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两个小人物的“红”与“黑”

作者:陈 辉




  1954年李希凡与蓝翎因合写两篇评论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论文,不期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毛泽东称他们为“两个‘小人物’”,把他们的文章称为“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一时之间,李希凡与蓝翎由默默无闻的业余文艺爱好者,成为文坛瞩目的青年评论家。这以后“小人物”的称谓在神州大地不胫而走。
  李希凡与蓝翎这两个小人物,在当时大红大紫,之后的命运如何呢?知道的人恐怕就不多了。近年来,笔者为做“毛泽东与红楼梦”这一专题,对他们的命运沉浮作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并有幸采访到了李希凡先生。笔者以为,在历史沧桑的烟云逐渐从人们的视野被剥离之时,对这两个小人物的命运沉浮作一个全面的反映,能较好地折射出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真实。
  
  两个小人物与两篇文章
  
  李希凡生于1927年,北京通州人,父亲中风偏瘫,二哥患脑膜炎病逝。李希凡念到初中时,因家境贫寒,为生活所迫,只得中途辍学。他先后在北京华宝西服店当学徒,在白纸坊印钞厂做童工,在石家庄市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过着半饥半饱、辛酸而粗砺的生活。20岁时,他寄居在山东青岛姐姐家,每天扫地、买菜、送外甥去幼稚园。他的姐夫赵纪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国思想史学家,与侯外庐等合著过《中国思想通史》。经赵纪彬推荐,李希凡曾为山东大学文史系旁听生。1949年青岛解放,李希凡入伍参军,经军管会文教部推荐,赴华东大学学习。
  蓝翎是个地道的农家子弟,1931年出生于山东单县杨集的一个农民家庭。蓝翎18岁那年,华东大学在当地招生,他被录取。从此,蓝翎走出了度过童年时期的农村。
  华东大学是中共中央华东局于解放战争期间在沂蒙山区创办的干部学校,李希凡是该校四部十四班的学员,蓝翎是三部十一班的学员。他们在校期间受到了系统的革命文艺理论训练。1950年华东大学与山东大学合并,李希凡和蓝翎成为山东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李希凡曾深有感触地回忆起当时的岁月:
  
  解放前的1947年到1949年初,我曾在山大中文系旁听过,后来才去投考了革命干部学校华东大学,并校时我是重回山大,因而,感受也要比别的同学深切一些。我觉得,比起白色恐怖笼罩山大的那些年月,这时的山大校园充满了解放的喜悦,又因为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处处感到那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豪迈气概。我们的华校长和余教务长(余修同志),都非常善于做宣传鼓动工作,他们经常在六二广场(原青岛山大校内广场)上大课,讲形势,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无论是政治学习或学术研究都非常活跃。
  
  从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李希凡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读研究生,蓝翎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工农速成中学当语文教师。
  1954年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缘起于李希凡与蓝翎合写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李希凡、蓝翎这两篇文章的出现亦非偶然,依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研究《红楼梦》已逐步成为红学的主流。李希凡、蓝翎两人比较年轻,较少历史包袱,他们同深受胡适等人影响的中老年学者有所不同,比较能够从政治与阶级的视角看出俞平伯《红楼梦》研究问题之所在。他们不同意新红学家俞平伯文章中的一些观点,于是便写了两篇文章对《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评〈红楼梦研究〉》提出批评。其主要内容为:自叙传说的“感叹身世”和“情场忏悔”,不符合《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典型解剖意义;强调“色空”观念抹杀了曹雪芹在小说中对整个封建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批判的意向;“钗黛合一”的观点调和了宝钗和黛玉对立的意识形态;“怨而不怒”风格之说歪曲了《红楼梦》现实主义的批判精神。
  1954年毛泽东写了《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红楼梦问题的讨论顿时成为轰动文坛的大事。这以后,好运降临到李希凡和蓝翎这两个小人物的头上。李希凡原本想去文学研究所工作,邓拓向毛泽东反映,毛泽东说:“那不是战斗岗位,调到人民日报社!”蓝翎想进文学研究机构或文艺单位,邓拓听后说:“到报社文艺组(文艺部前身)来吧。文学研究所不是打仗的地方。”就这样,他们俩均被调进了人民日报社文艺部任编辑,蓝翎时为文艺部最年轻的编辑。1954年李希凡当选第二届全国政协最年轻的委员,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亲切接见。1955年李希凡出席第一届全国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并获奖章。同年6月作为新闻界代表出访波兰和苏联等国,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蓝翎作为全国政协会议的特邀代表,也受到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的接见。他们成了“大红人”,北京图书馆、中央团校等许多单位纷纷请他们作《红楼梦》研究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女学生程海果,因崇拜李希凡与蓝翎,改名为“林希翎”,并也开始研究《红楼梦》。
  共青团中央机关报《中国青年报》曾专发社论,赞扬李希凡与蓝翎。文章说:“李希凡和蓝翎,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和一个二十六岁的青年,经过一年多的刻苦钻研,而向《红楼梦》研究中唯心主义主观主义权威发起的大胆挑战,对我们广大青年也是莫大的鼓舞。这件事情又一次地证明我们青年是能够以自己的才能,向祖国建设事业总的宝藏作出一点贡献的;证明我们党对青年的才能是非常爱护和重视的。”共青团中央机关刊物《中国青年》杂志1954年第22期,也发表《青年应该自觉成为新生力量的代表者》的社论,号召全国青年向李希凡、蓝翎学习。1957年1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李希凡、蓝翎的红学论文集《红楼梦评论集》。
  李希凡与蓝翎“红”了起来,但两人的关系却由合作急转直下至貌合神离、分道扬镳。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李希凡在接受采访谈到这个问题时说,上级领导在给他与蓝翎的名誉与地位时,出现了一些倾斜,相比较而言,给予他的鲜花掌声更多些,地位也较高,这可能是两人关系破裂的最主要的原因。李希凡出身于破产的小知识分子家庭,家境贫寒,父亲失业后因病去世;蓝翎的父亲曾为国民党的还乡团。依据当时重视出身背景的时风,李希凡更受到重视些其实是很自然的。
  
  由“红”到“黑”的命运起落
  
  在政治运动的旋涡中,个人很难把握自己的命运。李希凡和蓝翎这两个小人物,因为无意中被卷入到政治运动的旋涡中,突然红了起来。很快,他们又在政治运动的旋涡中摔了跟头,“黑”了。
  首先是蓝翎被打成右派。蓝翎在人民日报社文艺部负责杂文栏的编辑工作。该栏发表了一些知名人士的杂文,其中有茅盾(笔名玄珠)的《谈独立思考》、巴金(笔名余一)的《“独立思考”》、叶圣陶(笔名秉承)的《老爷说的准没错》等,大受读者的欢迎,也给蓝翎以很大启发。他一面继续组织作者撰写杂文,同时自己也动手写起来。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写的一篇未发表的杂文引来了大祸。
  1956年10月10日,《辽宁日报》以重要篇幅发表了《小兰之死》的报道,揭露辽宁绢纺厂19岁的青年女工被迫害致死的事件。《人民日报》转载了这篇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文艺部主任袁水拍看后也很激动,认为是一起严重事件,副刊上要有所配合,于是经蓝翎在副刊头条发表了女作家菡子的稿子《为小兰呼冤》。文章发表后,反应非常热烈。读者纷纷来信来稿,声援作家的呼吁,对小兰深表同情,要求严惩迫害她的人。蓝翎对小兰的不幸遭遇深感沉痛与愤怒,为此他写下了《面对着血迹的沉思》一文。孰料,在反右派运动中,该文被人揭发为:“蓝翎的一篇未发表的杂文稿,是以鲁迅的笔法把新社会描绘的漆黑一团。” 蓝翎因此被打成右派。当时,报社走廊贴满大字报声讨蓝翎,要他“低头认罪,彻底交代,否则死路一条”。在批判大会上,李希凡被点名要求上台表态,他不得不上台说:“蓝翎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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