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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华日报》报道看南京大屠杀事件
作者:王树林
恐怖凄惨的南京
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为防止消息外传,对南京进行了严密封锁。当时国内外媒体获取南京大屠杀的信息只是零星的、片段的。然而,1938年1月末至3月初,《新华日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几条简短报道,勾画了这一历史事件的基本轮廓,即日本军国主义惨绝人寰的恐怖政策和行动,使南京成为“人间地狱”。
1月23日,《新华日报》以《恐怖的南京城》为题,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报道:
南京被敌军占领,迄今已达卅九日,但仍有许多地方大火尚在燃烧中,恐怖之时期仍未渡过,所有商业区均成废墟,除野犬纷出觅食外,绝无人迹,现除难民区外,全城已成空城。
1月25日,《新华日报》报道了日军在南京屠杀中国平民和战俘的基本情况:
当日寇进占南京时,未及逃出之我国难民,手无寸铁,皆为驱集一处,以机枪扫射而死,在日寇占据区域,除被迫搬运物件者外,殆无所谓俘虏,皆一律杀死,即中国军缴去武器后亦被杀死,难民区内之着壮丁衣服者,亦皆指为兵士,而被整批枪杀,如此暴行,可谓惨绝人寰。
2月16日,《新华日报》根据目击者的叙述,报道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强奸、抢劫等暴行:
据目击人士所叙,南京敌军种种可怖行动,更属骇人听闻,据称被敌军惨杀之平民,不下万人,此尚为最低之估计,抢劫案件约二万起,至于妇女及幼童所遭痛苦及蹂躏,更使人难以想像,某妇曾在青天白日之下遭敌兵十七人轮奸,敌军当局虽禁止敌兵轨外行动,惟敌军军官亦同样从事奸淫掳掠之举动,自属无法御下,敌军当局约束官兵之效力如何,殆为一极可注意之问题。
3月5日,《新华日报》以《南京气象凄惨》为题,报道了劫后南京恐怖凄惨的景象:
京中气象,凄惨不堪言状,敌日来虽允许四乡难民回城,但搜查甚严,不问皂白,即行拘捕,被惨杀者,仍日在百人以上,太平街新街口一带商店仍多闭门,敌方商人乘机来京营业者,宛如潮水,近在太平街一带商业区域所开设之敌方商店,达一百四十家之多,大抵为旅馆、饭店、咖啡馆,酒馆、及妓寮,至日用商品店及化装店,亦复不少,但顾客皆为敌方军人,闻此项商人从前皆在汉口、长沙、宜昌各处经商者。
《新华日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几则最初报道,仅仅使我们了解了这一历史事件的冰山一角。1938年3月至5月,南京大屠杀事件渐渐平息之后,逃离南京的中国孑遗军民作为亲历者和见证人,为《新华日报》详实地报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提供了大量信息和资料,南京大屠杀事件也终于浮出水面。
惨绝人寰的屠杀
日本军国主义自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日起,便实行武力征服、恐怖屠杀的最野蛮、最残暴的威慑政策,妄图摧毁中国人民的反抗意志,迫使中国政府俯首就范。按照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对南京进行“扫荡”、“肃正”的命令,以及其所辖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和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发出的“杀掉俘虏”的命令,日军攻占南京后,集体屠杀或分散屠杀中国手无寸铁的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
3月9日,《新华日报》在题为《日寇在南京兽行》的报道中,记载了侵华日军在南京下关等地屠杀中国军民的情况:
在下关方面不及退却之吾军,当场被杀者约有万计,道路变赤,尸阻江流,被俘于麒麟门一带四千余人,无饮无食,每日倒毙者恒四五百人,现在三汊河一带被沉之忠魂尸体尚不计其数,在城内有大批保安队,约四千余,以及每日搜捉之壮年民众,被认为战士者,每日必有数千,均押赴下关,使其互为束缚,再以机枪扫射,不死者益掷以手榴弹,或以刀刺迫入地窖,或积叠成山,聚而焚之,城内之各池塘及各空宅,无一不有反缚被杀之尸体,每处数十百计不等,综计旬日之间,死者六七万众,虽方诸明末扬州十日,嘉定屠城,不是过也。
5月30日,《新华日报》又以《南京同胞惨遭敌蹂躏》为题,详细报道了日军在南京杀害中国战俘和屠杀中国平民的情况:
虐杀伤兵倭敌自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攻入南京后,即每日派兽兵分赴全市各地,搜捕我军军官士兵,并下令凡捕获排长一名奖五十元,连长二百元,营长五百元,团长以上则赏以重金,凡蓄陆军装头发之青年,计每日失踪及被捕者百数十人,几无一幸免,其被捕获者则尽押送军政部内之敌军司令部,部内有一广大之草场,敌兵预制木十字架百数十具,遍插场内,凡被捕获之我军军官士兵,悉被褫去衣服,勒悬架上,然后派敌兵持长枪站在相当距离,试射三枪,不死者则复以刺刀猛刺,或乱割至死,又外交部或军政部内,共有伤兵二千余人,全部被杀,下关亦有伤兵数千人,被倭敌机枪射杀,几无一幸免,此种残酷手段,实为世所未闻。
残杀难民倭敌入城后,即四处搜捕壮丁,用绳捆缚十人为一串,牵入空地,尽褫衣服,先鞭至皮肉具裂,血花四射,然后以刺刀乱刺,以为美乐,水西门外某沙洲,有难民五六千人,被倭敌用绳捆缚,以火油烧焚之,悉成焦炭,市内壮丁伤兵屠杀净尽后,于是转而屠杀难民区内之壮丁,难民区内壮丁,悉被倭敌捆绑上车,押送玄武湖莫愁湖等地,迫令行入湖中,俟行至湖心时,即以机枪扫射无一幸免者,十二月廿二日,敌军用大号卡车数十辆,装难民数千,至郊外掘壕,掘就,即以绳捆缚,迫令下壕,以刺刀乱刺至半死,即以泥土活埋之,计自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至今年三月底离南京时止,留京同胞之被惨杀者不下十万人。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手段极其残酷、暴虐,可谓集古今中外虐杀之大全。除刀刺、枪击、活埋、焚烧、淹溺之外,而且进行杀人比赛、杀人娱乐,其凶残卑劣,实为旷古罕见。
1月25日,《新华日报》以《南京紫金山杀人竞赛》为题,转载《东京日日新闻》的消息,对臭名昭著的“百人斩”进行了报道:
日寇在我国,竟至以杀人多寡为竞赛,此两日寇,一名向雄,一名野田,相约以谁先杀死一百人为优胜,占南京后,两寇各执血迹殷然刀口已缺之刃,相见于紫金山下中山陵前……名向雄者说,“我已杀死了一百零五人,足下成绩怎样呢”,野田答,“我杀了一百零六个”, 两寇相觑大笑,野田以多杀一人而获胜,然究竟谁先杀满一百人,无从决定,乃在约定,以杀满一百五十人为竞赛。(原文如此——引者注)
2月23日,《新华日报》报道了500余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被日军驱于司法院内焚死的惨状,以及日军以杀人为乐的卑劣行径:
敌军侵入南京城后,即将未退出之我军解除武装,除役使苦工,复予枪杀外,尚有五百余人,未予杀害,敌异想天开,扫射砍杀活埋淹溺之不足,竟将此五百余人驱至司法院,以机关枪对准,强令各攀司法院四层楼圆屋顶,达则以机关枪扫射,各军士在枪口之下,被迫攀登,而高墙竖立,平滑,多半途摔毙,敌引以为乐,余虽攀登屋顶,敌乃纵火将该院全部房屋付之一炬,此五百余军士均以身殉,敌之残暴无人性,在京各国使领馆人员中有经目睹者,均斥为野蛮兽行,闻有数十军士,因知难苟免一死,多挣扎挺身抢夺武器,或咬住敌耳部或腿部,以致被踢毙或刺死,然敌寇中亦因之有数人,中流弹或耳坠流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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