争取早日出狱为党工作。
  此时,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的是薄一波,支委是殷鉴、刘澜涛。接到北方局要他们履行出狱手续的密信,他们担心这是敌人设下的又一个圈套,于是,在同少数骨干商议后,决定不予执行,也不在党员中传达。
  北方局送信到狱中三个月后,仍不见狱中回信。刘少奇决定,通过孔祥祯给狱中党支部写第二封信。信中说:党组织营救你们出狱,这是中央的决定。上次去信后不见你们的动静,现再作如下指示:根据新的政治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考虑到你们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党认为,为了争取你们尽快出来为党工作,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敌人的出狱手续。这样做是符合党的最大利益的。党认为你们过去坚持不在敌人"反共启事"上捺手印,做得完全正确。但是,你们那时的斗争,还是小圈子、小范围内的斗争,现在要求你们出来在广阔范围内作斗争。现在形势变了,国民党安内攘外,登"反共启事"司空见惯了。正因为你们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所以你们更有条件,这是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决定,不是常例。党现在向你们作出保证,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中央完全负责,政治上不以叛徒论,组织上不歧视,你们要相信中央。如果你们接此信后,仍然拒不执行,就要犯更大、更严重的错误。
  接到这封信时,狱中党支部已经改选,支部书记是赵鎛支委是杨献珍、张友清。支委会首先研究了这封信是否代表中央和北方局的正式指示,经过反复研究,确认是中央代表和北方局的正式决定。然后又仔细研究了这封信的内容和它的含义,认为:(1)"外面工作开展,各方面都很需要人",是指党和工作的需要。(2)"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出狱手续‘,争取早日出来,为党工作","可以",是指狱中这些人长期坚持反对"反省政策",经过了考验;"必须",是指工作需要,是从全局着眼的。(3)"你们过去多年坚持反对‘反省政策‘,坚持不在《启事》上捺手印,做得完全正确",这是把他们过去的做法肯定了下来。(4)"如果现在你们还坚持不履行‘出狱手续‘,不执行党的决定,那你们就要犯严重的错误",这仍然是从全局需要来考虑的。
  支委会经过几天的研究后,认为应该执行中央代表和北方局的决定,于是把北方局的来信和支委会考虑的意见,分头向支部全体党员作了传达。有的党员虽仍有疑虑,但也表示服从组织决定。只有刘格平和张良云表示不同意北方局指示。
  支部还将北方局的指示和支部讨论的结果告诉当时未参加监狱支部生活的四个同志(刘锡五、赵林、马辉之、王德),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表示完全同意组织的决定。刘锡五建议第一批出去的同志再证实一下是否北方局的决定,他们可后一批出去。
  于是支部安排了出去的顺序。
  就这样,从1936年8月31日至1937年3月,狱中党员共61人分9批在《华北日报》、《益世报》等报刊上刊登由监狱拟好的"反共启事",陆续出了反省院。出狱后,他们立即与党组织接上了联系,并被安排了工作。
  事后,柯庆施对薄一波说:让你们出来是刘少奇代表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的。你们还拿架子,三请诸葛亮才出来呀!
  
  提到六十一人出狱经过,毛泽东说:"这件事我们知道,中央完全负责"
  
  1943年,中国共产党准备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薄一波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副团长,与代表团一起到了延安。
  薄一波到延安的第二天,即向毛泽东汇报了在北平五年半的狱中斗争,毛泽东连连赞赏。谈到出狱之事时,毛泽东说:"这件事我们知道,中央完全负责","你们在班房里做了很好的工作。"
  这次长谈后,薄一波整理了谈话记录请毛泽东过目。毛泽东在这个记录上批道:"个人的进步和党的进步是一致的。"后来,毛泽东还让薄一波把那次出狱的人开个名单,薄一波写好后送给毛。毛在这个名单上写下了:"北方出狱干部,1945年1月薄一波写出,存。"
  毛泽东与薄一波会谈的第二天,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又找薄一波谈话,对他说:你们出狱,中央完全知道,是刘少奇和北方局建议,中央作了讨论后让你们出来的。
  后来,安子文等几位同志也与毛泽东谈了话。关于这件事,毛泽东作了同样的表示。
  薄一波提出,应把他们1936年出狱的问题向七大作出报告,把过程讲清,作出结论。
  在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讨论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任弼时正式说明了这件事。委员会对薄一波等人的出狱问题,作出明确结论,认为适合代表资格,并提交七大代表一致通过。
  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对以刘少奇为代表的白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所有这些都只能得出这样一种结论:薄一波等同志于1936年奉党中央之命,以那种方式离开敌人的监狱,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十多年后康生为整垮刘少奇重提六十一人案件
  
  对这一历史问题,康生是非常清楚的。1947年,康生率领中央土改工作团到了山东渤海区,帮助搞土改。1948年春节,土改工作团全体成员回到渤海区党委所在地--惠民地区阳信县何家湾过春节。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刘格平请康生和土改工作队全体成员吃饭。饭后,康生与团员张琴秋、毛岸英、凌云、于光远、曾彦修等人到村外。康生从刘格平也在当年的北平军人反省院坐过班房谈起,说到了薄一波等同志出狱一事。康生说,1936年,中央分析了全国形势,深感华北形势十分危急。抗日高潮已经到来,迫切需要大量德才兼备的干部,但是很多有经验的老同志却在平津敌人的监狱里。如果再不加紧营救,蒋介石就可能把这批同志转到南京,如日寇很快侵占了平津,或者华北国民党政权汉奸化,这些同志就只有全部被杀。考虑结果,中央决定,让他们办理出狱手续。当时很多同志都照办了,唯有不属薄一波他们那个党支部的刘格平没有办,直到日本鬼子投降才出来,多坐了八年牢。
  这说明,康生对六十一人出狱之事知道得非常清楚。然而,30多年后,康生为了整垮刘少奇,却把这件事与刘少奇联系起来,作为刘少奇的一个重要罪证。
  1966年9月16日,康生给毛泽东写信:"最近我找人翻阅了1936年8、9月的北京报纸,从他们所登报的‘反共启事‘来看,证明这一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是一个反共的决定。"并随信附上1936年有关报纸的影印件。毛泽东当时并不同意康生的观点。但是,1967年2月3日,毛泽东在会见卡博·巴卢库时说:"有些过去是共产党被国民党抓住,然后叛变,在报纸上登报反共。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他们反共,不知道他们‘履行手续‘是一些什么东西。现在一查出来,是拥护国民党、反对共产党。"
  周恩来一开始就反对康生一伙这样做,他一再申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问题中央是清楚的。当红卫兵因1936年出狱问题揪斗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和吉林省委代理书记赵林时,周恩来以中央复电的形式答复:"这些人的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1966年11月30日,周恩来还亲自给吉林师范大学红卫兵去电,重申赵林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希望你们按照中央上述电示执行,不要在群众大会上公布和追查,也不要散发传单,涂写标语。"
  一天,在北京的周恩来收到中共中央西北局发来的一封急电。原来,天津南开大学红卫兵已专程赶到西安,会同那里的造反派组织,要召开大会,揪斗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西北局急电请示中央。
  周恩来亲自批办。11月24日,他批复道:"23日电悉。请向南开大学红卫兵和西安炮打司令部战斗队同学说明,他们揭发的刘澜涛同志出狱的问题,中央是知道的。如果他们有新的材料,可派代表送来中央查处。"
  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又将批复送毛泽东审批,同时附信说:"当时确为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所决定,七大、八大又均审查过,故中央必须承认知道此事。"
  毛泽东挥笔批准了。
  1966年12月,当时亲自办理薄一波等人出狱问题的徐冰,也给康生和李富春写信,讲述当时中央决定的情况。
  然而,陈伯达、江青、关锋、戚本禹、谢富治等人却到处煽动学校的红卫兵对六十一人中的幸存者进行揪斗迫害。他们对那些不明历史真相的年轻人煽动说,"红卫兵小将查出安子文叛党,这些变节分子叛党的最大组织者就是刘少奇","安子文,还有薄一波、刘澜涛,占据了组织部、监委等很多主要部门,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实行的是资产阶级专政"。康生在军委扩大会上说:北京这六十几个人,只是刘少奇叛党组织路线的一个例子。康生还到安子文担任部长的中央组织部去说:"南开‘八·一八‘、北航‘红旗‘,他们组织了‘三六‘专案抓叛徒的联合调查团,应该向他们学习。"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人自首叛变问题的初步调查》文件。文件中说:
  "在反对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斗争中,揭发了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60余人的叛徒集团。这些叛徒长期隐藏在党内,窃据了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要职位。揭露这个叛徒集团,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文件还说:"薄一波等人自首叛变出狱,是刘少奇策划和决定,张闻天同意,背着毛主席干的……""这些变节分子出狱后,由于刘少奇等的包庇重用,把他们安插在党、政、军的重要领导岗位上……成为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成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成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此后,这个本来清清白白的六十一人被咬定为"叛徒集团"。不但这些老同志悉遭残酷迫害,他们的家属、子女、亲友、老部下、老同志,受到株连审查与迫害的成千上万。
  
  六十一人案件最终得以平反
  
  对六十一人案件,党的许多老同志都很清楚,也很愤愤不平。
  1975年,邓小平出来主持中央工作,在中央政治局的一次会议上,他提出:六十一人的问题必须解决。那件事的责任归咎于他们是不公道的。然而,由于"四人帮"从中作梗,这个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1977年7月,党的十一大恢复了邓小平的领导职务,薄一波等人及其亲属子女申诉要求平反这个重大错案。
  1977年11月11日,当年曾向狱中党支部转达过党中央指示的当事人孔祥祯也给党中央写信,他说:
  "为了给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监狱送信一事,我受了八年监禁,两年下放,身已瘫痪,现犹未痊愈。幸由叶副主席批准我今年回京,现在北京医院治疗。在我九死一生之际,常有一事,使我耿耿于怀,日夜难忘,即对北平军人反省院一些干部的事实,不能使组织上和群众彻底明了当时的情况,实在心常戚戚。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张闻天早死,柯庆施去世,徐冰身亡,殷鉴早殒;而亲身经历其事者,只我一人,我若不说,谁还能详细说出来这件事情的经过呢?"
  孔祥祯在信中还特别强调:"这不是我个人的问题,而是事关几十个干部政治生命的大事,若不及早报告中央,一时个人命尽,真会使我死不瞑目,遗憾九泉了!"
  接着,孔祥祯在信中把1936年北方局如何提出、党中央如何批准、柯庆施如何布置给李葆华和徐冰、徐冰又如何通过他两次给狱中党支部传达党中央指示,以及后来薄一被等人出狱的经过作了详细的说明。
  不久,与"六十一人"密切相关的一封申诉信,经过邓小平、汪东兴的批示转到了中央组织部。
  申诉人叫王先梅,是"六十一人"之一王其梅的遗孀。
  王其梅当年离开敌人监狱时才二十二岁。在北平读大学时他就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大同盟,担任支部书记,1933年1月加入共青团,同年7月转共产党员。1935年"一二·九"运动中,他担任北平学联交际股长,奔走呐喊于街头巷尾,不久被叛徒出卖而被敌人逮捕入狱。1936年秋天出狱后,他奉党的派遣,去开辟豫东根据地,建立党的地下组织和发展抗日武装,历任区委书记、县委书记、特委宣传部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历任特委书记、地区党政军委书记、地委书记、旅政委、军分区政委和司令员、师政委、军副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他首先率部解放昌都进入拉萨,随之被调回昌都兼任十八军政委,指挥部队修建川藏公路;"文革"前,他又担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和西藏军区副政委。
  康生等人酿造了"三六"大案,身患重病的王其梅在1967年8月就被迫害辞世。他在北京的家,也早被查抄封门。后来他的妻子王先梅带着五个孩子到了轻工部江西"五七"干校。
  1973年5月,江西干校撤销,按规定,没工作的孩子应随父母回北京,王先梅才把孩子带回北京。经周总理批示,有关部门才开始给这些孩子发生活费。但轻工部仍未能对这些孩子一视同仁,而且将他们的户口转到河北固安县五七干校。后来,王先梅的大儿子报考海政歌舞团,文化素养、艺术技能、个人历史等全部合格,只因其父在"三六"专案中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而未被录取。小女儿在外地读初中,年年都是三好生,到北京读高中,又被评为三好生,并被选为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在天安门广场先后召开的毛主席追悼大会和粉碎"四人帮"庆祝大会,学校其他各班的团支部书记和支委都参加了,唯独她这个团支部书记不能去,也因其父是"三六"案成员。
  面对孩子们的遭遇,王先梅不再沉默了。1977年12月8日,她给邓小平写了一封申诉信,信中简述了孩子们的遭遇。
  经过一番辗转投递,此信到达邓小平面前已是12月25日。邓小平当即批示:"请东兴同志批交组织部处理。王其梅从抗日战争起做了不少好事。他的问题不应影响其家属子女。建议组织部拿这件事做个样子,体现毛主席多次指示过的党的政策。"汪东兴看了也接着批示:"请耀邦同志阅办。毛主席历来有指示,应区别对待,不能歧视。"
  12月31日中午,胡耀邦看到了党中央两位副主席阅批过的这封申诉信。他立即找了几位同志研究并决定:应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当作彻底平反"三六"大案的突破口。
  当天下午3时许,胡耀邦委派的中组部的两位同志,来到王先梅家,传达了两位副主席的批示和胡耀邦的嘱咐。
  1978年元旦后不久,王先梅回到轻工部,担任科研室外事处长,仍做外事工作;大儿子被批准参军,去了海政文工团;学医的二儿子,去了北京市政府附近的椿树医院;小女儿考上了北京医学院。
  1978年2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为王先梅及其子女落实政策的消息和《王先梅同志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摘要)》,并发表了该报评论员文章《落实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组消息、信件摘要和评论员文章的发表,并经中央电台的多次广播,引起广泛反响。各地给中央组织部、《人民日报》和王先梅个人的信件纷纷而至。熟知"六十一人案件"的人认为,对王其梅同志家属和子女落实政策,又发表评论员文章,说明康生等人蓄意制造的"三六"大案的平反昭雪已指日可待。
  然而,平反问题并没有像人们想的那样简单,仍然是阻力重重。6月9日,汪东兴和纪登奎、吴德找胡耀邦与陈野苹谈话,单刀直入地谈了"六十一人"问题。
  汪东兴说:中央专案组的第一办公室和第三办公室,是"文革"刚起步时党中央决定成立的,由华国锋同志和我们几人(指汪东兴和纪登奎、吴德)直接负责的。这两个办公室的案子,都是经过毛主席批定的。现在应继续贯彻毛主席的指示。"六十一人"的问题是经过毛主席和党中央批准才定案的,不能随便翻过来。还有彭德怀、陶铸等人的问题,也不能随意翻过来。第一办公室的人也强调中组部不得为"六十一人"翻案。
  对于汪东兴和中央专案组的这种态度,胡耀邦没有多说什么。但私下里,他一直在关注着六十一人案件的平反问题。
  不久,邓小平又接到有关"六十一人案件"的两份申诉材料。6月25日,他在一份材料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实事求是问题。"7月4日,华国锋也指示胡耀邦:"六十一人的问题要解决,由中组部进行复查,向中央写个报告。"胡耀邦随即指定干审局副局长贾素萍等四位同志,全力投入这项工作。
  胡耀邦对他的部下说:作为专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个"结论"所依据的有关材料,都是中央专案组已经整理好了的。真正有重要价值的实事求是的东西,恰恰是戴着有色眼镜的人们最不屑一顾的。他们可算是做到了各尽所能地"各取所需",把被立案的人置于"永世不得翻身"之地而后快。事实上,一个重大的案子,究竟是何原因搞起来的,这必须查清楚,在搞的过程中,中央专案组当然也作过一些调查,但那是"各取所需"的调查。他们所需要的,如获至宝;他们认为不合"口径"的,就不会写到结论上去。而这没被写到结论上去的一些真实情况,如果光看那个"结论"是看不出其一丝痕迹的。所以,我们要"另起炉灶",就必须下功夫对能够提供原始材料的地方和人都走访一遍,看看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样,才能还历史之本来面貌,才能分清哪些是当事人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哪些责任应是组织领导方面承担的。这样,才能真正地是非分明,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
  胡耀邦还叮嘱他们:此案关系重大。为减少阻力,先不宜声张,要审慎、精细、踏踏实实地调查研究,珍惜每份资料,争分夺秒,争取三个月复查完毕,写上复查结论,在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拿出来。
  从此,在胡耀邦的安排下,中组部贾素萍等人陆续找到了与"六十一人案件"有关的周仲英、马辉元、刘有光、朱则民、孔祥祯等多人并逐一交谈,他们走访了"六十一人案件"中所有受迫害而仍健在的同志,研究了他们及家属子女的一摞摞申诉材料,查阅了中组部保存的这些同志档案中的各人有关出狱经过的自叙,调阅了大量敌伪档案,走访了1936年担任北平市委书记的李葆华、党的"七大"期间熟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中组部干部科长王鹤寿和晋冀鲁豫代表团的另一位副团长王从吾,并请他们都写了书面证明材料。张闻天同志的老伴刘英也写了一份证明材料,她在材料中认真回忆当年张闻天作为党中央总书记,是如何与毛泽东、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同志研究批准了刘少奇的那个建议,并给刘少奇回电的。
  中组部同志根据调查写了大量的内容翔实的调查材料,并准备根据这些材料起草给中央的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复查报告。
  1978年11月20日,中组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大量事实后说:
  我们认为,"文革"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一贯教导,我们对这一重大案件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是:
  一、薄一波等同志在敌人的反省院对敌斗争的表现是好的。出狱时他们在敌人拟好的"反共启事"上捺手印,并发表在当时平津的报纸上,是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当时北方局的决定并不只是刘少奇个人的意见,参与决定这个问题的还有柯庆施等当时北方局的领导同志。1936年,张闻天同志是中央的总书记。他的批复应该看作是代表中央的。许多同志说明,毛主席(事后)曾向他们表示中央知道他们出狱的经过,这一点应该认为是可信的。中央和北方局根据当时华北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形势以及薄一波同志等在反省院的表现,指示他们可以履行敌人规定的手续出狱,以便为党工作,这是组织上当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现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重新审议当事人和北方局指示。即使认为这个指示有什么不妥,那么责任也只在于指示者,而不应归咎于指示的执行者。
  二、那些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在敌人拟好的"反共启事"上捺手印并登报后出狱,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该恢复其党籍,恢复其原工资级别,酌情安排适当工作。因这一问题而使其家属、亲友受到株连和错误处理的,也应改正过来。已经去世的,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在这批党员中,在被捕后,在入反省院以前敌人审讯时,有自首变节行为,或者其他政治错误,对这种人,应根据其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另作结论。至于薄一波、安子文等同志说的,这六十一人中,有少数人不是根据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而是自愿发表"反共启事"出狱的,对这种人,应当加以鉴别,另作结论。
  四、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工作中的错误,包括严重错误,应当实事求是地另作别论。
  1978年12月16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天,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向所属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广泛传达。
  (责任编辑:瑶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