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期


陈毅纠正“讼棍事件”

作者:陆茂清




  上海解放之初,发生了一起影响甚大的“讼棍事件”,市人民法院个别公务员违反政策,强令讼棍头戴高帽手敲铜锣游街坦白。本“违法必究”之旨,陈毅、粟裕严令纠正错误,法院院长在报上公开检讨,又发布训令处分有关人员。
  
  三讼棍包揽词讼牟利被当场抓获
  
  1949年8月11日,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上海市人民法院,在闹市区浙江北路191号挂牌。
  旧时,多有讼棍以替人代写诉状牟利,他们笔下生“花”,混淆黑白,颠倒是非,造成了不胜枚举的错案冤案。上海市人民法院为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专门设置了“问事代书处”,其主要职责是为民众代写诉状,且是免费服务不收分文。同时公告社会周知:禁止私人干涉诉讼,不得为人代写状子收取钱财。
  这一举措得到各界欢迎,然也有一些打官司的人以为,诉状写得好,是打赢官司的一大要素,他们嫌法院代书处人员写的状子少“噱头”,所以宁愿花钱寻人“帮帮忙”。
  有三个旧社会过来的讼棍由是重操旧业,分别叫杨振寰、李鸿福、赵幼青,他们在法院前面转来转去,与诉讼者搭讪招揽“生意”,自吹自擂笔杆子了得能包赢官司。固是各有所求,一拍即合或经讨价还价达成交易的亦不在少数。
  初时,三讼棍把打官司的人请去家中包揽词讼,后来胆子大了,更为争取时间多点赚头,索性借座法院对面的“同芳”、“品泉”茶馆,各各摆起了摊位,包付茶水费。茶馆店老板有利可图,且是长客,自然笑脸相迎。
  10月上旬,人民法院院长汤镛接到举报信,知有人常在法院附近向告状人兜写诉状,从中渔利,于是交代秘书科长洪流:认真调查,确有讼棍包揽词讼的话,依法教育惩处。
  10月26日上午,“同芳”茶馆店两角的两张小方桌上,讼棍又摆起了摊头:李鸿福正在伏案疾书,杨振寰则边呷茶边听诉讼人叙述。
  过了十几分钟,杨振寰蘸墨落笔。这时,茶客中的两个男子走了过去,似在欣赏他的龙飞蛇走,杨振寰以为生意来了,停住笔问道:“是要代写状子?我包你赢,价钱好说。”
  “我们是人民法院的。”两人亮明身份,“走,跟我们去法院坦白交代。”
  对面角落里的李鸿福一听此言大惊失色,慌忙起身欲走,不料被另两个“茶客”拦住,他急中生智说:“我是为人民服务,义务劳动。”
  “你明明收了人家的钱,我们都看到了,还赖什么?”“茶客”当场拆穿他的谎言。
  这两个一式的耷拉着脑袋,被送去了法院。
  27日,法院人员再次出动,在“品泉”茶馆逮住了另一个讼棍赵幼青。
  现场逮住,又在身上搜出诉讼草稿,证明三讼棍确有包揽词讼行为,显与人民政府法令有违,且是明知故犯,被依法扣押。
  
  强令讼棍头戴高帽手敲铜锣坦白
  
  经过批评教育,三讼棍交代了错误,写了书面检查,保证痛改前非,决不再犯,重新做人。可是,秘书科长洪流还不想就此了结放人,认为这太便宜了他们,擅自决定把他们游街示众。
  一听说要游街示众,李鸿福大为紧张:“这不是现世宝吗?我的家离这里不远。今后怎么见人?请洪科长高抬贵手,情愿罚款。”杨振寰、赵幼青也哭丧着脸央求。
  洪流面孔一板:“罚款?共产党反对的就是钱能通神,一定要游街坦白,不听的话从严论处。”
  三人害怕抗拒从严,只得表示服从,按洪流的要求写了坦白书。
  11月1日上午,“同芳”茶馆前,法院人员摆好了一张方台,两张凳子,有市民问这是干什么,回答说有人要上台坦白。于是你传我,我传你,附近居民纷纷赶来抢占有利位置。10点3刻,法院大门里传出“”的铜锣声,路人循声望去,只见三个人头戴着两尺多高的纸帽子,活像无常鬼出现,高帽上分别写着“讼棍×××包揽词讼”。前面的一个是杨振寰,边走边敲锣,后面跟着的是李鸿福与赵幼青。
  男女老少如发现了新大陆,追前逐后指指点点,有笑的,有骂的,也有摇头咂嘴的。
  “同芳”茶馆前人头攒挤,已聚集了三四百人,还有许多人闻讯赶来,交通为之阻塞。洪流令杨振寰站到台上,李鸿福、赵幼青站到凳上,然后宣布坦白大会开始,先作了一段开场白:“前几天,人民法院抓到了三个黄牛,他们招摇撞骗,包揽代书诉讼,违法收费。现在要他们当众坦白,如果大家认为满意,可以交保释放,否则继续拘押。”
  接着,先由李鸿福交代了犯错误事实,末了说:“恳求大家原谅,以后绝不再犯,倘若再犯,愿受最严厉的处分。奉劝各位不要学我的样,做一个遵守人民政府政策法令的好市民。”
  赵幼青也是先坦白后作悔过表态:“我破坏了人民法院的威信,今后决不再干违法勾当,倘若再做,你们可以检举,给我最严厉的处罚。”
  杨振寰坦白说:“我本来是做酱油生意的,失业后无事可做,一天经过法院门口,见有出钞票请人写状子的,心想自己这方面也有些门道,何不趁此机会弄点香烟钱?就这样走上了犯错误的道路。”
  三人坦白完毕,洪流科长作了总结,称解放后,讼棍仍在活动,妨碍人民法院的信誉,这次坦白大会主要在于教育讼棍,今后不得再犯错误。
  讼棍回法院的路上,又敲起了铜锣,围观的市民簇拥跟随直至法院门口,经过法院人员再三劝说,方才议论纷纷散去。
  据《解放日报》载,洪流又传讯了“同芳”、“品泉”的老板,严正警告云:以后如有讼棍再在你们茶馆包揽诉讼,你们要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倘若隐瞒不报,也要受处罚。
  
  院长登报检讨军管会处理责任人
  
  第二天,即11月2日,《解放日报》等上海各报,以《三个讼棍游街,当众坦白悔过》为题,报道了此项消息,肩题尤为引人注目:“头戴纸帽,手敲铜锣”。通篇报道绘声绘色,成为上海滩街头巷尾、茶楼酒肆的热门话题,是耶非耶?各有见地。有的说应该,有的说过分,暗藏的敌人趁机造谣惑众,攻击党和政府。由是流言不断,多少有些“问题”的人惊恐不安,乃至产生了对立情绪。
  报章报道,社会议论,引起了上海市市长兼军管会主任陈毅的注意与重视,指示市人民法院院长汤镛认真调查三讼棍事件的处理经过,并据实报告。
  汤镛院长询问了洪流及有关人员,又与杨振寰、李鸿福、赵幼青三讼棍做了交谈了解,再向附近居民核实,得以明了真相。深感法院在处理此案过程中确实有悖法治精神,引起社会各种对人民司法的误解,不利于新上海的安定。据此,汤院长在责成洪流等深刻反省的同时,向市军管会递交了检讨书。
  陈毅等市党政军领导经郑重研究后决定,由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全文刊登法院院长汤镛关于处理三讼棍案件的自我检讨。
  11月18日,《解放日报》以《处理三讼棍事件,法院当局自我检讨》为题,刊登了汤镛的检查,主要内容是说:
  ——本院个别公务人员在处理本案时,召开群众大会,命三人在大会上坦白悔过,负责执行人洪流,又命他们在坦白悔过时头戴高帽,手敲铜锣,这种处理方法,与人民政府的法治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在已经解放并已建立了正常秩序的上海,个别司法人员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单凭愿望与兴趣,不采取一定司法程序,影响所及,容易模糊社会人士对人民司法工作的正确认识。
  ——负责处理此案的洪流等,身为人民法院的公务员,事先既未向领导请示,事后亦未作任何报告,不仅充分暴露了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的严重存在,也会影响人民司法机关的威信。
  汤院长沉痛检讨后,诚恳地自请处分:除责成办理本案有关人员彻底检查并请求上级予以处分外,我也应担负疏于教育检查的责任,一并请求上级处分。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又为挽回影响,树立人民司法的威信,军管会主任陈毅、副主任粟裕签发训令,公告周知:
  据上海市人民法院院长汤镛,呈送关于处理三讼棍案件的自我检讨一件,并请求处分一节,经过本会决定:
  一、受命处理本案之该院秘书科长洪流,未经请示,擅令赵幼青等讼棍在坦白悔过时,头戴纸帽,手敲铜锣,有违人民政府法令,决给予警告之处分。
  二、 该院院长汤镛,事先未参与处理该案,事后又经诚恳检讨,已深刻了解其中错误,决定免于处分。
  这一训令也刊登在11月18日的《解放日报》上。《解放日报》还遵照陈毅指示精神,配发了短评,批评洪流等个别公务人员,照搬农村某些原始自发斗争的方式,超出政府法律程序以外的方式,破坏政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政府的威信。要求人民政府各机关抓住这一事件,加强法治教育、政策教育,严肃纪律,保证政策法令正确执行,防止偏差,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陈毅勇于纠错,讼棍事件圆满解决,赢得各界好评:从未听说过法院检讨错误的,这在国民党反动政府时代是做梦也不敢想的,只有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院才能做到,实在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