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7期


文革中的谢富治其人其事(二)

作者:赵 明




  利用清理档案制造冤案
  
  1968年4月1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领导、中央文革小组报送关于公安部改组情况的报告。其中一项内容为:建议由军队调来的曾威(军级)等四人组成审查清理档案小组,以曾威为组长,再从军队中挑选150人,担负审查清理档案的任务。
  公安部的档案是1967年11月5日经中央决定查封的。1968年7月3日开始清查,至1970年2月结束,共历时一年半。当时的清档工作是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对档案材料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1968年5月24日晚,江青、叶群等在接见一个专案组工作人员时提出:“要到公安部清查档案。公安部档案可丰富了。还有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你们组织几个人去查,我们要进去人。”并说“争夺档案很重要”。康生在另一次接见专案工作人员会上也说:“争夺公安部的档案要彻底搞。一定有很重要的材料。”
  1968年6月8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组织清档队伍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建议再从调给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1000多名老战士中选借100名;另从北京卫戍区的清档队伍中借20名,予以充实。原公安部的干部一个也不参加,完全由军队干部负责。报告称,清档任务主要是清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瑞卿等人“资敌、通敌”、“将矛头指向毛主席的罪行”。这个报告被批准后,共从军队抽调了710名干部、战士进入公安部,担负清查档案工作。
  1968年8月5日,谢富治起草了一份报告呈送陈伯达、康生等人,诬蔑彭真、罗瑞卿等同志“资敌通敌”。康生看到报告大作文章,批道:“从彭真专案中看出,不彻底清理原公安部档案,还不能进一步了解刘少奇、彭真、罗瑞卿等等这一内奸集团的罪恶,所以我几次提议要派大量的可靠的解放军干部彻底清查原公安部所有一切档案。从现在清查出的材料,已经看出问题的严重。我想进一步清查,还会发现更多更大的内奸们的阴谋罪行。”
  1968年9月21日,谢富治向清档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
  清档是从档案中查党内最大的一小撮死不悔改的走资派的反革命罪行,查他们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社会主义搞资本主义的反革命罪行,就是说,不但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把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批倒、批臭!而且要从组织上把他们的叛徒、特务、内奸的招降纳叛的组织路线彻底催(摧)垮!
  过去他们掌权,包庇坏人搞好人,为帝、修、反服务,专我们的政。今天我们就要把他们的反革命罪行统统挖出来,把他们彻底打倒!
  他规定清档工作人员“不要犯客观主义”,特别是对“江青同志,不能有一字一句的损伤”。
  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李震、曾威等人指挥清档人员把中央一些领导同志和公安部一些负责人正确批阅处理的文件、电报等诬陷为包庇敌人、资敌通敌的“罪行”,填写成《案犯罪证登记表》、《查证表》、《线索登记表》,或以《清档材料呈阅件》、《情况反映》上报。有的还附上影印件作为“证据”。据公安部清查,谢富治等授意整的黑材料共1853件,涉及163人。其中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同志的457件,被诬陷者58人;整公安部部、局、处、科负责人的材料1396件,被诬陷者105人。
  
  攻击、陷害刘少奇、邓小平
  
  1966年6月初,针对全国各地许多学校的领导班子和教学工作瘫痪或基本瘫痪的非常情况,刘少奇主持中央会议,作出了向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与会者一致作出的,不是一两个人专断作出的。6月3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又作出了“八条规定”,大意是:内外有别;大字报不要上街;开会要在校内开;不要开大规模的声讨会,不要在校外开,不要上街游行示威;不要串连;不要包围黑帮住宅;防止坏人破坏;注意保密。八条并没有形成成文的指示,只是口头传达下去。这一期间,毛泽东在杭州。刘少奇多次给毛泽东打电话请示汇报,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约在6月4日,刘少奇、邓小平乘专机去杭州向毛泽东汇报情况,并请毛泽东回京主持工作。
  1966年8月1日,相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闭幕近四年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仓促召开。陈伯达在会上发言指责“工作组做了坏事”。康生、江青等人乘机攻击刘少奇。在小组会上唯一攻击邓小平的是谢富治。
  1979年4月13日,王力在揭发材料中写道:“1966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谢富治就在小组会上攻击邓小平同志解放后变了。那时还没有人说要批评邓小平同志,谢富治是第一个,也是会上唯一的一个。因此,那时就受到江青的赏识,说谢富治批得好。同时(江青)对陶铸同志没有把谢富治的发言印入会议简报,另印了只发小范围,表示不满,说陶铸同志把这么重要的发言,都不编上简报,不让大家看看。”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毛泽东主持了中央在北京召开的以批判“资反路线”为中心内容的工作会议。陈伯达作了题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的报告。他把派工作组领导运动,把广大干部对运动的不满和抵触,说成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林彪在会上讲话,公开点名攻击刘少奇、邓小平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代表”。10月24日,在第五组小组会上,谢富治发言诬蔑刘少奇、邓小平说:
  刘邓所主持的怀仁堂汇报会议是极不正常的。集中的表现是武断专行。他们既不按主席有关文化大革命的总的批示原则办事,决定重大问题又不请示主席。他们完全不听坚持正确意见的同志的话,如陈伯达的话,只听薄一波、胡克实、李雪峰等人的意见,甚至以他们子女的反映作为判断和决定国家大事的依据。刘少奇同志的右倾思想是一贯的,有时是形“左”实右。刘少奇在组织上也是搞宗派主义、搞私人势力,饶漱石、彭真能够一步登天就是例证。这是一种分裂党的、毫无党性的行为。最严重的是刘少奇对主席的态度,由不举毛主席的伟大红旗到平起平坐,发展到取而代之的恶劣做法是令人不能容忍的。
  邓小平同志到北京工作后,发展的很坏。他的错误很多,最根本的一条是不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他不接近主席,对主席没有感情,抵触、以至反对毛泽东思想。什么“形式主义”、“庸俗化”等等反对学习主席著作的谰言不少是从他那里来的。邓小平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个30年“一贯正确”的形象,在党内有很大影响。这次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阻力之所以如此大,同这种影响不无关系。因此,彻底肃清刘邓的影响是很必要的。建议将他们的错误在更大范围内,起码在县团级公布和批判。
  这次会议后,全国很快掀起了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11月15日,公安部机关召开动员大会,谢富治在会上传达了10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其实早在6月间,谢富治就亲自批准向公安部办公厅、一局、十二局、政治部派了工作组,中央工作会议后才撤销。在这次大会上,工作组被批判犯了所谓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
  1966年12月8日,谢富治给林彪写报告提出,“很有必要对王光美的政治历史进行审查。建议成立一个专门小组负责进行”。谢富治的目的,不在王光美本人,而是要陷害刘少奇。十天之后,就成立了“王光美专案小组”。
  1967年5月18日,谢富治在明确“王光美专案组”的任务时说:“名为王光美专案组,重点是搞刘少奇的政治历史问题。”同年9月5日,谢富治更明确地对专案组人员说:“搞王光美就是搞刘少奇。要抓住要害,抓住不放。”
  为了制造刘少奇的“罪证”,谢富治擅自决定逮捕了王光美的哥哥王光琦,并在江青、康生等人的授意下,批准拘捕了北京大学党委委员苏士文及郝苗、马国钧、孟用潜、曹亮、梁淑德等六人,对他们进行逼供。并对1927年在武汉同刘少奇一起搞工人运动的丁觉群进行指供、诱供。1967年9月25日,丁觉群声明:他被逼写的材料“是打破事实的框框写的”。谢富治又对1929年与刘少奇在沈阳同时被捕的孟用潜采用刑讯批斗的方法,连续批斗了九天,逼其按照他们的需要交待“材料”。从1967年6月15日到1969年3月18日,孟用潜在狱中先后20次写书面声明,说他在逼供下写的关于刘少奇的材料是“虚构编造的,应该撤销”。但是,丁觉群、孟用潜的更正、申辩材料均被谢富治等人扣压或责令撕毁。
  河北北京师范学院教授张重一,只因为曾在王光美读过书的辅仁大学任过教,也被拘留。当时张重一身患癌症,病势垂危。谢富治责令“专案组”对张进行突击审讯,逼张交代所谓“王光美的特务问题”,致使张重一在一次逼供后仅两小时即死亡。
  1967年7月28日,谢富治接见中央政法口各单位群众组织代表,煽动他们“革刘、邓、陶的命”,“把刘、邓黑司令部打垮”。
  1968年5月28日,谢富治在向中央写的一个报告中,指责刘少奇、邓小平是“中国赫鲁晓夫”、“反革命黑帮”。同年9月,谢富治指示公安部清档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档案中查找“刘少奇、邓小平的反革命罪行”。于是一些经刘少奇、邓小平签发的中央文电和正常工作中的批阅件均被指控为“反革命罪行”。
  ——1955年,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向中央请示“提早改变港澳地区地主成分”问题。同年4月16日,刘少奇签发了中央的复电:“对兼有工商业或其它正当职业的港澳地主,只要他要求回来,不进行反革命活动,可以保证不斗、不杀、不没收其带回来的财产。但不一定要限他带回财产。”谢富治等人指控刘少奇是在“包庇地主”,“妄图复辟资本主义”。
  ——1956年,刘少奇签发了中央《关于挂像问题的通知》,内称:“今后机关(包括党、政府及人民团体)在公共场所及会议室的挂像问题,均不作统一规定。是否挂像及挂什么人的像,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这件事,谢富治也认为是“一大罪证”,批转给“刘少奇专案组”。
  ——1951年3月,川西公安厅逮捕了张治中的旧部下洪世禄,张治中给邓小平写信,要求从轻处理。邓小平把信批交西南公安部查处。经查,洪世禄主要是历史问题,没有大的现行罪行。邓小平批示:“如无重大现行罪,可照顾一下张治中,从宽处理。”8月6日,川西公安厅将洪世禄释放。谢富治借这个批件,指责邓小平在“包庇反革命分子”。
  ——1957年,原江苏省副省长周一峄的父亲周公谋,拟从香港返回大陆,去周一峄家逗留,公安部发现有派遣特务嫌疑,便将有关情况报请中央处理。邓小平批示:“可由江苏省委酌情处理,但以将周公谋的情况正式通知周一峄同志为好。”这样处理完全正确。谢富治却诬陷邓小平“包庇派遣特务”。
  ——1959年,公安部将获取的“日本破译机构对苏联密码侦收情况”和“日本捞取苏联侦察潜艇活动的浮标”两个情报,经邓小平、彭真等批准,依照惯例,通知了苏联。这是原经双方协议的正常的情报交换关系。而谢富治却称邓小平把“两个极其重要的情报,拱手送给了苏特机关安全委员会”。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在北京召开。会议错误地批准了,由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操纵专案小组,采取非法捕人、刑讯逼供、制造伪证等手段炮制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会议一开始,谢富治就发言指出:“完全拥护撤销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交给广大革命群众公审。刘少奇隐藏这么多年,就是因为他结党营私,有个黑司令部。特别邓小平,不仅是可耻的逃兵,而且伙同和包庇刘少奇干了大量的反革命活动,也应开除党籍。陶铸是个叛徒,也要开除党籍。”(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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