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始末

作者:苏 杭

产国际路线,并没有丝毫掩饰地承认在搞派别组织活动,说这是“迫不得已”。
  这次谈话以后,远东局认为:陈独秀正沿着反共、反党的方向发展,陈独秀利用自己原来在党内的威信,试图把所有机会主义分子和所有反对中央路线、反对中央领导的分子都组织在自己的周围,已经成为党内最大的右的危险。有鉴于此,远东局提出:陈独秀和他的拥护者只有在承认和纠正他们的倾向、承认中央和共产国际路线的正确性、接受和执行中央和共产国际的一切决议的情况下,才能继续留在中共和共产国际的队伍内。
  
  中共中央宣布开除陈独秀党籍后,
  共产国际给陈独秀申诉的权利
  
  为了尽快解决党内的反对派问题,中共中央决定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办法。10月21日,中共江苏省委起草了《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此决议在10月25日举行的江苏省委与上海各区党团书记联席会议上得以通过。《决议》指出:
  彭述之等人一贯认为共产国际的指示、六大妁决议、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完全是卖阶级的;他们同意陈独秀信中的一切错误观点,并拿陈独秀的信在党内进行宣传,而且积极进行小组织活动,企图使党分裂。因此,省委批准区委的要求,开除他们四人的党籍,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从布尔塞维克中将这种列宁主义的叛徒肃清出去。
  
  在得知上述《决议》的内容后,10月26日,陈独秀与彭述之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指出,中央的政策是盲动主义加机会主义,中央提出的“变军阀战争为推翻军阀的革命战争”、“以群众的革命暴动来消灭军阀战争”等口号,是无政府主义的空想。对于中央对托派小组织活动的警告和开除部分人员的决定,他们指责说,这是滥用中央威权,钳制党员对于政治问题公开讨论,对于政治意见不同的党员,无理由地发狂地阻止其发表意见,并且超越党的组织路线即不征求支部的意见,不顾支部的异议,悍然由上级机关任意开除和中央意见不同的党员,以掩饰自己完全破产的政治路线,以保全领导机关少数人的威信。在信中,陈独秀和彭述之公开承认自己是“反对派”,认为中共此时正需要反对派,而且正需要勇敢的对革命对党负责的反对派。
  11月13日,中共中央向各级党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发出公开信,对“机会主义——反对派”进行了严厉谴责。信中指出,他们的活动是完全破坏党的组织原则与党的纪律的行动。在公开警告后他们不接受与改悔,党应坚决地予以组织上之最高原则的制裁,以巩固党的一致,决不能有半点动摇。
  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党籍的决定。中共中央为此还专门作出决议,阐述开除陈独秀出党的八点理由。中共中央在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信中对开除陈独秀党籍事作了如下说明:
  中央不止一次试图教育他,但他丝毫不考虑中央的批评,并更变本加厉地从事派别活动,成立中共反对派执行局,不接受中央责令他停止派别活动的警告,并十分清楚地显示出他完全脱离了列宁主义,表明他走上了公开同党作斗争的道路。这时中央决定把他开除出党并向广大群众揭露已经成了我们的阶级敌人的取消派。
  中共中央将开除陈独秀出党的决定报告给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瞿秋白后,瞿秋白于12月30日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作了汇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当即作出如下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开除陈独秀的决定是正确的。把这个决定通知中共中央,并给予陈独秀在两个月期限内向国际监委提出申诉的权利,让他自己来说清楚问题。”
  1930年1月13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在听取了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皮亚特尼茨基关于陈独秀问题的报告后,决定由皮亚特尼茨基、库西宁和瞿秋白组成委员会,起草给陈独秀的电报。1月18日,经过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委员的“飞行表决”,批准了委员会起草的给陈独秀的电报稿。电报最终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的名义发出,内容是:中共中央转陈独秀:
  共产国际执委会决定给您机会参加主席团审议是否批准中共中央关于将您开除出党的决定问题的会议。主席团讨论这一问题的会议应不晚于两个月举行。
  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在通知您关于主席团这一决定的同时,建议您尽快通过中共中央给予答复,您是否打算参加审议关于开除您出党问题的会议。
  如您拒绝参加或两个月内未收到您的答复,这一问题将列入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议程。
  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名义给陈独秀发电报,此举本身说明,共产国际对陈独秀还是相当看重的,电报中所使用的语气也是恳切的。电报的意思很明确,共产国际告诉陈独秀,中共中央虽然作出了开除他出党的决定,但共产国际并没有批准,希望陈独秀到莫斯科去申诉。
  
  矛盾难以弥合,陈独秀拒绝申诉
  
  1930年2月8日,陈独秀收到了由中共中央政治局转交的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给他本人的电报。中共中央在转交这封电报时,向陈独秀提出,希望他在一周内对共产国际的电报给予书面答复,以使中央有所准备,并对共产国际有所回答。
  陈独秀看到电报的内容后,对自己何去何从进行了慎重思考。2月17日,他给共产国际领导人写了一封约3000字的回信。在信中,他明确表示拒绝去莫斯科,并且为自己进行辩解。信中写道:
  自1927年中国革命遭受了悲惨的可耻的失败后,我固亲身负过重要责任,一时实感觉无以自处,故经过一年之久,我差不多完全在个人的反省期间。我虽未能及时彻底认清这个失败的教训在找出新的出路,但我本着我亲历的经验。深深知道这种失败是过去整个政治路线之必然应有的结果。然而国际的领导机关却轻轻地把这个失败几乎简单归过我个人。如果这样便解决了问题,关于我个人当然用不着说什么;但若以个人的责任问题掩盖了全部政治问题,掩盖了失败之真实教训。因而断送革命之前途,其罪实不可恕!
  中国无产阶级必须得到国际之列宁主义的领导,才可顺利地达到他的解放之前途,这是必然的,因为你们的蒙蔽与封锁,直到半年前,我们才得到托洛斯基同志关于中国问题及一切苏联问题的文件。从此以后,我们才彻底的系统的了解在中国革命所犯的机会主义盲动主义是真正的根源所在。当你们将革命失败单独归咎于中共中央或“陈独秀的机会主义”时,而托洛斯基同志却早已在你们背后指出真正的机会主义和盲动主义;也并且予[预]言这种机会主义、盲动主义必然遭到的结果。现在这种予[预]言已经一步一步由事实证明出来了,可是你们却把托洛斯基放逐到苏联以外,把他交在阶级的敌人之手中,即土耳其的蒋介石之手中,其他和你们政治意见不同的大批同志都被监禁和流放,现在又要从中国调我到莫斯科,说是专门解决我的问题,我实不知你们又打算干什么。
  陈独秀这封措辞强硬的信,首先使驻上海的共产国际远东局成员感到失望。3月3日,远东局在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信中,附上了陈独秀给共产国际的回信,并且表明了远东局的态度:“我们认为共产国际应尽快发表批判他的正式声明。”
  在得知陈独秀回信的内容后,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正式向政治书记处提出请求,“批准关于将陈独秀开除出共产国际的决定并在报刊上予以公布。”
  3月23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会议在对东方书记处的请求进行讨论后,仍然作出如下决定:“在不削弱对陈独秀的思想斗争的同时,必须遵守给陈独秀的考验期限。”
  陈独秀最终还是被开除出党。
  
  (责任编辑 李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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