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西南联大教授的去李(宗黄)斗争

作者:闻黎明




  李宗黄提出此案的油印件,曾寄给教育部长朱家骅一份,笔者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看到了这份原件,其文云:
  昆明学潮,实为共产党有计划有步骤之政潮,凡当地腐恶势力,均因之借尸还魂,借刀杀人,一切的一切,无所不用其极。黄奉命来渝后,始知各方不察,大有众口烁金,曾参杀人之势。实令忠肝义胆勇于负责之同志,灰心短气,有冤莫白。其实此次学潮,完全为本党与共党,中央与地方,统一与分裂,革命与反革命之斗争,若将罪名责任,一律加于军政当局之身,其他毫不过问,实足以长敌人威风,减自己正气,个人牺牲不足惜,必致为亲者所痛,仇者所快,当为我革命之中央所不愿闻。基于以上理由,拟请准予列席下周常务会议,详加报告,听凭核议,以明是非,而彰公道。谨上
  李宗黄 元月五日
  李宗黄的辩解,竟然得到蒋介石的默认。结果,积怨最深、民愤最大的李宗黄,非但没有受到处分,反而于1946年2月5日被任命为国防最高委员会党政考核委员会秘书长。
  李宗黄的升迁,首先激怒了联大教授,其中周炳琳教授的态度最为激烈。1946年2月6日,听到任命李宗黄消息的周炳琳,怀着极大不满,专就此事写信给朱家骅,表示了必须去李的决心。这封信,无论对“一二·一惨案”研究,还是对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思想转变,都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故特征引全文如下:
  骝先(即朱家骅)先生大鉴:四日返抵昆明,同事相见,以李伯英(即李宗黄)撤职事如何了相问。到校看见墙壁上贴有标语,集中在必李先撤职,然后安葬死者。这一点上,同事如此关心。此事是因为教授会曾议决以两个月为期,以去就争李撤职之实现。两个月之期到本月二十二日届满,若不能在此以前见到政府决议将李撤职,全体教授势必履行诺言,向政府辞职。学生之有是标语,是听说前些日子地方公团又提议公葬死者,学生怕李撤职事落了空,乃有此表示。弟来昆前,自今甫(即杨振声)兄处得知本星期二行政院例会,将提出李事,作个决定,故同事问到,辄以是告之,以安其心。乃今日报纸披露,昨日政院会议任免事项,仍不见是项决议,不知是何道理。此事须即办,不可再缓,否则学校将复入不安定状态中。望先生特予注意。孟真兄对此事亦曾作保证,弟知渠于此事之迟迟未实现,亦必焦躁万分也。专此祇颂
  道安
  弟周炳琳敬上二月六日
  2月9日周炳琳的这封信到达教育部。教育部收文登记签上,在“函由”栏中开列了此信的两个要点,第一点为“李宗黄撤职事,须即办,不可再议,否则学校将复入不安状态中,望先生特予注意”;第二点为“孟真兄(即傅斯年)对此事亦曾作保证”。
  国民党对李宗黄的这一任命,亦激起昆明民众的极大义愤。民盟云南省支部发言人指出:“这措施不但使被杀青年永不瞑目,而且是完全违背人民愿望,无异奖励杀人凶犯,泯法背理,自毁纪纲的罪行。”2月17日,昆明政治协商会议促进会、文协昆明分会、中苏友协昆明分会、昆明学生联合会、学生报社、中国周报社、民主周刊社等十团体,在联大新校舍联合召开大会,大会的名称就是“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抗议重庆二·一○惨案,坚持严惩一二·一惨案祸首大会”。联大教授闻一多在大会报告中,就李宗黄升迁事指出:政府“对于屠杀四烈士的凶手——李宗黄,不但不加以公正的惩处,反而升了官”,“这件事,和重庆二·一○血案是一样的意义,象征着反动派垂死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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