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

作者:王文正 沈国凡




  改革开放初期,我有幸参加了两场共和国大审判。1980年,我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员,参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981年初,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宣判后,我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回到上海休息几天,到医院里看望生病多时的老伴,然后于3月到衡山饭店报到,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参与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我在2006年出版的《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这本书中,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过程已经作了一个全面的口述;而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的情况,至今却鲜为人知。作为一名亲自参与了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全过程的法官,觉得有责任把我所知道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忆,那就先从庭审的情况说起吧。
  
  提起公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四人帮”上海余党所犯下的罪行,早已引起了上海人民以及全国人民的愤怒,纷纷要求清算他们的罪行,将他们与其主子“四人帮”一同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在这个时候,中共上海市委顺应民心,并报请中央批准,决定对这伙作恶多端的余党进行公审,以平民愤。1980年12月,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还没有结束,上海方面就开始着手准备对“四人帮”上海余党的审判了。 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余党中的骨干分子当时列出的一共有40多名,而首次决定进行法庭审判的共9名。他们是: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女);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务委员、工交组负责人陈阿大;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务委员、市总工会副主任叶昌明;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务委员、财贸组负责人黄金海;原中共上海后方基地委员会副书记戴立清;原中共上海市轻工业局委员会副书记马振龙;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务委员、写作组负责人朱永嘉。
  可是,当年我们审判后的判决书,为什么只有8个人,而独独少了一个位于这伙余党之首,而又罪大恶极的“三结合老干部”马天水呢?马天水在这伙余党中,是一个在上海为“四人帮”当掌柜的角色,不审判他人民群众自然不能答应。但法律是严肃公正的,对任何人都应该是一视同仁的,我们不能因为对这伙人的仇恨而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来,不经过法庭审判而将一些罪名定在他们的头上,那样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马天水正是属于这样的一种情况。
  我曾听有人说马天水是因为他的老战友在中央某某部门工作,给上海打了招呼才没有受审的。这全是谣传,哪能有这样的事情!当时全国上下都在声讨“四人帮”及其余党的罪行,即使马天水有这样的“老战友”,别说是对他们一伙人的做法早已愤恨,就是想出来说话,恐怕也没有这个胆子,就是说了,我们法庭也不会听他的!
  那么,马天水究竟是什么原因没有受到法庭审判呢?
  据我所知,“四人帮”被粉碎第二天,马天水就被中央通知去北京“开会”。他到北京期间,中央派人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传达给他。他听到后立刻脸上显出一种异样的表情,双目发呆,站在那里久久不动,然后便发出一声令人不解的怪叫声,可见这件事情已将他的精神世界完全击垮。后来他还向中央提出,要求对“四人帮”宽大处理。在关押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马天水患了反应性精神病,经常会独自一人发呆,有时傻笑,完全丧失了供述、申辩能力。我曾听有的人说,这是马天水见自己末日来临,在监狱里装出来的,目的就是逃避法庭对他的审判。当然,各种说法都很多,这么多年过去了,到现在都还有人在这样问我,这不奇怪,因为没有对马天水进行审判,人们总觉得这场审判有些不够完美。人民群众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我们一切都得按法律办事,马天水究竟有没有精神病,这不是谁说了能算数的,也不是他装得出来的,这得经过严格的科学检查。
  为此,我们请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对其进行了多次检验,结论是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精神病而失去了供述和申辩能力的被告人,法庭不应对其进行审判。后来我们按照法律规定,给市委如实打了报告,市委批准只在《起诉书》中揭露其罪行,暂缓对其进行起诉和审判。
  1982年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景贤、王秀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对陈阿大、叶昌明、黄金海、戴立清、马振龙、朱永嘉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有意思的是这些被告由于各自对法律的认识不同,对于让他们委托律师的事,却有着不同的表现。现在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当时却不是这样。由于这些人是“四人帮”的骨干分子,他们的思想受“四人帮”的影响十分严重,对于法制的认识更是可怜。他们过去习惯于以权代法,现在要对他们审判,他们认为我们还可能采用他们那一套,因此对请律师根本就没有当一回事。经过法院再三地做工作,向他们讲明现在全国上下正在将他们过去的一套彻底抛弃,实行依法治国。他们虽然犯了罪,但在法庭上同样有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这些人中,只有王秀珍是主动要求要律师的,因为她曾在特别法庭上出庭作证,知道姚文元和陈伯达的律师是如何地为他们辩护的。通过我们对于法律的讲解,后来有6名被告委托了律师,戴立清和马振龙没有委托。
  这样,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派人再找他们谈话。戴立清坐在那里,面无表情,情绪显得很低沉。他听了后抬起头来,看了看法官,有些不相信地问:“在你们的法庭上真能请人辩护呀?”谈话的法官说:“你怎么不相信法律。”戴立清不由重复了一句:“法律……”最后,戴立清同意法院为他请了指定的辩护人。中级法院的法官找到马振龙,他对法官的说法表示不信任,便一口回绝,不愿委托律师。后来法官提出,由中级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一名律师,他仍是瞪着眼睛,对去问他的人说:“我不要。”
  这些人经过长时间的预审,大多数都已认识到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犯下的罪行,表示愿意接受国家法律的审判,但仍然有少数人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对他们的审判有些“过了头”,在预审时常跟审讯的人员顶牛。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们对这场审判必须得认真严肃地对待,切不可掉以轻心。
  为了反映上海人民和全国人民的意愿,在审判之前,从全市的工业、财贸、科技、文教、工人、妇女和民主党派中选出了20名人民陪审员,与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的12名审判员一起,共同组成了8个合议庭。
  1982年7月13日,庄严神圣的审判开始了!
  
  法庭对质
  
  由于审判是由高院和中院两家同时进行的,因此面比较广,我这里选最主要的几个审判情况讲一下。
  第一个被审判的是徐景贤。1982年7月13日,徐景贤被带上法庭。49岁的徐景贤留着分头,头发有些零乱,一直搭在眼眉上。他再没有了昔日担任市委书记时的派头,面容显得有些忧郁,头向下低着。由于这次不能对马天水进行审判,因此徐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