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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托派不是汉奸

作者:曾宪新




  抗战前后,把中国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或者干脆把托派称为汉奸,在中国共产党内几乎成为“共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在中共党史研究中,在党的文献编纂中逐步落实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托派的汉奸罪名开始得到人们的关注,经过多方的查证研究,众多党史研究工作者对此持否定态度,明确认为中国托派不是汉奸。1989年出版的《邓小平文选》第一卷注释2这样写到:“……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也是主张抗日的,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托派与帝国主义国家间谍组织有关、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199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6页注释[9]也作了与上述注释内容相同的注释。这两条注释都是经过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因而具有权威性。它在政治上、道义上为中国托派是汉奸翻了案、平了反。
  略为详细地分析一下这个历时半个多世纪的错案,以便吸取历史教训,还是有意义的。
  这个错案首先来自前苏联和共产国际的肃托运动。1934年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基洛夫被暗杀。利用这个事件,苏联分别在1936年8月,1937年1月和1938年3月掀起了三次肃托审判高潮。以所谓“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分子恐怖中心案”、“反苏托派中心案”、“右派和托派反苏联盟案”的罪名,把在苏联国内的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加米涅夫、李可夫等主要被告(他们当时都是苏联党政军高级领导人)全部枪决。罪名就是斯大林在1937年联共中央全会上指控的:“现时的托洛茨基主义,并不是工人阶级中的政治派别,而是一伙无原则的和无思想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雇佣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这罪名的罪证是什么呢?罪证是骇人听闻的,不过,现在已经证明是靠逼供捏造的、无根据的诬陷。在众多的托派罪证中有一条与中国托派有直接关系,这就是所谓1935年托洛茨基给他的“平行总部”一封信中的指示:“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据说中国托派执行了托洛茨基这条指示,因此它也成为中国托派是汉奸的一个罪证。
  为配合苏联的肃托斗争,共产国际作出了《关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奸细——托洛茨基分子作斗争的决议》,要求“共产国际各支部……开展有系统的斗争,……要达到把这些当法西斯走狗的分子赶出工人运动的队伍以外”。中国共产党当时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当然要遵从指示开展反托斗争,把中国托派——日本法西斯的奸细赶出工人运动的队伍以外。
  在这种国际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抗战前后开展的肃托斗争,便成为中国托派是汉奸这个错案的直接形成原因。
  把托派视为汉奸有一个发展过程。开始,中国党并没有把中国托派看成是汉奸,而是看作是一个可以争取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的政治派别。193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战线宣言》,宣言把中国托洛茨基主义者同盟和中国国民党及其他许多党派、团体一样,视为可以和中国共产党结成“抗日人民战线”的组织。但是,随着抗日事业日益发展,特别是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统一战线日益形成,一部分托派分子对此进行了猛烈的攻击,从而引起中共中央的还击。离上述宣言发表四个月之后,1936年8月5日,中共中央作出了《中央书记处给北方局及河北省委的指示信》,信中说:“极‘左倾’的托派的领导分子,用尽了一切恶劣的字句,咒骂领导抗日的共产党,咒骂抗日主力的红军,认为党提出的联合各党派一致抗日的统一战线的主张,是出卖中国革命的,他们实际上已成了日寇的代言人,他们不仅是共产主义的叛徒,而且是整个被帝国主义压迫到吐不出气的中华民族的汉奸。”从现有看到的历史材料,这封信恐怕是党中央第一次把中国托派称为汉奸。但这里要注意两点,第一,这里所说的“汉奸”只是政治上有声讨,并未涉及组织上是如何成为汉奸的;第二,这封指示信对托派中的非领导分子,则仍旧取争取方针,信中说:“这自然不是说被他们‘高尚理论’弄糊涂了的真正革命的分子,相反的,我们要尽力把这些分子,从反革命的泥坑中解放出来。争取他参加抗日战线,……”
  从1936年6月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1937年10月,有两位重要人士对中国托派提出了指控,一位是鲁迅,一位是毛泽东。
  1936年6月,刊登了由冯雪峰起草以鲁迅名义发表的《答托洛斯基派的信》。信中指控托洛茨基“用敌人的金钱”。这个指控的分量并没有超过斯大林对托派的指控。但由于鲁迅的声望,所以此文发表后,应和鲁迅声讨托派的文章遍及上海、北平、天津、青岛等地更及香港、美国、新加坡、巴西等地区和国家。
  不久,延安也发出了应和鲁迅文章的声音。这就是1937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陕北公学纪念鲁迅逝世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说:“鲁迅先生第一个特点,是他的政治远见。他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社会,所以看的远,看的真。他在1936年就大胆指出托派匪徒的危险倾向,现在事实完全证明了他的见解是那样的稳定,那样的清楚。托派为汉奸组织,直接拿日本特务机关的津贴,已经是明显的事情了。”(这个讲话1981年9月22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时及收入《毛泽东文集》时,都删掉了“托派为汉奸组织……”等词语——作者注)这里对中国托派的指控也没有超过斯大林对托派的指控,同鲁迅的文章一样,由于毛泽东的身份地位,他的指控的分量和影响是非同一般的。
  在看到毛泽东这篇讲话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另一个重要的事情,即在这篇讲话的前不久,党中央、洛甫、毛泽东对陈独秀的争取。陈独秀是1937年8月出狱的,出狱前后,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他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由“打倒国民党”,转变为“拥护国民党政府领导抗日”;由反对国共合作,转变为拥护以这个合作为中心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他在由南京去武汉前曾两次主动找到当时在南京筹备八路军办事处的叶剑英和博古,表示“赞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当陈独秀尚未出狱时,与陈独秀的观点相同的罗汉于1937年8月找叶剑英提出与中共合作抗日的建议。党中央研究了叶剑英传来的信息,据张国焘回忆,他说毛泽东表示“可以与陈独秀先生等形成某种合作关系,以期一致抗日”。罗汉的这次行动后来虽然没有达到有效的成果,但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党中央、毛泽东,一方面在批判托派的理论,甚至指责为汉奸,但同时又在争取赞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陈独秀、罗汉等人士一起抗日。这说明党中央、毛泽东当时对托派的政策是有分析的,是区别对待的。
  托派罗汉也证明了当时党中央对托派的这种态度。他说周恩来曾对他说过:“所谓中国的托派,事实上亦很复杂,如何分野,个人亦不十分清楚,不过我大约可以将其分为四派:一派是赞成抗日的,你和独秀等均属之;一派是和第四国际直接发生关系的;一派是受了拉狄克影响的孙大学生:一派是转变到其他方面去活动的分子。”周还和罗汉说:“以后和独秀这一派的人,可以将‘匪徒’字样停止不用,”并亲自将一篇文章中的“匪徒”字样勾去。
  与党中央、毛泽东对托派的态度不同的是1937年11月从苏联回延安的王明、康生。正是这两个人不仅从政治上而且从组织上指控中国托派是“汉奸”,不仅指控持极“左”观点的托派分子而且首先指控陈独秀为“汉奸”。
  据张国焘回忆说,在王明得知党中央曾与罗汉联系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事宜后,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王明声色俱厉地说,我们和什么人都可以合作,只有托派是例外。在国际上我们可以和资产阶级的政客军阀甚至反共刽子手合作,但不能与托洛茨基的信徒们合作。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并诬指“陈独秀是每月拿三百元津贴的日本间谍”。当场有人指出:“陈独秀与托洛茨基究竟有所不同;说陈独秀是日本间谍,究非事实。”王明却无理地坚持说,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的反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那还了得,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王明的蛮横无理,公开诬陷,跃然纸上。
  康生紧跟王明,于1938年1月在延安《解放》杂志第29、30期发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文中说:“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们的东三省,同时,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陈独秀、彭述之、罗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的组织。谈判的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导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
  康生在这里编的有鼻子有眼。他的文章一出来,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哗然,纷纷要求他拿出证据,但他始终拿不出来,于是他的文章理所当然地成为众矢之的。1938年3月15日始,《大公报》、《武汉日报》、《扫荡报》相继刊出包括与我党接近的进步教授张西曼在内的九位社会名流的联名公开信,信中抨击道:“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独秀先生生平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国人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已,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为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之知友及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
  面对舆论的指责拮难,当时在王明领导下的《新华日报》,写了一些评论。但这些评论非但没有提出证明康生的论断是站得住脚的,反而说什么,“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首先应该看陈独秀是否公开宣言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是否是汉奸本是个法律问题,不是宣布脱离那个组织就可了断,“短评”不顾常识,强词夺理的蛮横行径,更加引起人们的愤慨。
  陈独秀本人也对康生的文章和上述短评在《扫荡报》发表了公开信进行批驳;“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
  康生诬陷陈独秀是汉奸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极坏的影响。一方面人们以为康生的文章是代表党中央的,因此便引起富有正义感的人士对中共的不满,对中共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诚意发生怀疑;另一方面,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被康生的有鼻子有眼的谣言迷惑,误以为陈独秀、托派真的是汉奸无疑,从而使这个托派是汉奸的错案影响面大大地扩展起来。一位有影响的老一辈革命家说过:康生是鬼不是人。这的确是确论,康生诬陷陈独秀是汉奸的行径,仅是这个确论的一个注脚。
  托派是汉奸错案的形成,除上述原因外,公平地说,中国托派在抗日战争问题上的极“左”的策略路线,也不能辞其咎。
  托洛茨基和第四国际关于中国抗日战争给中国托派的指示,概括地讲就是两个“打倒”: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二、打倒国民党。
  中国托派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始终举着抗日的旗帜未曾放下。1937年11月,托派在上海开的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目前抗战中我们的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提出了他们的抗战纲领,表示愿与中共及一切小资产阶级派别直至国民党抗日各派共同进行抗日,“抵抗当前的死敌——日本帝国主义”。他们创刊了新的政治机关报《斗争》,复刊了理论机关报《火花》,宣传抗日。他们也进行了一些实际的抗日活动,如1932年“一二八”事变时,在上海的托派从各学校到市区建立紧急行动委员会,组织抗日义勇军,募集、紧急征发和强制没收奸商、卖国贼的财产支持抗日战争等。这些实际表现,确实证明中国托派不是汉奸。
  但是,中国托派的极“左”的“抗日”策略却把他们自己引入了一个不光彩的境地。
  中国托派根本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有抗日的可能,认为国民党要投降日本帝国主义是必然的,所以他们的口号是:打倒欺骗民众投降日本帝国主义的国民党政府!
  由此,他们进而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攻击第二次国共合作,认为是“彻底投降”、“自觉的叛卖”等,因此对中共要“无情地打击”云云。
  在国际上,他们要打倒一切帝国主义,骂英法美“所谓的民主阵线,正在准备出卖中国”,甚至骂苏联“袖手旁观看着中国被出卖”等。
  正是托派的这种极“左”路线,客观上在破坏抗战,有利于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因此当时在社会舆论上纷纷抨击中国托派是“汉奸”就不奇怪了。
  连日本帝国主义也把托派称为有利于自己的别动队,准备加以利用。1937年5月日本特务机关制定了改进山西特务工作的纲领,其中一条是:“收罗投机党派——华方之党派支流极多,如失意之共党中托派,宜假援助彼等之成功,可在各地作利于帝国之各种活动,……”托派的可悲正在这里,说是要抗日,却被日本帝国主义视为帮手。
  当然,错误归错误,汉奸归汉奸,有错误不等于是汉奸,这是历史已经证明了的。
  中国托派大部分、主要的成员是从中共党内分离出去的,因此,说托派是从中共党内分化出去的一个政治派别,也不为过。当然,托派的历史并不是中共党史必备的内容,但却与中共党史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党史研究过程中,批评托派的错误,同时在政治上为强加给托派的罪名辩诬,还托派以本来面目,这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党史研究中的落实和扩展,使党史的这个有关角落的历史成为信史,成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