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建立首席教师制 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作者:佚名




  首席教师制是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推行的旨在推进教师专业发展、选拔优秀教师人才、提升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水平的一项用人制度。首席教师是指在市中区区域范围内某一学科中综合素质排在第一位的拔尖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包括: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教育理念先进、道德修养崇高、知识底蕴深厚、科研创新能力较强。同时,应具备获得过全国或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条件。
  首席教师两年一评,每届任期两年。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成为师德楷模,模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探索新的教育教学策略;协助教研、教科研、师训等部门或独立完成教学研究及师资培训任务;高起点开展教学研究,至少主持并参与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课题在一定围内形成影响并推广实施。应享有的待遇包括:市中区教育局每学年一次性给予首席教师职务津贴6000元;对市中区教育及学校战略发展享有优先发言权;在与上级教研、教科研部门充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安排教学工作计划,可以实施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可直接进入市中区教育系统各类考核、评优工作的终评;并优先获得国内外各类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的机会。
  首席教师制是从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外部因素紧密结合的角度,促使教师专业化水平迅速提高。一方面它健全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外部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它激活了教师内在的发展动因,顺应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现实要求。
  首席教师制作为一种全新的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教育激励制度,它打破了原来教师论资排辈的桎梏,为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充分体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本质。
  (萧禾摘自《当代教育科学》2004年第12期,刘宪:《首席教师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