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1期
陈独秀建议紧急发展十五万国民党员
作者:杨天石
稚晖、惕生、杏佛先生,顷间思及三事,谨陈如左:
上海市产业、文化均有高度之发展,故不得不取渐进方法,发展民众政权,而同时忽了党的领导权,也是一个错误。惟党在上海之领导方式,简单的以党的机关命令行之,已万万不够(因上海民众已有组织而要求民权了),必须党之本身在数量上有狠大的发展,党的力量充满了各方面,使党的决议都能够——在一切民众会议中充分通过执行,如此才真是以党治国,以如此方式领导民众,训练民众,也才真是中山先生训政之精义。欲成此种训政方式,在人口二百万以上的上海,必须有五万以上党员(约五十人中有一党员)方能运用,即在苏省,亦须准此。然此时上海市即江苏省国民党党员,均不满万,为数太少,马上取得政权后不是党不能管理政治,便是党的独裁,所以此时省市党部宜发出紧急命令于各下级党部,大大的征集党员。上海市以五万为标准,江苏省以十万为标准(这是可能的,望稚晖先生勿以为我发疯,要送我到病院里去!)此时征集党员可以来者不拒,因为现在还在军阀压迫之下,不似北伐军到后投机分子纷纷加入也。(下二段略)
按吴稚晖1927年3月15日日记云:“夜,开会,到罗亦农、汪寿华、侯绍裘、杨杏佛……会内见陈仲甫致余与惕、杏三人书,录一段如左。”据此,知此函为1927年3月15日会议当日或前一日之作。罗亦农、汪寿华、侯绍裘均为中共党员。罗时任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汪任中共江浙区委常委、代理上海总工会委员长。侯任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党团书记。钮永建、杨杏佛、吴稚晖均为国民党员。钮任国民党上海军事特派员。杨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执行委员。吴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三人当时都被认为是左派。此际,国共两党仍处于合作状态,因此罗亦农等与钮永建等经常在一起开会。惕、惕生,指钮永建;杏,指杨杏佛。
1926年7月,广东国民政府举行北伐,蒋介石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同年10月,中共上海区委与钮永建、虞洽卿等合作,发动工人武装起义,响应北伐军。失败后,上海区委总结经验,认为过于依赖钮、虞二人,决心今后以工人为“主体”。1927年2月,上海区委发动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因准备不足再次失败。其后,中共上海区委继续筹划举行第三次武装起义。陈独秀此函正写作于第三次起义的紧张准备时期。
函中,陈独秀批评上海工作“忽了党的领导权”。由于此函是写给吴稚晖、钮永建、杨杏佛三人的,因此,“党的领导权”,应指国民党的“领导权”。函中所述“必须党之本身在数量上有狠大的发展,党的力量充满了各方面,使党的决议都能够——在一切民众会议中充分通过执行”,仍指国民党;至于“以党治国”,“中山先生训政之精义”云云,完全是国民党的语言。要求江苏省党部、上海市党部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十五万党员,更似乎在完全为国民党着想。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方式是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因此,北伐以国民党的旗帜为号召。其间,国共两党争夺领导权的斗争加剧,与之相联系,国民革命阵营内的左、右倾斗争也随之加剧。1927年初,中共将蒋介石定位为“新右派”的代表人物,防蒋、反蒋成为这一时期中共和国民党左派的重要任务。同年2月18日,共产国际在上海的代表向中共中央提出,在忠于蒋介石的部队到达上海之前,建立保证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政权,用以抵制广州军队指挥人员的右倾,深入开展革命运动,促进国民政府的进一步革命化。共产国际的代表称:这一政权“完全有可能和有必要按照苏维埃制度建立起称之为‘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基本上采取苏维埃制度”,陈独秀和中共上海区委接受共产国际代表的意见,于2月25日发布《中共上海区委告同志书》称:“我们应该乘孙传芳的势力根本动摇之际,举行一次总同盟罢工,集中工人阶级的势力,催促孙传芳势力之根本覆灭,取得政治的领导地位,并夺取相当的武装。如此,北伐军来后,工人阶级的势力已经表现并树立起来,我们自可以在政治上占得相当的地位,引导一般民众参加政权,防止国民党新右派之反动。”3月15日,罗亦农在活动分子大会上报告说:“我们党要积极取得民众革命领导的地位,领导工农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很坚决的、很能与右倾的军事势力、改良的资产阶级决斗,直接取得民众政权。”可见,在上海发动起义,建立革命政府,其矛头所指,虽是当时占领上海的孙传芳军阀势力,但又具有和蒋介石斗争,防止“新右派反动”的特殊意义。
当时,上海有国民党员七千余人,一有号召即能立刻行动的仅有两千人,其中一半为共产党员。因此,中共上海区委决定大量发展国民党左派党员。3月2日,罗亦农在中共上海区委活动分子大会上提出,要加紧国民党工作,一是培养左派领袖,一是发展国民党员以取得小资产阶级的群众。3月9日,上海区委提出,将上海国民党的组织扩展到二十万党员。陈独秀此函,当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陈独秀之所以在这一时期大量发展国民党员,目的在于扩大左派力量,“拉住小资产阶级”,“限制将来军事力量之右倾”,仍然具有和国民党右派斗争的意义。
陈独秀此函发出后,中共上海区委曾力图贯彻他的意图。3月15日,罗亦农在区委活动分子会议报告,上海有二百万以上的人口,至少有一百五十万人同情革命,十万到二十万人可以加入国民党,因此要求“赶快发展国民党”,“大大的开放门户”,大量吸收中小商人、教职员、学生及自由职业群众。18日,区委要求在小商人、店员、学生群众中“无限制的发展左派国民党”,“在二个月内,上海要有五万国民党员”。19日,赵世炎也在区委活动分子会上提出,现在最重要的是发展左派小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员,他提出,要在一月内发展五万人。同日,《中共上海区委行动大纲》规定:公开在手工业、店员、学生、教职员、自由职业者、中小商人等群众中征求党员,要求一月内发展至三万人。3月24日,《中共上海区委行动大纲》再次提出,要在小资产阶级群众中“无限制的发展国民党员”。
陈独秀在函中大谈“以党治国”和孙中山的“训政”学说,有其特殊的针对性。按照中共当时的设想,在上海成立的革命政府应是“国民革命的苏维埃”,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全上海革命民众的苏维埃”。其特征是:1.以职业为单位直接选举代表,组成上海市民代表会议,由市民代表会议产生市民政府,不劳动的无职业的流氓不能当选代表。2.代表与民众有直接联系。3.没有立法与行政的划分,革命民众随时自己立法,自己执行。4.国民党可以监督市民政府,但是不能监督作为纯粹民意机关的市民代表会议。中共上海区委的这些设想与国民党人杨杏佛等人的政治理念严重冲突。杨杏佛等主张:1.职业团体与地方团体同有选举资格,不仅按职业,也要按区域推举代表。2.市民代表会议不设经常性的执行委员会,以市或省的党部为市或省的议会,市民代表会议的组织,要经过国民党市党部的最后决定。杨等并认为,市民代表会议的主张与国民党“以党治国”思想相违背,“与国民政府有冲突”,将“脱离国民政府”。钮永建更认为:现为军政时期,人民未训练,不能举行市民代表会议;民选市政府“近乎滑稽”。
为了弥合分歧,陈独秀于3月10日中共上海区委特委会会议上提出,可以改变名称,如主席团改为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改为政务委员会,但不能同意杨杏佛的地方团体与职业团体同具选举资格的意见。同时,陈独秀还提出,根据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应该限制反革命派当选。陈称:“他们如果以训政为主,我们应指出,中山以训政为手段,民权为目的,《建国大纲》中说得很明白。”他表示,准备与杨杏佛商谈国共合作、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以及党与民众关系等三个问题,说明工会及一切民众团体都要独立,党只能在工会及民众团体中起党团作用,而不能直接命令。陈表示,希望通过谈话能影响杨杏佛。上引陈函称:“党在上海之领导方式,简单的以党的机关命令行之,已万万不够(因上海民众已有组织而要求民权了),必须党之本身在数量上有狠大的发展,党的力量充满了各方面,使党的决议都能够——在一切民众会议中充分通过执行,如此才真是以党治国,以如此方式领导民众,训练民众,也才真是中山先生训政之精义。”显然,这是在借孙中山的语言对杨杏佛等进行说服教育,说明陈自己对于“以党治国”的理解。
陈独秀写此函之际,蒋介石已在积极准备“清党”反共。此函说明,陈当时对蒋的阴谋毫无觉察。他的发展十五万国民党员的计划虽有借此壮大左派队伍的意图,但政变在即,这一计划显然天真而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