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8期

公益服务列入北京中小学生必修课

作者:佚名




  今年起到2008年,北京市各中小学要把组织学生开展德育实践活动作为安排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其中,每个中学生在中学毕业前必须累计完成1个月的社会公益服务。2004年6月15日,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市教委德育处处长关国珍介绍,市教委要求全市各学校建立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学生看一场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教育场馆、组织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并以文明礼仪教育实践、遵纪守法、迎奥运志愿服务等为专题,开展主题鲜明的系列教育活动。
  据了解,中学生社会公益服务的时间可通过多种途径累计,包括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学生利用假期在社区服务、担任志愿者工作等。按照新课改的要求,社区服务和社区实践已被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成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绿洲摘自《京华时报》2004-06-16 作者: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