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0期
论累进式惩戒在班级管理中的运用
作者:孟令熙
近些年来,在中学教育中对学生的管理一直提倡表扬,而对惩戒则不仅不提,更多的是反对之声。我们承认在对中学生的管理中表扬有其独特的魅力,但是并不是说表扬得越多就越好。对于某些学生的管理,表扬也有失效的时候,所以我们不能否定惩戒在中学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问题不在于惩戒本身,而在于惩戒的方式方法是否合理有效。笔者根据自己中学6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累进式惩戒适合在中学班级管理中运用,并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累进式惩戒是从企业管理中的累进式惩罚借鉴来的。累进式惩罚作为企业管理中惩罚员工的一种方式,是指对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记录,并对每一次违纪进行累加,渐进地增加对违纪人员实施惩罚的力度。它不以一时一事作为实施惩罚的依据,而是以一个包括多次违纪事件的过程作为一个更为严厉惩罚的依据,反映了实施惩罚的渐进过程。
在中学教育中,学生都是处于发展中的未成年人,因而我们不能将企业管理中对员工的累进式惩罚简单地照搬到基础教育领域,对学生进行惩罚。但是借鉴累进式惩罚的思想对中学生进行惩戒还是符合基础教育的实际的。累进式惩戒的具体做法是,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的行为进行记录,并一次次累加,当错误行为累加到一定次数时,再对该同学实施惩戒。其实累进式惩戒在以往的教育管理中就已经出现过,如我们经常会看到班主任在批评学生时说:“这一次就不再惩罚你了,如果下一次再犯,那将……”这实际上就是累进式惩戒的简单运用。
累进式惩戒如果运用到具体的班级管理中,其具体的操作方法为:(1)制定班级规则,明确具体的应获得表扬或惩戒的行为,并制定出执行程序。(2)在班内讨论通过,并让每一个学生了解。(3)记录学生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通知本人并让其知道该行为带来的后果。(4)给予被记录的学生对其行为进行辩解的机会。(5)根据记录情况,最终确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
二、累进式惩戒运用于班级管理中的意义
(-)累进式惩戒符合中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中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中学时期是一个人的身心发育和发展时期,是一个人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定型到定型的成长发育时期。他们身心各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及极大的发展可能性,并且在他们身心发展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各种特征都还处在变化之中,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教育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因而中学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同时还要对其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不仅仅是上几堂政治课就能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寓于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学生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的“容器”,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是学习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惩处学生,而在于育人。既然学生是成长中的人,就难免有犯错误的可能。累进式惩戒给学生以反思的时间和辩解的权利,也就是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辩解的过程、反思的过程,往往也是学生受教育的过程。只有使这些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道理内化为学生自己行为的指南,才能使他们成长为社会需要的人才。
(二)累进式惩戒有利于师生关系的融洽
现在,越来越多的班主任诉苦:“学生越来越难管”。毫无疑问,现在的学生个性相当的鲜明。如果班主任表扬他还比较高兴,但如果是对其进行惩戒则常常难以接受,甚至会发生间接地与班主任对着干或者直接冲突的现象,致使师生关系僵化,班级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即使双方不发生直接冲突,当即惩戒也容易使学生认为班主任是自己的“监工”,形成师生关系的对立。累进式惩戒方式则给了犯错误的同学以反思的时间和辩解的权利,也给了班主任及家长教育学生认识其错误行为的时间。当记录学生错误的时候,可能学生暂时还不能接受,但是随着学生的反思、辩解以及班主任的思想工作和家长的教育,学生会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即使接受处罚,也会心服口服。
(三)累进式惩戒有利于班主任工作创造性的发挥
教育活动与经济活动最大的区别就是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产品也是人。工人生产的废品可以报废、可以回炉;农民种的果菜粮食,出现病苗、病枝,可以拔掉、剪掉、重新栽种;但教育活动却是不允许出“废品”的。一旦出现“废品”,不仅不可以“回炉”,还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这就给教师的工作提出了很高的创造性要求。创造是在对现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苦心孤诣的反复探索钻研,在茫茫的思想和学术的空间里捕捉那不知在何时何处、一闪即逝的灵感,并把它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合理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对于学生所犯的错误,如果班主任立即进行处理,并不利于其工作创造性的发挥。因为一方面,每一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家庭背景、经历、个性,班主任面对班内几十个不同的学生.不可能对每一位同学的情况了如指掌;另一方面,即使班主任对学生的情况较为了解,但对当前所发生的事也不一定完全掌握其前因后果,立即做出对学生的惩戒处理难免有失误之处。而累进式惩戒一方面记录下了学生的错误,另一方面给班主任较长的思考时间,以便根据学生的家庭背景、经历、个性,找出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思考更为合理、公平的处理方案,从而使管理工作更具创造性。
三、累进式惩戒运用于班级管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尽管累进式惩戒有种种优点,但并不意味着实施累进式惩戒就一定带来好的班级管理效果。我们提倡对中学生的管理还是要以表扬为主,而累进式惩戒毕竟是带有惩罚意味的,因此实施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如果操作不当就不会收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惩戒的行为不宜过多、过细
不能用累进式惩戒代替对班级的管理,因为累进式惩戒毕竟是班级管理的一个辅助手段,班级管理工作仍然要坚持以表扬鼓励为主。如果将一些小的错误行为也列入惩戒的范围,一方面没有必要;(因为对这些小的错误行为采取做思想工作等方式的效果会更好)另一方面,会使累进式惩戒难以推行,因为太多的行为需要记录、分析,容易使班主任不堪重负。
(二)对学生的惩戒应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一旦对学生的惩戒触犯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教师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不要轻易对学生实施惩戒
一方面,累进式惩戒的目的是育人,而不是惩罚人;另一方面,如果惩戒次数过多,惩戒对学生的威慑力就会减弱。
(四)累进式惩戒的规定应取得学生的认可
累进式惩戒的规定一定要使全体学生明白,并表决通过。只有这样,才能使这种方法在班级内部顺利地推行。
(五)要给学生辩解的机会
因为如果学生在辩解过程中认识到了其行为的错误所在,实际上就已经达到了累进式惩戒的目的。同时,学生的辩解还能使教师更深入地了解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有不恰当的地方。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教科院 2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