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仅有“欣赏”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作者:叶九皋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种新的观念不断涌现,其中“欣赏教育”的理念更是大行其道,大有深入人心之势。有关专家为此著书立说,巡回演讲,引起不小的轰动。作为一名战斗在教育第一线的普通教师,在对这种教育理念深表叹服的同时,却又有着深深的忧虑:我们对孩子真的是缺少了“欣赏”吗?如果说“欣赏教育”与“挫折教育”是两堂课,那么,我们的孩子更需要补的是哪一堂课呢?
  在冷静客观地分析后,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当今的少年儿童更加缺乏的不是“欣赏教育”,而是“挫折教育”。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推行已有20余年了,独生子女在我国少年儿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教育新问题也就显得越来越突出。因为一对夫妻只有一个孩子,家长们往往对他们疼爱有加,百般爱怜,千般呵护,一个个伺候得如小皇帝一般,平时在家中可以不参加任何劳动,但吃要吃山珍,穿要穿名牌。更可怕的是,他们不能“受气”,只许我说人,不许人说我。于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品质丢失了,艰苦朴素的美德不见了,忍辱负重的品格没有了,尊敬师长的传统丧失了。于是,我们便看到了这样的情景:初中三年级的孩子要妈妈给他喂饭,因为他“不会吃”;高中三年级的男孩子要妈妈给他洗澡,因为他“不会洗”;大三的孩子要妈妈陪读,因为他“不会照顾自己”。我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情景:某家的孩子离家出走了,因为妈妈骂了他;某校的学生离校出走了,因为老师批评了他;某校的学生自杀了,因为考试成绩差;某大学生杀人了,因为心理出了偏差。面对这种种现象,家长们困惑了:我们为孩子提供了如此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他们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老师们困惑了:现在的学生,说得轻也不是,重也不是,该怎么教呢?整个社会因此而困惑:现在的孩子究竟怎么了?
  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学校、家庭、社会便变得极其浮躁而不够冷静。尤其是家庭和社会,更是把希望寄托在学校、老师的身上,一旦出了问题,就对老师、学校大加指责,口诛笔伐,甚至诉诸法律,却少有自责和反省。笔者长期担任高三班主任工作,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次,两名住校学生深夜外出上网打游戏,彻夜未归。翌晨,两位学生归来后,笔者予以批评教育,言语不重,态度严肃,并责令写检查,没想到这两个学生竟因此离校出走。麻烦因此随之而至:家长拍桌子摔椅子,声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校长声色俱厉,批评笔者工作作风粗暴,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笔者此时觉得无所适从:我既没有骂他们,更没打他们,难道要求他们写写检查都过分吗?我究竟该怎么做呢?笔者当时深有感触:许多家长对孩子的爱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原则,不仅自己对孩子溺爱无度,还要求老师一味迁就他们的子女,只能说好话,不能说坏话,只能“欣赏”,不能批评。其实,笔者的遭遇算不了什么,更有甚者发生在附近一所初中。一名教师在批评(仅仅就是“批评”)了一名学生后,竟被该生用装满汽水的瓶子从脑后猛击,当场昏厥。令人寒心的是,随后的官司竟以卧床长达半年的这名教师的败诉而告终。而更让人深思的是,为孩子辩护的是某名牌大学的法律教授!也是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是这种“保护”的后果是少有人去追踪的——附近这所初中自此后学生打老师的现象便“蔚然成风”,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没了批评(谁敢?),就剩下“欣赏”了。于是在“欣赏”中,我们的孩子变得越来越有“个性”,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也变得越来越脆弱,经不起摔打了。
  其实,笔者并不反对“欣赏教育”,相反是举双手赞成。笔者只是想说明,在推行“欣赏教育”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其个性千差万别,教育手段理应是多样化的。除了“欣赏教育”,我们还要有“挫折教育”,对二者的关系我们必须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欣赏教育”不是教育的全部,它只是众多教育手段之一。没有“欣赏”的教育不是好的教育,仅有“欣赏”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受教育的过程,既是积累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也是积累人生经验、人生感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让学生感受鲜花和掌声,也要让学生感受荆棘和嘘声;既要让学生享受和风细雨,也应让他们感受电闪雷鸣。人生之路不可能永远与鲜花和掌声为伴,必然经历荆棘和坎坷。只有让他们懂得这一点,他们才会早做心理准备,才能真正健康地成长。古希腊的斯巴达人曾实行过一种残忍的制度,新生儿必须经过种种考验,被证明是十分健康的,才会被允许活下来,而那些先天不足的婴儿则会被扔下山谷。不仅如此,斯巴达儿童自六岁开始便须离开父母,进军营过集体生活,接受各种艰苦的训练,锻炼体魄,磨练意志。正是这种近乎残忍的制度,锻造了斯巴达人坚忍不拔、英勇善战的性格,斯巴达人因此无往而不胜。据说我国某地有这样的风俗:新生儿呱呱坠地后,其长辈便要让这孩子遍尝酸、甜、苦、辣等各种味道,意在告诉孩子,人生不光像妈妈的乳汁那么甜美,还有酸、苦、辣在等着我们。古今中外的人们都懂得一个道理,人不仅要有在顺境中生存的能力,更要有在逆境中奋起的勇气。一个好拳击手,既要能打人,又要能挨打,抗击打能力是一个拳击手变成拳王的必要保证。对我们的孩子、学生,我们当然要鼓励、要“欣赏”,但“挫折教育”是他们人生之路上必不可少的一课。
  其次,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欣赏教育”有与社会脱节的嫌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无非是为国家、为社会输送人才。如果我们输送的人才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话,那么我们的教育只能被看作是失败的教育。家长和教师对孩子们一味地“欣赏”、一味地迁就,无异于向孩子们发出这样一个错误的信号:我永远是正确的,不管我做得怎么样,都应该得到表扬。而此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欣赏”、我们的迁就,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父子情、师生情。在家庭、在学校我们可以“欣赏”他们,一旦他们步入社会呢,当亲情、师生情不再起作用的时候,又会怎么样呢?一个企业的老总会“欣赏”他经常犯错误的员工吗?一个单位的领导会“欣赏”他总是业绩不佳的下属吗?可以肯定地说:不会!而此时,我们的已习惯于被“欣赏”的儿女、学生能够适应这种由学校到社会的转变吗?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在高速发展的历史时期,竞争异常激烈,挫折和失败是每一个人随时都有可能要面对的问题。如果缺少了必要的摔打磨练,我们的孩子将很难适应十分“残酷”的社会现实。在前些年的出国热潮中,我们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事,国内某知名专家出国到西方某国,由于不适应社会,跳楼自杀了。这名专家在国内是很适应中国社会体制的,是经常被“欣赏”的对象。但到了国外,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缺少起码的心理准备,悲剧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如果说家庭、学校是一个小社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把家庭、学校之外的社会看作是一个大社会。小社会的教育理应是为大社会服务的,倘若小社会的教育与大社会脱节,同样的悲剧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另外,对于单纯的“欣赏教育”,笔者认为有理想化之嫌。“欣赏教育”更大程度上应被看作是一种情感教育,在“欣赏”的“度”上将很难把握。因此,“欣赏教育”必须与“纪律教育”相结合。中国古代就有儒法之争。儒家主张“为政以德”,施行仁政,以仁义教化天下;法家则排斥仁爱,试图以“法”来治天下。但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法家思想,都存在着缺陷。法家思想流于机械,缺乏人性化的东西,而儒家思想中理想化的成分太多,以为“仁爱”是无所不能的,它能化腐朽为神奇,化卑劣为高尚。但事实远非如此。儒家思想为后世推崇有着极其复杂的原因,如民众的期望、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等等。但没有哪朝哪代真正不折不扣地推行过仁政思想。因为统治者们都明白,没有国家强权是万万不能的。“欣赏教育”如同儒家以仁义教化天下的思想,难免有理想化的嫌疑。青少年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还很不成熟。如果我们试图仅用单一的“欣赏”去教育他们,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读初中时曾有过这样一段经历:我们年轻的班主任老师非常开明,对学生总是“欣赏”有加,鼓励我们既要“会学”,又要“会玩”。年轻的我们当然是好玩的,于是也很“欣赏”老师的话,但不是全部,而是老师的后半句话。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便将一个“玩”字发挥到了极至,下课的10分钟也要拿着乒乓球拍拼杀一番,完全忘记了“学好”一说,成绩也就可想而知。结果,年轻的班主任不得不改弦更张。年轻的班主任的主张明明是十分科学的,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究其原因,一是学生自制力太差,二是教师的想法过于理想化。对于成长中的青少年,我们除了“欣赏”还必须辅之以纪律教育,不仅要告诉他们可以做些什么,也要告诉他们不可以做些什么。我们要让他们明白,当他们做错了事的时候,是要承担后果的!惟其如此,我们的“欣赏”才不致出现偏差。
  在“欣赏教育”备受推崇的今天,笔者提出以上看法或许不合时宜,但我以为,在当今中国的教育中,最为缺少的、最为紧迫的当数“挫折教育”、“法纪教育”,而非“欣赏教育”。主张“欣赏教育”的专家们对“欣赏教育”也许会做出种种自我解释,也能轻易驳倒笔者的观点。但我还是要说。因为不管提倡“欣赏教育”的专家们的理论如何严密,初衷如何美好,现实的“欣赏教育”确实存在着“过热”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欣赏教育”可以作为教育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但决不是教育的全部,对于战斗在教育第一线的广大基层教育工作者来说,认识到这一点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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