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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路战争再研究(一)

作者:薛衔天




  1929年10月12日—11月27日,苏联对中国东北边境地区进行了一场“惩罚”战争,对20世纪20年代蒋介石和张作霖反苏政策来了一次总清算。中国大败,苏联全胜。这场战争的导火索是张学良强行收回中东路,因此可以称之为中东路战争。由于中国是被压迫国家,苏联政府及其历史学家们便极力将惩罚对象张学良说成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打这一仗是“对帝国主义集团挑衅的回击”,但对进行战争的过程尽量加以简略,特别是对战争的残酷性,长期以来只字不提。蒋介石和张学良是战败者,当然要掩饰自己酿成战祸的原因和失败的惨状,甚至将失败说成胜利。当时报刊上的评论文章连篇累牍,多是慷慨激昂之词,实际上并未弄清事情的真相。近年出版的有关著述都将这次战争说成是由中东路事件引发的“边界武装冲突”,有些轻描淡写,并忽略了对苏方的研究。随着中俄档案文件的逐步披露,今天对这场战争的前因后果、战争的主要过程和性质或可做一概略的剖析。
  
  张学良的试探:搜查苏联总领事馆
  
  1928年6月北伐军到达北京,南京国民政府遂成为全国中央政府。新政府对外政策称“革命外交”,表示对外政策要全面革新。其宣言指出:列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为国家独立所不容,今当“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以副完全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此前广州政府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而北洋政府主张修改不平等条约。南京政府表示继承孙中山的遗志,但实际上做不到“废约”,而采用一个有弹性的术语——“革命外交”。所谓“遵正当之手续”,就是通过和平谈判,修改旧约。不管是修约,还是废约,都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也符合历史潮流。问题在于蒋介石将帝国主义分成两类:炮舰帝国主义和“赤色帝国主义”,前者指英、日等传统帝国主义,以武力推行殖民压迫;后者指苏联,通过革命输出进行扩张。在实践上,南京政府对英美日等一般都称“友邦”,通过谈判与他们“修约”,用“软的一手”,因为还要取得他们的援助;对苏联,因为其支持中国革命,则采取“革命”的手段,用“硬的一手”。这就是蒋介石“革命外交”的真谛。
  当年11月东北“易帜”,张学良放弃东三省自治,打青天白日旗,归服国民政府,全国统一。张学良的义举,受到了全国上下一致赞扬,几乎被举为民族英雄。他年少气盛,在对外方面也想大显身手,决定强行收回中东路。蒋介石对张学良大力支持,东北遂成为推行革命外交的试验场。
  
  中东路是沙皇俄国与清政府订约“合办”的,中国出土地和500万两库平银,绝大部分资本都是俄国政府出的。该路西起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至绥芬河,北起哈尔滨,中经长春、沈阳,南到旅顺口。日俄战争后,长春以南到旅顺口(含旅顺口军港)的一段被日本占去,称南满铁路。这里所说的中东路是不包括南满铁路在内的苏联控制的部分。1919年苏俄发表第一次对华宣言,承诺将这部分铁路无偿地归还中国,北京政府错过了时机。苏俄又不愿意彻底抛弃沙俄在华既得利益,随着国际局势的好转,收回了承诺。1924年签订的《中苏协定》和《奉俄协定》规定,中国有权赎回该路,在中国赎回之前,实行中苏共同管理。理事长和监事长归中方,副理事长和副监事长归苏方,铁路局长归苏方,副局长归中方;实行局长负责制,各处重要处长也由苏方把持;中方实际上没有管理铁路的实权。这就是说,该路所有权属于苏联,中国只是参加管理而已。张学良易帜后,即着手收回苏联控制的以上路段,而对日本控制的南满铁路,连一根毫毛都没敢碰。
  1929年3月1日,理事长吕荣寰奉张学良之命向苏方提出:路局一切命令非经苏方局长和中方副局长签字,不能生效;路局用款非经稽查局同意不得动支;路局各处处长等应以半数改派华人;铁路文书中俄文并用等要求。这些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中方副局长会同签字,如苏方同意,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但苏方就是不愿意放弃对铁路的控制权,坚决拒绝这一条,交涉陷入僵局。于是张学良开始考虑使用硬的一手。
  5月27日,东省特别区(当时管辖哈尔滨以及中东路沿线地区)得到白俄密报,共产国际在苏联驻哈尔滨总领馆地下室举行秘密会议,宣传共产主义,所有铁路沿线党员管理干部均已出席。特别区以违反《奉俄协定》不得宣传共产主义的规定,下令对苏联总领馆进行搜查,查出“许多宣传赤化文件和书籍,并有枪械、子弹、烟土等物。据此将到会39人带处收讯”,只将总领事“当即开释,护送回寓”。查抄的各类物品拉了两卡车。第二天,哈尔滨警察局在当地所有报纸上发表声明说:第三国际在总领馆开会,会议讨论了俄国最近在华北的行动,以期与冯玉祥在华北制造大动乱。苏联政府对这次事件提出强烈抗议,要求立即释放被捕人员,归还公文和盗窃的钱、物,表示对这次违反国际法行为不能长期忍耐下去,但并未采取同样的报复行动(1927年,北京政府搜查苏联大使馆,苏联曾撤使,但允许中国驻苏联临时代办处继续工作)。
  
  “革命外交”的试验:强行收回中东路
  
  事件发生当天,张学良就派人到南京向国民政府汇报事件经过和处置办法,表示他易帜之后坚决执行中央的对外政策。南京政府喜出望外,对这次行动给予全盘肯定。外交部长王正廷下了一条特别命令:“被拘捕俄人在交涉未经相当解决,非经中央许可以前,勿予释放。”这样一来,张学良就失去了控制局势的主动权,被蒋介石一步步地拖向战争。
  苏联对搜查领事馆事件只提出严重抗议,没有做其他激烈反应,给张学良造成了错觉,认为自己越硬,对方越软。6月6日,他指示东省特别区长官张景惠和中东路理事长吕荣寰:俄方如再用延宕办法(指对3月1日要求不作答复),“则我方须利用此时机出以严厉之手段,解散职工会,封闭苏俄所设商号,其余检查电信,限制居民,驱逐不良分子”,以达我方希望而后已。嗣后,张学良派吉林交涉员钟毓携带搜查到的苏联领事馆的重要文件和东北当局解决中东路问题办法前往南京,商定下步行动。26日钟毓会见王正廷,对解决中东路问题“双方很快便达成一致意见”;分执行与交涉两事:“哈当局照原呈办法,不必与苏交涉,而按节强制执行。如不服从,撤换局长亦在所不惜。全案解决签字应等中央命令。中央综核全局,中东路改组及蒙古、新疆问题,制成大纲,向苏交涉。如哈当局以小问题与之交涉解决,中央即难反口,反为苏俄利用。被拘39人亦应候中央解决,以勿先释为是。”王正廷所谓将中东路改组与蒙古、新疆问题一起解决,是防止东北当局就中东路问题与苏联单独进行交涉的托词,其用意在于控制张学良与苏方单独交涉。
  为最后确定行动计划,张学良应召于7月5日由沈阳赴北平谒见蒋介石,向蒋详陈易帜以来东北外交、军政、党部诸问题。张学良此行日程安排极其紧张,但与蒋介石讨论中东路问题占最突出的地位:7月7日晚,蒋张第一次会面,关于中东路问题就谈了约2个小时;9日蒋介石、阎锡山、张学良在北平西山举行正式会议,确定东北责成张学良负责,“东北外交,对苏应取强硬态度”,张负责办理,具体办法与王正廷商定;7月10日上午,张学良与蒋介石和王正廷商定最后行动方案,蒋介石拍板定音:“武力接管中东路,防止‘赤化’,甚至与苏断交,在所不惜,一旦中苏开战,中央可出兵十万,拨几百万元军费。”得到蒋介石的绝对支持,张学良便下令武力夺取中东路。
  就在蒋介石许诺出钱、出兵的当天下午,东北政务委员会下达了早已准备好了的夺取中东路及其设施的命令。东省特别区和从满洲里到绥芬河的各个路段的军警一齐出动,接管铁路沿线电话局,关闭商业代表处和其他苏联经济机关;解除苏联公民在铁路上担任的职务。在行动过程中,军警还捣毁铁路工人和职员工会组织与合作社,逮捕了200余名苏联公民——在中东路工作的工人和职员,包括苏方铁路局长在内的大约60人被驱逐出中国国境。被拘捕者被关在距离哈尔滨数英里远的铁路局的一些空房子里。吕荣寰以理事长的身份任命华方理事范其光暂代该路管理局局长。原苏联人留下的职位空缺,或由中国人,或由白俄分子充任。这样,东北当局就将包括属于苏联部分的中东路管理权全部夺取过来,从而破坏了《中苏协定》和《奉俄协定》,为苏联发动“惩罚战争”提供了最有利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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