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5期
中共中央营救叶挺经过
作者:方海兴
叶挺,字希夷,1896年生于广东惠阳。早年就学于保定军官学校,后参加粤军,1924年加入中共,次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团长。北伐战争时,叶挺率己部为先锋,他骁勇善战,屡建奇勋,从而赢得“北伐名将”美誉。1927年国共合作分裂后,叶挺先后参予领导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之一。广州起义后因受党内错误清算一度旅欧脱党。
在避居海外期间,叶挺仍时刻关注着祖国的命运。九·一八事变后,他举家迁回澳门,1937年7月回到上海,同年10月经国共双方商定出任新四军军长。11月,叶挺访问延安,受到中共中央的热烈欢迎。毛泽东对他在北伐战争和南昌、广州起义中建立的历史功绩给予高度评价。叶挺表示:“革命好比爬山,我有一段爬到半山腰又折回去了,现在又跟上来了。今后,一定遵照党所指示的道路走,坚决抗战到底。”然而不幸的是,在1941年1月皖南事变中,叶挺在率部奋战七昼夜后赴敌营谈判时被扣押。
皖南事变中叶挺的英勇行为深为中共中央赞赏。周恩来曾称赞他是“站在最前线和国民党斗争”,“想以个人牺牲来保存革命力量,比某些共产党员表现还坚决”。自从叶挺被扣入狱,中共中央即非常关注他的个人安危,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积极设法予以营救。
毛泽东提出“恢复叶挺自由,继续当新四军军长”
叶挺被扣之后,随即被解往江西宁国关押。1月17日,蒋介石发布命令,竟诬称新四军“叛变”,宣布取消番号,将叶挺交军法审判。面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倒行逆施,中共中央立即率全党全军展开了坚决的政治斗争。
1月18日,中共中央发言人谈话,以大量的事实揭露蒋介石制造皖南事变、摧残抗日力量的罪行,严正提出:“释放所有被俘之新四军将士,保障叶军长等军政干部之生命安全!”“严惩阴谋消灭新四军皖南部队之罪魁祸首”等九项要求。同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皖南事变的指示》,要求各抗日根据地通过刊物、报纸、群众大会等形式,立即发起强大的抗议运动,并提出下列口号:“立刻释放叶军长”,“释放张学良、杨虎城、马寅初及一切抗日救国的政治犯”。此后,延安《解放》周刊发表题为《抗议无法无天罪行》的社论,冀中八百万军民通电全国,声讨皖南事变的元凶,苏北军区发表《告同胞书》,声援皖南新四军。在重庆,周恩来率中共中央南方局展开了猛烈的反击,《新华日报》刊出周恩来为皖南事变的题词:“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和“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诗句,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动罪行进行了有力的控诉。
针对国民党当局1月17日的反动命令,20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褒扬新四军“抗战有功,驰名中外,军长叶挺,领导抗敌,卓著勋劳”,宣布重建新四军军部,任命刘少奇为新四军政治委员,陈毅为代理军长,命令他们从速组成新四军军部,“悉心整饬该军”,“为保卫民族国家,坚持抗战到底而奋斗”。
也就在同一天,毛泽东以中共中央军委发言人名义发表谈话,在公布大量事实,彻底揭露国民党顽固派酝酿已久、制造此次反共事件的罪恶行径后,向国民党当局郑重提出解决皖南事变善后办法十二条:第一,悬崖勒马,停止挑衅;第二,取消一月十七日的反动命令,并宣布自己是完全错了;第三,惩办皖南事变的祸首何应钦、顾祝同、上官云相三人;第四,恢复叶挺自由,继续充当新四军军长;第五,交还皖南新四军全部人枪;第六,抚恤皖南新四军全部伤亡将士;第七,撤退华中“剿共军”;第八,平毁西北的封锁线;第九,释放全国一切被捕的爱国政治犯;第十,废止一党专政,实行民主政治;第十一,实行三民主义,服从《总理遗嘱》;第十二,逮捕各亲日派首领,交付国法审判。1月25日,在重庆的周恩来将此十二条要求交国民党代表张冲转国民党中央。
在中共中央强大的政治攻势面前,蒋介石不得不收敛其反共活动。蒋几次派代表张冲、张治中找周恩来商谈妥协办法,他虽一再狡称皖南事变并无政治性质,只是“整饬军纪的问题”,但也再无军法审判叶挺一事了,而作长期关押。
中共中央将释放叶挺作为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条件
就在蒋介石忙于反共之际,1月下旬,日军乘机发起豫南战役,国民党军汤恩伯部败退。在内外交困的狼狈处境下,2月初,蒋介石于3月1日召开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企图拉拢中共参政员出席,以粉饰太平。抗战时期的国民参政会为具有代议性质的民意机构,参政员有权对政府各种重大事项提出质询。1940年底,国民政府继续聘请毛泽东、董必武、邓颖超等七名中共党人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各民主党派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缓解国共矛盾,纷纷表示此次会议中共代表必不可少。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代表居里也表示要留在重庆,专等观光国民参政会开幕。于是,国共政治斗争的焦点便转到中共参政员是否出席参政会的问题上来。
鉴于前述中共解决皖南事变十二条办法一直为当局搁置不理,中共中央决定,以中共七参政员名义将此十二条办法提请此次参政会讨论,并以国民党政府接受此十二条办法为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条件。
2月15日,毛泽东等中共七参政员致函国民参政会,函称:“关于政府对新四军处置,我党中央曾有严重抗议,并提出善后办法十二条如下,……”,函中尽列前述“取消一月十七日命令”,“恢复叶挺自由,继续充当新四军军长”等十二条要求,函件最后声明:此十二条办法在政府未予裁夺前,中共参政员“碍难出席”。
中共此一举措,无疑是对蒋介石如意算盘的当头棒喝。函至十多天内,国民党代表多方奔走,竭力挽请中共参政员撤回公函,出席会议。中共中央则坚持既定立场不变。2月26日,毛泽东指示周恩来,重申非此十二条有满意解决并办理完毕确有保证之后,中共参政员才可出席会议,并指示如国民党方面有诚意解决问题,则参政会应延期两月召开,并在两月内解决十二条及一切悬案。与此同时,中共中央还指示各地:迅将中央20日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和十二条办法广为散发,以抓住蒋介石1月17日的命令,坚决反攻,决不妥协。
对于中共的上述要求,国民党当局一直不予接受。3月1日,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中共参政员遂无人与会。因此,原定预备会议被迫延期一天。当日会议之情形,据周恩来给中央报告称:一百多国民党员鸦雀无声,任各小党派提议,蒋介石无精打采地讲话,全重庆全中国全世界都在打听着中共代表究否出席。
次日,周恩来致函张冲转蒋介石,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又提出皖南事变临时解决办法十二条,作为中共在渝参政员董必武、邓颖超出席会议条件。新十二条提出“释放叶挺,回任军职”,“释放皖南所有被捕干部”等项条款。在渝中共参政员董必武、邓颖超也致函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称:倘此十二条能蒙政府采纳,并得有明白保证,届时必可报到出席。然而中共书上,被对方称作“哀的美敦书”,自然没有结果。中共参政员也始终无人与会。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决斗争,蒋介石于6日被迫在参政会上表示:保证以后亦决无剿共之军事。当日会议通过决议,再次敦促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3月8日,毛泽东等中共七参政员再致函国民参政会,说明不出席会议的理由。函中指斥蒋介石制造皖南事变及1月17日命令,使得“敌伪抚掌,国人愤激,友邦惊疑”,其对国内团结,“实为创巨痛深”。中共为挽时局,向国民党当局提出善后办法十二条,然而迟延期月,未获一复,“似此情形,若不改变,泽东等虽欲赴会,不独于情难堪,于理无据,抑且于势有所不能”。函中最后声明:“皖南事变以来,对于国共团结所加之深重裂痕一日未被消灭,则泽东等一日碍难出席政府所召集之任何会议。”
是年秋,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又将召开,这一次,中共中央仍将国民党当局先行释放叶挺作为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的条件。
9月1日,毛泽东与国民党驻延安联络参谋陈宏谟等会谈。关于出席国民参政会问题,毛泽东表示,如国民党方面释放叶挺,中共即派董必武一人出席参政会,否则仍不出席。当天深夜,毛泽东还不忘将上述谈话内容电告周恩来,并指示:“如彼方找你时,请先谈释放叶挺与必武出席这一交换条件及你回延开会事。”据此,周恩来指示在香港的中共代表廖承志:对于下届参政会,我方仍以释放叶挺为出席条件,请将意见转告各党派。
早在皖南事变前,国民党就已停发八路军、新四军的粮饷。10、11月间,中共中央曾两次讨论出席参政会条件问题,最终决定:国民党在放叶挺或发饷二者中做一件,中共即派一参政员出席,如一件不做,则以请假方式不出席。11月12日,周恩来与蒋介石会谈,商讨释放叶挺以作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条件。此前,毛泽东曾再电周恩来关于出席参政会问题:“放叶、发饷,必作一件,方能出席。否则请假。空言不算数,坚持不变。”然而蒋介石却表示,希望中共参政员自动出席参政会,称过些时候可以给叶挺自由。
有鉴于此,11月14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指示将中共七参政员请假函立即送达国民参政会:“同人等因事不克出席本次参政会,特此请假,敬希谅察”。毛泽东在同电中还拒绝了苏联驻华使馆武官崔可夫希望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的意见:“我们是被聘的参政员,蒋介石绝无强迫我们出席之理,我们绝对不能在蒋介石的压迫下出席参政会。”
16日,共产国际亦致电延安,主张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对此,中共中央在坚持既定立场的前提下不得不稍作变通。当日,毛泽东指示,要参政会秘书长王世杰担保放叶、发饷,则在渝两参政员董必武、邓颖超的请假书可以撤回。后经交涉,经蒋介石应允,并由国民党代表张群、王世杰担保在参政会后释放叶挺,于是中共参政员董必武一人出席了次日的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
然而此次会后,蒋介石背弃承诺,仍不释放叶挺。翌年初,又将叶挺由桂林解至重庆继续羁押。
国共谈判中,中共代表一再呼吁当局释放叶挺
1942年后,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国际上英、美、苏进一步合作,国共关系亦随之出现好转趋势。中共中央则继续为营救叶挺寻找机会。
1月中旬,周恩来同与叶挺私交甚好的陈诚商谈释放叶挺事,陈提出联合几个前方将领保释叶挺,但要求叶挺写悔过书,这一建议理所当然遭到了周恩来的拒绝。此时,百忙之中的毛泽东也没有忘记狱中的叶挺,1月20日,他在审阅一份党内情况通报时亲笔加写:“叶军长已被解至重庆,国民党迫令其写悔过书,判断叶不会写,因此释放恐还会拖一时期”。7月2日,毛泽东致电中共驻重庆代表董必武,指示开始与国民党就缓和两党关系进行商谈,并特别叮嘱询问释放叶挺的可能性。遵照所示,在次日董必武与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晤谈,11日周恩来、董必武与国方代表张治中晤谈时先后提出释放叶挺的问题。张等则表示,在其他事项未商得结果前,不好转达释放叶挺等事项。其后不久,由于国民党策划发动第三次反共高潮,两党谈判接触遂告终止。
诚然,由于皖南事变以来蒋介石在新四军事件上的顽固立场,使得释放叶挺一事一时间并非易事。1942年8月,在周恩来的亲自安排下,叶挺夫人李秀文与女儿扬梅得以由澳门来到重庆与叶挺团聚。年底,叶挺一家又被解至湖北恩施关押。1943年6月,周恩来指示《新华日报》记者陆诒在赴鄂西采访时伺机看望叶挺,并亲自写信给该战区司令长官陈诚进行疏通。在恩施,陆诒顺利地见到了叶挺,向他转达了周恩来的嘱咐:党中央、毛泽东非常关心他的处境,非常赞赏他的气节,在历次国共谈判中,中共方面都把释放叶挺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提出,党中央切望他保重身体,耐心等待,要相信党一定能够为他赢得自由。叶挺表示,他深信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领导“必能获致胜利”,他对此从没有动摇过。
1944年,国民党方面再次谋求两党谈判,中共以林伯渠为代表赴重庆谈判。此次国共谈判中,中共中央仍将释放叶挺等政治犯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谈内容。
5月11日,林伯渠在递交给国民党方面的谈判意见书第三项“关于党的问题”中提出:立即释放因新四军事件而被捕之人员及一切在狱之共产党员。15日,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提出解决国共之间若干急切问题的意见20条,其中第10条提出:请政府释放各地被捕人员,例如1941年皖南事变时被俘的新四军官兵叶挺等,广东的廖承志、张文彬等,文称:“此等人员,均属爱国志士,久羁缧绁,惨受非刑,请予省释,以利抗日。”同样是由于国民党方面毫无改善两党关系的诚意,致使谈判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而对于中共释放叶挺等政治犯的要求,国方代表则敷衍为:“俟此次商谈获有切实结果后,当予考虑。”9月15日,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上报告四个月来国共谈判经过时,再次呼吁当局释放叶挺。林伯渠指出:叶挺既非共产党员,去新四军更为政府所劝请,不应该拘禁他。11月起,在有美国新任驻华大使赫尔利插手的国共关于成立联合政府的谈判中,中共中央一再提出国民党方面应先释放张学良、杨虎城、叶挺、廖承志等爱国志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