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8期


《前进报》的创刊和被封

作者:张颂甲




  1966年底,年关将届,因受当时“停课闹革命”、“停产闹革命”的影响,编辑采访人员都已无心再把报纸办下去了。1966年12月21日,报社又给中央写报告,希望暂时停刊。报告说:“《前进报》社内部文化大革命已进入高潮,群众已把主要精力放在运动方面,维持正常编辑出版工作已有困难,容易发生事故。另外,由大报改小报,由日刊改隔日刊,一般说基层财贸职工赞成出小报,但不赞成隔日刊。在编辑工作中,由于版面小、刊期长,重要消息多,版面很不好安排,但在目前又无力出日刊。因此,我们意见,目前暂时休刊,集中精力搞好报社内部的文化大革命。然后,建立一个革命化的编辑部,在复刊时即出日刊。”这份报告很快获得中央文革小组批准。于是,《前进报》内定于1967年元旦暂时休刊。
  我和夜班同志都表示,站好最后一班岗,坚持天天上夜班。我们的任务是编完1966年最后一天的报纸,同时宣布报纸休刊。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12月28日夜10时许,我们正在编辑12月29日的报纸,“八八战斗队”的学生们冲进编辑室,宣布封报。我和他们据理力争,毫无结果。想打电话给报社上级领导李先念副总理,学生把住电话,无法联系。29日凌晨,我们坚持把整张报纸编好,由我签发付印。可是学生们齐集在印刷机前,不准工人开动机器。这最后一张已经编排好的《前进报》终于被扼杀在“母腹”之中了。
  
  宣判《前进报》“死刑”
  
  12月29日,《前进报》没有出刊,报社大门口却堂而皇之地贴出了由所谓“《前进报》治丧委员会”发布的白纸大字“讣告”,历数《前进报》(《大公报》)的所谓“罪行”,宣布《前进报》“验明正身,寿终正寝”。“治丧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中央财金学院《北京公社》八八战斗队“孙大圣”支队队长潘锋,副主任委员有刘闯等多人。与此同时,又出了一份类似“海报”的东西,正面印有前进报社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总部《告读者书》,背面印有中央财金学院《北京公社》八八战斗队“孙大圣”支队撰写的《前进报》被判处死刑的《判决书》。
  《告读者书》宣称:“《前进报》于1966年12月28日晚10时,被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北京公社》八八战斗队‘孙大圣’支队封闭了!封得对,封得好!我们前进报社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最坚决地支持这一革命行动。……《前进报》的前身《大公报》,执行了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办报路线,忠实地执行阎王殿的黑指示,大搞知识性和趣味性,恶毒地反对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反对光芒万丈、光焰无际的毛泽东思想,对党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前进报》被判处死刑的《判决书》也气势汹汹地写道:“《前进报》于1966年12月28日晚10时被我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北京公社》八八战斗队‘孙大圣’支队封闭了!所谓《前进报》,就是《大公报》,改头换面了的《大公报》!这家犯下了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的报纸,从今滚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这是对把持《前进报》领导大权的一小撮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及其后台(按:指李先念副总理)的当头一棒,是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沉重打击,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夺得的新的重大胜利!”《判决书》还列举了北京《大公报》的“六大罪状”:1.“经常利用各种机会,运用各种方法,抬高刘少奇,贬低我们的伟大统帅毛主席”;2.“在轰轰烈烈的学习雷锋的运动中,不予宣传,甚至拒不刊登雷锋日记”;3.“在三年困难时期,鼓吹‘三和一少’,充当帝修反和国内牛鬼蛇神的应声虫”;4.“精心炮制‘生意经’等许多毒草,宣扬资本主义的经营方针,散布剥削阶级毒素,为修正主义传播种子,为资本主义制造温床”;5.“1965年11月,在毛主席指示下,上海市委在报上发表姚文元同志《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文章,吹响了这场震惊世界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号角。《大公报》预感到它的末日就要来临了,出于它的反动本能,它极力抵制,破坏文化大革命。《大公报》像黑暗动物害怕阳光一样,极端害怕真理,仇视革命,一直没有转载姚文元同志的文章,这在全国来说也是极其罕见的……《大公报》抵制破坏文化大革命的手段,不是比前《北京日报》还恶毒吗?”;6.“《大公报》为了保住它现在的生存,以利将来的发展,耍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改头换面,以《前进报》的面目出现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大公报》改为《前进报》的‘改刊启事’中,竟只字不提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不提毛泽东思想,表现了《大公报》对毛泽东思想的刻骨仇恨”。
  《判决书》还特别列举了《前进报》的两大罪状:一是“1966年10月1日出版的《前进报》登载了欢呼我国三项核试验成功记录电影的消息,新华社电讯强调指出,我国三项核试验的成功是‘在党中央,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群策群力,大力协同的结果’……《前进报》却把它删掉了”。二是“《前进报》摆了一副超然面孔,采取了所谓‘不介入’政策,不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不反映文化革命的情况,不报道红卫兵的动态,不宣传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胜利。《前进报》的所谓‘不介入’政策,实际上是自外于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实际表明它站在资产阶级阵线之内”。
  从以上对报社所列举的种种“罪状”可以看出,那时他们居高临下,不可一世,骇人听闻,大事鞭挞,执意要把报社置于死地。
  全国解放后,《大公报》在内地曾有过两次改名:一次是天津《大公报》于1949年1月更名为《进步日报》,仅历时三年,天津报馆于1953年1月1日与上海《大公报》合并,迁北京出版,又恢复了《大公报》原名。另一次就是“文革”时《大公报》被迫更名为《前进报》,仅历时103天,因受外力胁迫,不能按计划正常休刊,只落得个被封停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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