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家庭教育应当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作者:尚秀云




  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最基本的组织。一个人从出生起,就在家庭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成长,所以家庭是少年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笔者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15年,曾审判过600多个犯罪青少年。深入到这些少年的内心世界观察,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即使罪恶深重的少年,在他呱呱坠地时,也是纯洁无瑕的。换句话说,没有一个孩子心怀罪恶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纯洁无瑕的婴孩,后来会变成少年犯,归根结底,问题常常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英国教育家尼尔曾说过:“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事实证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家庭教育不当有着密切的关系。世界上很多国家把家庭教育作为预防少年犯罪的“中心点”,也是第一道防线。
  
  一、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关系之分析
  
  家庭教育,简单地说,就是父母对子女在人格、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所进行的教导和培养。家庭教育是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如果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对孩子溺爱,或者经常打骂、训斥孩子,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
  大量的事实证明,在家庭教育中,凡是家长对孩子的人格和品德教育抓得好、抓得及时的,孩子就能健康成长;反之,孩子就可能出问题,有的会违纪违法,有的甚至会犯罪。我们曾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大多数家庭教育出了问题。比如,15起持械斗殴犯故意伤害罪的青少年,其中有12位家长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孩子,动辄拳脚相加;7位犯诈骗罪的青少年,有6位家长不诚实;还有14位犯盗窃罪的青少年,其中有13位家长崇尚金钱、爱占小便宜。由此可见,孩子性格和行为的曲线,总是在家长性格和行为的轴线上波动。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当前许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成长起来的,他们成长的环境和受到的教育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值都很高,但许多人不太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一些家长往往只注重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孩子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重视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成绩,而忽视孩子健全人格、优良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误区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溺爱。我国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这些孩子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溺爱中成长。溺爱主要表现为:(1)娇生惯养。许多父母将子女视为"心肝宝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子女百般娇惯;(2)百依百顺。对子女凡事迁就。许多父母错误地认为,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包括不正当的要求)就是对孩子的爱;(3)袒护包庇。许多父母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教育、不批评,反而加以袒护。有一个16岁的少年,他家三代单传,爷爷奶奶都是老革命,父母也是国家干部,家庭条件非常优越,他本人也聪明伶俐,全家都捧着哄着这个宝贝,要什么给什么,这个孩子却一点规矩礼貌都没有,以至他养成了自私、任性、蛮横的个性。跟谁玩耍,都抢先占尖,从不谦让,和人家孩子打架时,总是先动手打别人。人家找到家里,家长就极力袒护。上中学时,因踢足球与同学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一个嘴巴,认为吃了亏,受了侮辱,回教室拿刀子将对方扎死,后被依法判处重刑,沦为阶下囚,酿成人间悲剧。这说明家长对子女的宠惯,会在孩子心灵上播下自私任性的种子,往往使少年形成不良的个性,造成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
  第二,打骂。家长都爱自己的孩子,都想让孩子优秀、有出息。有的父母在孩子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时,便恨铁不成钢,想起"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传统观念,于是便采用粗暴的打骂方法,还美其名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殊不知,溺爱和打骂好比一张纸的两面,都可能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发展。有个干部,不讲究对孩子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孩子做错了事就棍棒相加。他的儿子14岁,贪玩不好学习,成绩经常不及格,父亲的打骂在孩子心灵上留下很深的创伤,学习成绩愈加退步。一次期中考试,他是全班倒数第一,被其父暴打一顿后离家出走,在外结伙抢劫,犯了罪。这样的父亲、这样的教育方法,说是他把孩子逼上犯罪道路的,也毫不为过。
  第三,不负责任。有一种家长,对孩子只养不教,放弃教育监护职责。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过分地强调学校、社会的责任,似乎他们只是旁观者。14岁的张某,因偷同学的钱物,被学校警告处分,他的母亲不仅不检查自己教育上的失误,反而责难学校小题大做,说:"不就是拿别人几块钱吗?就给警告处分,干脆你们把我儿子送公安局得了。"她知道孩子年龄小,偷几块钱送不了公安局,故意这样说。由于她一次次庇护,孩子的不良行为愈加严重,孩子的错误思想也一次次得到强化,学校请她配合教育,她总是找借口掩饰,胡搅蛮缠,说孩子在家挺好的,一到学校就"破鼓万人捶"。 这位母亲还给孩子写假病假条,帮助孩子请病假逃学,致使孩子在校外结交不良青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母亲,难道不是由于她的纵容和误导,才使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吗?
  第四,行为失当。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夫妻生活不避孩子,其父是个矿工,每月只在家里休息几天,14岁的儿子经常从门缝里偷看父母之间的事,觉得好奇,于是他钻进妹妹(9岁)的被窝,模仿父母的行为。后来,男孩的行为被父母发现,打骂无济于事,一见到妹妹就想做那种事。父母把他送到亲戚家,又对叔叔的女儿(6岁)做了那种事。他的母亲竟让他自己把小拇指剁掉一截,作为立誓,但他仍没改了这毛病。后被婶母告发,其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徒刑。当我们到他家调查时,见到墙上挂满了他父母的娇态百出、难以言状的照片,我们找到了孩子犯罪的答案。父母行为有失检点,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我们指出他们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时,这对父母仍然错误地认为孩子还小,不懂事。
  (二)问题家庭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稳定、和谐、幸福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失和的家庭则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美国儿童心理学家索克说:"对于孩子而言,父母离婚带来的创伤仅次于死亡。"据统计,有近1/2的犯罪少年来自于单亲家庭、继亲家庭和婚姻动荡家庭。仅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于2001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少年被告人占犯
  罪总数的26.4%;来自继亲家庭的少年被告人占6.3%;来自婚姻动荡家庭的少年被告人占15.2%,三者相加为47.9%。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北京市30~45岁年龄段离婚率最高。抽样调查显示,北京市的9961户家庭中,因父母离异造成家庭缺损,使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的就有628户,即每百户家庭中有6户是缺损家庭。某中学统计分析,缺损家庭孩子有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占70%~80%,这充分说明,父母离异给孩子带来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如北京海淀区有一位16岁的女学生李某,6岁时父母离异,李与母亲一起生活。后母亲再婚,生一男孩。李经常遭到继父的冷眼。李便找亲生父亲,同样遭到继母的无端挑剔,李从此失去双亲的照顾,心理上失去平衡,对社会、对他人产生不信任感,形成极强的自私心理。有一次,学校要她交120元学费,李不知找谁去要,又不知谁能给她。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她见邻居家门未锁,便溜进屋内,将人家放在冰柜上的手包偷走,窃得人民币6350元,后被查获。其父得知这一情况后流着眼泪说:"是我们当父母的害了孩子。"如果李某从小生活在完整的家庭中,在父母的精心关爱和照料下成长,也许她不会去偷窃,更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从以上少年犯罪的案例看出,每一个少年犯罪的原因都与家庭教育失当和环境不良有着密切关系。事实证明,家庭对孩子的人格塑造、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失和(单亲、继亲、婚姻动荡)、失教(溺爱、打骂、放任等)的家庭,则是孕育违法犯罪的温床。如果父母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注意孩子优良人格、优良品行的培养,对不良行为及时地预防和矫治,那么青少年犯罪便会大大减少。(未完待续)
  
  (本文作者系电影《法官妈妈》原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法官 100081)
  
  测测您的年轻度
  
  老师的工作非常忙,无暇顾及身体状况,常常等到生了病才重视身体锻炼,到那时就有些晚了。现摘录几种测试您身体状况的小方法,以便您早发现问题早锻炼、早想对策。
  平衡性检测:闭上双眼,抬起一只脚,高于地面20厘米,测定单足站立的时间。能站30秒钟为及格,站立的时间越长越好,说明您的平衡优秀,即小脑的功能未衰退。
  敏捷性检测:在地上画一个30厘米的方形,两脚靠拢,前后左右跳跃,算一下两分钟能跳几次。跳150次为中等,200次以上为优秀。
  耐久力检测:深吸一口气,屏住,能坚持半分钟者为及格。坚持的时间越长,说明肺活量越大,也就越好。
  柔韧性检测:屈体直腿向前弯腰触地,手指能触地为及格,手腕能触地为优秀。
  腹肌力量检测:仰卧着靠腹肌能坐起者为及格,双手抱头后,能坐起者为优秀。
  爆发力检测:下蹲后运用下腰弹跳向上跃起,然后下蹲为一次。20秒钟内能做15次为及格,能做25次为优秀。
  最后总结一下,如果有4项指标为中等以上者,说明体力年龄比实际年龄年轻10岁。如果4项不及格,说明体力年龄比实际年龄老10岁。同样,您也可以把上述指标作为您的日常锻炼活动,增强自己的体质。
  (寒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