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近代中国边界变迁与边疆问题(一)
作者:厉 声
《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中俄东段边界的确立使清东北边疆获得了百余年的相对安宁。然而,沙俄自彼得大帝时起,就坚定地实施“俄国必须占有涅瓦河口、顿河口和黑龙江口”的战略,认为这对“俄国未来的发展异常重要”(18世纪初彼得大帝语)。此时,一些沙俄扩张分子也叫嚣所谓要“收复《尼布楚条约》时割让的全部领土”,极力歪曲《尼布楚条约》的性质,胡说该约是俄国“被迫签定的”,“违反国际公法”;提出要重占黑龙江左岸,或者,“至少也要获得顺黑龙江到堪察加和日本的航行权”。
沙俄先是要窃取中国内河黑龙江的航行权,遭到清政府的拒绝,继而利用乌第河待议区制造事端。1847年,沙皇委任尼·尼·穆拉维约夫为东西伯利亚总督,开始以强力推进侵占中国黑龙江流域的计划。及至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沙俄利用清王朝的衰落,于1854年和1855年两次强行入侵中国内河黑龙江。进而于1856年出兵,以沿江建立堡垒和哨所的形式蚕食黑龙江以北中国领土。
1858年5月,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天津告急,沙俄利用清王朝的危机局面,趁火打劫,迫使清政府草签了《瑷珲条约》。该条约完全是一纸割地条款,主要内容也只有一项:规定黑龙江以北割予俄国,乌苏里江以东为“两国共管”。对于这一纸割地条款,清政府一直没有批准。
1860年,沙俄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该约又是一纸割地条款,是在确认《瑷珲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割占中国领土的条约。全文虽15款,主要内容仍是割地:规定将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中国领土割予俄国。与《尼布楚条约》相比,《北京条约》关于中俄东段边界的划分使中国丧失了1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其中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由此已经《尼布楚条约》确定的中国东北边界走向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勘分西北界约记》改变了中国西部疆域
16至18世纪中期,厄鲁特蒙古部游牧于中国西部地区。1755年,清中央王朝出兵统一新疆。1757年和1759年又分别平定阿睦尔撒纳和南疆大、小和卓势力的叛乱。至此,清王朝恢复了历史上中国的西北疆域。新疆天山南北,东起哈密、西至巴尔喀什湖,包括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帕米尔地区均置于清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1762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了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分驻新疆各地,管理地方军政事务。
1822年,沙俄颁布了《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条例》,标志着对中亚哈萨克草原兼并的基本完成。随后,俄国势力逼近了中国西北边疆。鸦片战争后,沙俄利用清王朝的虚弱,不断蚕食新疆西部地区。1844年至1847年,俄国军队先后数次侵入新疆巴尔喀什湖以东阿拉套山一带,建立了科帕尔堡(今哈萨克斯坦卡帕尔),控制了由俄国谢米巴拉金斯克南下通往新疆喀什尔噶尔和中亚浩罕、塔什干的要冲。1854年,俄国军队又侵入新疆伊犁河中游以南地区,在古尔班阿里玛图建立了维尔内堡(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在19世纪40至50年代末不到20年的时间,俄国通过武装入侵、构筑军事堡垒、强行移民等手段,不断入侵和蚕食新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中国领土,并企图通过不平等条约,使其占有的中国领土合法化。
1860年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规定: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自沙宾达巴哈之界牌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卓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到浩罕边界为界。这一分界走向实际是以清朝新疆境内的山河、湖泊及常驻卡伦作为划界标志,企图迫使中国对俄割让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领土。
1862年8月至1864年10月,中俄双方就划分新疆西部边界,在塔城举行多次会谈。至1864年下半年,俄方进一步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此时,新疆又爆发反清起义,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摇摇欲坠。10月7日,清政府代表被迫在《堪分西北界约记》上画押。与《乾隆内府舆图》确立的清西北疆域相比,这一不平等条约将北起阿穆哈山,南达葱岭,西自爱古斯河、巴尔喀什湖、塔拉斯河一线,东临伊犁九城、塔尔巴哈台绥靖城总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的中国西部领土划入俄境。同时,条约还规定: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随地归为何国管辖。大批原新疆西部游牧民族和定居人口被强行划归俄属。
边疆危机与近代中国边界第二次变迁
(一)藩属国家丧失殃及边疆
近代周边与清王朝保持着宗藩关系的国家主要有朝鲜、越南、琉球及缅甸等。这种宗藩关系大多是历史的继承,主要形式也是历史上的册封、朝贡(朝鲜一年一贡,越南、琉球二年一贡,缅甸十年一贡),遇藩属国国君即位,清政府派专使持敕书、印信前往册封。这是源自古代属国制度在近代演变而成的一种特殊藩属国家关系。藩属国对宗主国有一定的从属和依附关系,作为宗主国,清王朝对藩属国又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和保护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得到了包括列强在内的国际上的承认。
19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资本主义逐步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列强之间的争夺日趋激烈。在亚洲地区的重要表现是展开了新一轮的殖民地争夺,中国周边为数不多的几个藩属国家成为主要的争夺目标。
琉球国:1872年10月,日本强行分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造成琉球中日两属,由此作为侵占琉球的第一步。两年后,日本又歪曲中日《北京专约》的内容(条约中误将琉球船民称为“日本国属民”,日以此作为清承认琉球是日本属国的依据),吞并琉球,宣布废藩置县。1879年5月,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调停中日冲突,建议琉球一分为三,提出将靠近中国台湾的宫古、八重山两个琉球所属的群岛划归中国,日本为换取清承认琉球属日和获取更多的通商权益,予以认可。后因日本侵略朝鲜未及商议。
朝鲜国:1876年2月,日本以“炮舰政策”迫使朝鲜签订了《江华条约》,第一款是“朝鲜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平等主权”,其用心也是首先使朝鲜脱离与清王朝的宗藩关系。1882年,日本又迫使朝鲜签订了《仁川条约》,取得了在朝鲜的驻兵权。此后日本对朝鲜的侵略步步深入,直至挑起“甲午战争”。
越南:1873年,法国军队进犯河内,迫使越南签订了《西贡条约》。按条约规定,承认法国为越南的保护国。1882年至1883年,法军多次入侵与中国毗邻的越南北部,进而挑起“中法战争”。
(二)列强侵犯引发边疆危机
沙俄侵占伊犁,西北边疆危机。1871年,沙俄利用新疆反清起义和浩罕军官阿古柏入侵新疆后的混乱局面,趁火打劫,出兵侵占伊犁,由此形成西北边疆危机。当时,沙俄对新疆形势的总体评估是,清政府已无力收复新疆,所以初期曾虚伪地向清政府声明,侵占伊犁是“代为收复,权宜派兵驻守,俟关内外肃清,乌鲁木齐、玛纳斯各城克复之后,即当交还”。1878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唯有伊犁一处为沙俄强占,清政府随即开始与俄展开长达4年的交收谈判。
马嘉礼事件与西南边疆危机。清与缅甸的宗藩关系相对较为松散,英国早有吞并缅甸之心。1874年,英国一支近200人的武装探路队进入缅甸,企图探测自缅甸进入云南的道路,打开通往中国的后门。英驻华翻译马嘉礼擅自带人自云南前往迎接,在中缅边界被杀。英国乘机要挟,一时气氛紧张。次年以签订中英《烟台条约》收场。1885年,英军入侵缅甸,次年缅甸沦为英殖民地。同期,中英签订《会议缅甸条款》,清被迫承认英占有缅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