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云南社教运动中的一场政治风波

作者:卓人政




  20世纪60年代,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后全党、全国大讲“以阶级斗争为纲”之际,在云南省委批转的《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中,却出现了与之相悖的“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的提法,引起了一场政治风波。
  
  省委文件捅了娄子
  
  1962年7月25日至9月27日两个月间,中共中央先后召开北戴河工作会议、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以及八届十中全会。中央这三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全国城乡发动了一场普遍的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云南省委专门召开了两次会议及时传达中央这三次会议的精神。第一次是9月13日至26日,由云南省省长于一川主持召开省委工作会议,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第二次是10月25日至11月29日召开省委扩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
  1962年10月22日,在省委召开扩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的前三天,西南局办公厅李辛夫打电话给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梁浩,传达西南局有关介绍四川经验的指示,说“从四川的经验看,要划清阶级界限,以阶级斗争为纲,抓透一点有好处”。因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正在上海治病(10月26日才回到昆明),梁浩随即向省长于一川作了汇报,于一川根据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关于“不要因强调阶级斗争放松了经济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回答说:“四川那样提,我们不那样提”。时隔两天,于一川在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如何召开省委扩大会议问题时进一步强调,云南的情况与四川不同,四川那样提,我们不那样提,不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群众运动,强调抓生产力,抓经营管理。
  10月25日至11月29日,云南省委召开有全省地方县委书记、军队团以上干部793人参加的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的省委扩大会议。11月26日,于一川受省委委托,在会上作了《会议总结报告》,报告共分五部分。其中,他对于全党关注而又十分敏感的两条道路斗争问题,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专门进行了报告,指出:“结合我省情况,对于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我省情况是这样:两条道路斗争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这个时期的突出表现的‘单干风’并没有刮起来。也就是说,经过调整,执行政策,发展生产,农村中是正常的状况。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在农村中从开展一次两条道路的斗争入手,通过这样一个政治运动来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而应该以改善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发展生产为中心,结合对农民进行正面的社会主义教育,达到巩固集体经济的目的。”于一川所作的会议总结讲话,受到与会同志特别是县委书记的热烈欢迎。11月28日,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加以肯定说:“一川同志作的总结,是经过省委讨论同意的。”
  在省委扩大会议期间,云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决定下发一个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文件。省委秘书长梁浩将文件的起草工作布置给省委宣传部负责,省委宣传部又具体安排吴玉才执笔。吴玉才先拟出一个撰写提纲,报经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委书记处书记马继孔审阅后写出初稿。初稿于10月31日送梁浩审查,梁浩随即转给省委宣传部代部长马文东修改。马文东看过初稿后,感到这个草稿只反映了干部中间的问题和在干部中如何进行教育,没提在群众中怎么办,认为角度太小,需要重写。同时感到对农村阶级斗争的具体情况不很了解,修改文件有一定困难。此时,省委派出的工作组正在玉溪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试点。于是,马文东向梁浩建议让执笔人到玉溪试点去接触接触实际,梁浩表示同意。后来,马文东、吴玉才和另一执笔人《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三人到玉溪搞调研,听取了试点工作组同志的汇报,同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积极分子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一些实际情况。初稿成文后几经修改,至第八稿才最后改定。并最后决定将原以省委名义行文改由以省委宣传部名义行文,文件标题为《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由省委转发。
  12月21日,云南省委批转了这个《意见》。《意见》提出:“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集体经济基本上是巩固的,没有出现过‘单干风’,内地农村单干的户也只有千分之六,生产上和市场上集体经济都占有绝对优势,因而,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但是,作为思想认识,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这一提法最终酿成了一场政治风波。
  据《意见》执笔者之一的《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1964年12月20日回忆:“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句话是1962年11月15日晚在《意见》第七稿中上加进去的。第六稿写成后,梁浩仍不满意,觉得写得不明确,于是召集马文东、吴玉才、李孟北等一起研究修改。这次修改,其他部分变动不大,而关于阶级斗争情况的表述,他说,不要回避“不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句话,故这一部分是全部重新写过的。这样,把这部分做了修改之后,梁浩表示满意。打出小样后,他又改了一次,在“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句话里的“运动”前面,又加上了“的群众”三个字。他改后,便于11月21日作为省委扩大会议文件(草案)印发给与会同志征求意见。把《意见》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与11月26日于一川在省委扩大会议上作总结的说法两相对照,其主要立论及提法基本一致。
  
  遭到毛泽东的批评
  
  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报给中共中央、西南局后不几天,西南局领导认为这个文件违背了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有错误,并在当时召开的西南局宣传工作会议上追问与会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何长庆,何说不清楚。西南局领导就亲自打电话给于一川,指出《意见》中的问题。待到玉溪等地出差的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回到昆明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于1962年12月29日下午亲自给西南局领导打电话作了汇报,并写信汇报对《意见》的认识及态度。时隔半个月后,在专门召开的有各地、市委书记参加的省委工作会议上,于一川代表省委公开检讨说:“去年12月21日转发的《意见》中犯了‘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尽管如此,由于此事通了“天”,愈演愈烈。
  1963年5月2日至12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局第一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专门讨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问题。各省相继报送了20份关于农村阶级斗争严重情况的材料。毛泽东针对云南和有的地区出现的不抓阶级斗争的思想及做法,在浙江省《一批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上,加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的重要批示。毛泽东还在会议讲话中批评云南提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不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大胆的主观主义的假设,小心的主观主义的求证”。杭州会议制定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后经中央政治局通过,作为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印发全国。“前十条”重申了八届十中全会关于阶级斗争的论点,还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等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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