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期

中学生实施自我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周蓉晖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这几份文件后,我们发现,《若干意见》具有方向性意义,它所关注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在学校教育中具有内隐性;《守则》和《行为规范》则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它所关注的行为规范问题在学校教育中具有外显性。上述文件各有侧重,同时又是统一的。这个统一指的是:内隐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借助于外显的行为规范来强化和体现,而行为规范不仅仅是为了规范学生的某些行为,真正目的是在于通过对外在行为的规范来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进而再外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注意到,传统德育常常是割裂两者的统一性,使得思想道德建设因空洞而流于形式,行为规范教育因短视而常抓常懈。当前要真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就必须探索一个实现内隐的思想道德建设与外显的行为规范教育有机结合的教育实践机制。
  笔者认为,要促使学生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并将其外化为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自主育德,在行为习惯的培养上坚持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
  所谓自我教育是相对于被动教育而言的,它是指学生在实现自己的理想或目标过程中,能自己提出任务,主动采取措施,自觉进行思想转化与行为控制。自我教育特别强调学生的自觉性、能动性和主体性。从一般意义上讲,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系统,它包括知、情、意、行等方面。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培养学生的知、情、意、行并将其统一起来的过程。
  自我教育的实施首先需要培养学生正确的自我意识,这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第一步。根据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中学生的独立性和自觉性迅速发展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个性心理品质,但这时候的发展水平还不高,他们的自我意识还比较肤浅,不够清晰、全面。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发现多数中学生对自己的认识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有的学生对自己期望值过高,一旦实现不了既定的目标,就悲观失望、消极颓废;有的学生则对自己的期望值过低,生活和学习缺乏信心、激情;有的对自己的认识是纯主观的,盲目而自以为是。所以我们在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时,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激发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的热情。培养自我意识的过程实际上是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班主任的作用在于创设正确的集体舆论,引导学生对自我评价坚持一分为二的方法,既要看到优点,又要了解不足;既要充分尊重,又要严格要求,从而促使其自我意识不断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在形成正确自我意识的基础上,自我教育实施的第二步是引导学生自觉主动地理解和体验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规范,即实现学生对社会规范的内化。这个环节的工作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否真正开展以及取得多大程度的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随着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增强,中学生对许多问题逐渐有了自己的理解,所以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规范的落实,绝不能强行灌输和强制执行,必须使之先在学生思想上产生共鸣,让学生理解并愿意接受,才能自觉地遵守。
  中学生好奇心强,注意力容易转移,他们的意志力也相对较弱。因此,在实施自我教育的过程中还必须重视对他们进行科学、到位的过程监督。我们不要“保姆式的全程盯防”,而是坚持自控和他控的统一,以科学的评价机制为保障,用集体的力量约束个体的行为,最终实现学生个体从他控向自控的转化。
  自我教育的终结表现是学生把自己在知、情、意培养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思想道德通过实践转化为自己比较稳定的自觉行为。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学生之间的道德层次和行为表现是有差别的,我们在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时不能机械地“一刀切”,而是要注意动态地去考察每个孩子的品行表现,多进行一些纵向的比较,对原来较差但现在有进步的学生要给予充分的表扬,以激发学生进一步提高和发展自己的欲望;对原本就比较优秀的学生,则要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去帮助他发展和完善自己;对各方面都相对落后的学生,则要善于发现他们在班级生活中行为的闪光点,努力挖掘这些点滴的闪光点背后的思想道德支撑,以促使他们乐意去扩大这种闪光点,从而实现由点到面的递进式发展。当然,学生的行为表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的很多行为在没有成为习惯之前是多变的、反复的。教师的作用就在于通过规范的常规性工作,促使学生把自己好的行为表现习惯化,并通过思想工作及时引导和矫正他们的行为。
  我们通过比较、评价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通过学生的参与体验制定出内化了的规范,增强学生对规范的认同感;通过科学的评价机制约束个体的非道德行为,增强学生的意志力,并借助量化发展指标及时矫正学生的行为。这几个环节相辅相成,共同促使学生进行真正有效的自我教育。这种教育形式使外在规范与内心体验相结合,用道德、意志支配行为,用规范的行为提升道德,从而寓道德培养于行为习惯养成之中,实现了内隐的思想道德建设与外显的行为规范教育的有机结合。
  当然,学生在班集体中并不是以单个个体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实施学生的自我教育并不否认班集体的作用,相反,自我教育在知、情、意、行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将个体置身于集体之中,每个集体成员在评价他人、与他人比较的过程中,学会客观地认识自己和评价自己,并借助集体的力量约束自己,从而提高每个成员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我教育更需要建设一个良好的班集体,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自我教育环境。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第一中学 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