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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史》第二卷序

作者:杨天石




  财权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权力之一。古往今来,一切国家、政团、社团、企业、事业单位的机构运转,都要依赖于财力支持。运转之前,要有经济收入;运转起来之后,就会有消耗,有支出。如何保证入与支二者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财力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防止浪费、贪污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就需要监督。监督是多种多样的,有行政监督,有经济监督。审计就是一种经济监督。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审计活动。《周礼》一书说:西周时期有一种“宰夫”的官,其职权为“考其出入,而定刑赏”。这“考其出入”就是一种审计活动。《汉书》说:秦汉时设“御史大夫”,其职权为“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这里所说的“察计簿”,就是现代语言中的“查账”,更是名副其实的审计活动。“疑非实者,按之。”可见,造假账一类情况古已有之。有矛必有盾,有邪必有正,于是,“使真伪毋相乱”的审计就成为人类历久而不衰的监督行为了。
  关于中国古代的审计制度以及晚清新政时期学习西方所作的变革,已详于《中国审计史》第一卷。本书所叙述的是中华民国时期。这一时期自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创立临时政府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奠都北京止,时间不过38年,但是,这是中国比较全面地建立现代审计制度和体系的时期,有其突出历史地位,值得加以认真总结。
  一、将审计列入国家大法。自1912年颁布的《临时约法》确定对财政实行监督起,此后陆续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1914)、《中华民国宪法》(192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中华民国宪法》(1947)都对审计有所规定,这就空前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地位。
  二、设立专门机构。民国初年,湖南、广东、湖北、江西先后设立会计检查院、核计院、审计厅。1912年9月,北京政府设立审计处(后改为院)。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立审计局(后改为处)。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审计院(后改为监察院审计部)。它们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助于避免财政管理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干扰。
  三、制订审计法。自1914年10月起,民国历届政府共颁布过四部审计法。此外,还颁布过若干“施行细则”和辅助条例。这些法规,有利于克服长官意志,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审计人员职业化,出现大批专门人才。1921年,北京、天津、上海先后出现会计师事务所。1925年,上海成立会计师公会。1933年成立全国性的中国会计师协会。1946年11月,中国审计学会成立于南京。凡此,都说明审计已经成为专门性的学问。
  五、监审合一。1925年的广州国民政府规定由监察院行使审计职权,1928年以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沿袭此制,审计与监察之间,有相辅相成之效。
  六、审计领域扩大。举凡财政预决算、收入支出、内债外债、工程项目、经济案件等,均在审计之列。
  七、审计种类多样。如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官员离任审计、就地审计、巡回审计、会计师审计、稽察监督等,表明民国时期的审计日趋严密。
  上述各条,都明显地区别于中国古代,说明民国时期的审计工作已经步入现代化阶段。它既继承中国古代审计的优良传统,吸收西方国家的审计理念与制度,又有自己的时代特色。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民国时期的审计制度与审计实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条规虽好,却常常流于具文。中国社会长期“权大于法”。当政权、军权以至个人权力无限膨胀时,法规的作用是微弱的。
  本书除阐述民国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历届政府的审计史外,还以大量篇幅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革命政权的审计工作。1931年,部分地区的苏维埃政权即有经济审查委员会一类组织。次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设立审计处。1933年,设立独立于财政委员会之外的审计委员会。1934年,公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成为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政权的第一部审计法。1937年,到达陕北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设立国家审计委员会。1937年,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立审计处。1946年,陕甘宁边区颁布《审计暂行规程》。在此前后,山东、晋冀鲁豫边区、华北人民政府等也先后成立各种审计机构,颁布过各种“审计制度”和“审计规程”。它说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权和人民军队也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并且作出了自己的独特创造。
  民国时期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权,性质不一,制度各异,但是,它们大都重视审计,其审计条规也有相同或相近之处。这一情况,从一个角度雄辩地说明:人类的社会生活有其共同性,人类创造的文明也有其共同性。既往的各种文明之间固然有其互相排斥的一面,但是也有互相参照、互相吸收的一面。一个勇于上进、开拓的民族必须胸怀宽阔,善于取人之长。这里所说的“人”,既包括其他国家,也包括那些和我们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政治、经济条件下的“老祖宗”们。
  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经济行为空前活跃,这就迫切需要加强经济监督,加强审计。“温故而知新”,了解前天,了解昨天,是我们把握今天、创造明天的必要条件。研究审计史,将大有助于发展新时期的审计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审计工作,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保证国家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与最大效益性。因而,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大有益于社会的书。
  尽管中国审计活动源远流长,但是,既往的研究著作却寥若晨星。本书作者筚路蓝缕,从近似于汪洋大海的文献中爬梳抉剔,搜寻相关史料,然后加以归纳分析,撰写成书。作者付出的劳动是巨大的,所达到的成就是值得称道的。有了这一本书,民国审计史的研究就打下很坚实的基础了。
  是为序。
  2003年10月写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审计史》第二卷,审计署李金华主编,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