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道德教育应加强理论基础的教育

作者:牛俊人




  哲学家弗兰克纳 · 威廉认为,道德教育理论至少应当关注以下两个问题:(1)道德教育要培养的人应当具有什么样的品质?(2)支持这些品质的理论基础,如哲学立场、理论前提是什么?在中国,道德教育要培养的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品质,这在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集中概括为20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以下简称20字规范)。我们从价值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相统一的立场出发,可以发现,这20字规范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个人生活幸福,具有积极的价值内容,但道德教育中所谓的正面价值往往有相当大的成人主观特征,因而极易导致学校道德教育上的灌输。为什么中共中央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这20个字?德育教师一定要让学生知其然,并且知其所以然;一定要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问题。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往往会产生种种困惑:这20 字规范正确吗?我必须要遵守吗?我是要无条件遵守还是有条件的遵守呢?为了解决学生的这些困惑,德育教师应当把支持这20字规范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教授给学生,让学生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真正的道德两难问题是需要学生运用道德基础理论进行推理来解决的。
  德育的目的不仅仅是传授道德规范,为使学生更自觉地接受和运用这些道德规范,为使学生能够独立地解决道德两难问题,德育教师必须传授比道德规范更重要、更本质的道德的理论基础。德育最终目的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理性的人、独立思考的人。如果学生经过独立思考能够明白和接受这20字规范,这20字规范才可能成为学生终身自觉遵守的行动准则。因为这不是盲从,而是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因此德育教师必须肩负起这样一个重大的责任,让学生经过独立思考后接受这20字规范。
  什么是比道德规范更重要、更本质的理论基础呢?这就是哲学。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道德素质的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任何文化发达的国家都重视哲学的教育和普及工作。现代美国哲学家和思想家艾德勒(Mortimer .Jerome .Adler)认为:每个时代的哲学思想都凝结为一些大观念。大观念是哲学思想也是人类思想的基本词汇。哲学思想的创造和发展,表现为这些大观念的出现、继承和演化。
  艾德勒认为,有六个大观念是这些大观念的重中之重,即:据以判断的标准“真、善、美”和据以行动的标准“正义、公正、平等”。德育教师一定要切实掌握这六大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且能灵活地应用它们来进行道德评价。德育教师一定要把这些大观念通俗化,以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领导人的思想重新进行适当的诠释,使学生易于接受。有效的道德教育是不可能通过灌输完成的,只能通过学生的道德自我建构。学校德育不仅要教会学生信仰什么,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怎样去信仰。德育教师要教给学生最基本的观点,用以检验、推理、解决道德两难问题,并要求他们最终用基本观念来反思个人见解。同时,德育教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学生做好道德价值引导,使学生明辨是非,走向道德自律。
  这样,20字规范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上,就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哲学大观念为学生提供了独立思考的理论基础。让学生经过独立思考接受这20字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独立思考的接受,才是真正的拥有,才能在行动中自觉地运用。在道德教育中,往往会遇到学生能知而不能行,愿意行动而行动效果不佳的情况。为学生传授道德的理论基础,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可行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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