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2期

陕西:城镇老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奖一级工资

作者:佚名




  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城镇老师如果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教书,考核合格者不仅可以每3年奖一级工资,还可以优先评高级职称。陕西省教育厅负责人称,这是陕西省为加强基础教育、改善贫困地区教学条件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
  陕西省还决定,今后5年,将公开招聘3000名本科毕业生到贫困地区高中任教,由省扶贫部门负责给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鼓励城镇教师轮流到农村学校、骨干教师轮流到薄弱学校任教。凡取得专科第一学历的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小学任教、本科第一学历教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初中任教的,经考核合格,每3年奖励一级工资。城镇学校的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高一级教师职称。凡到县(区)以下贫困、边远乡村学校任教的师范类毕业生,户口落在县城,见习期间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凡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教师,增发一定津贴。
  (据"人民网"2003年11月2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