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教育部出台意见“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

作者:佚名




  教育部近日公布了“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措施,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德育目标、内容、课程、活动、渠道进行了系统规划。
  《意见》指出,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一个通过教育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就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准确规范德育目标和内容,科学设置德育课程,积极开展德育活动,努力拓展德育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学校德育更具科学性。
  《意见》强调,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校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穿始终,使大中小学德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不断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部将成立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国大中小学德育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成立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工作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建议、具体指导、培训人才。成立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审委员会,统筹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设计、课程标准制定和教材编写,保证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内容的衔接。
  (肖兵摘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