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那次,我上了“黑名单”

作者:曹 海




  作为班主任的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也会上“黑名单”,也会在班队会上被点名批评,而且还要当众做检讨。那一次的经历可算是让我长见识了……
  班队课上,中队长照例总结一周以来的班级情况,表扬了一批好人好事,也对一些“违约”行为进行了批评。对此,我也习以为常了,毕竟都是一些经常犯错误的“主儿”。俗话说“老鼠拖风箱——大头在后边呢!”“黑名单”里的最后一个竟然是我的大名。我一听吓一跳,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接着便宣布了我的劣迹 ——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时和校长讲话,还发出笑声;星期三上午上第二节课时乱扔粉笔头;星期四上午罚某同学站着听了一节语文课……
  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再看看那些坏小子们“得意”的眼神,就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测。这时,好多同学似乎看出了我的尴尬,于是向班长提议原谅我一次。可是,我深知如果这一次我不检讨,那么“班级公约”将成为一纸空文,甚至还会影响到师生关系的和谐与融洽,还是就范做一次“表率”吧!于是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当众作了检讨,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或许是我的态度还算诚恳,或许是他们还没有见过一位老师在集体场合下向同学们作检讨,或许……全班同学竟不约而同地鼓掌欢呼起来。这时,我身边的几位上了“黑名单”的“战友”也乖乖地作了检讨。
  此时,你或许要问:“学生的气焰怎么就这么‘嚣张’呢?”这一切还得从头说起。开学时,班长拿着一份“班级公约”来征求我的意见。我看到“公约”上有这么一条:“班级里生生平等、师生平等,教师应该带头做好一日常规工作”。在表扬与处罚一栏里还有一条:“凡是一周内被值日委员或被红领巾监督岗的同学发现有三次以上违约行为的,班队课上必须接受批评并且做出检讨”。虽然有一些是明显针对老师的约定,但是当时我想自己怎么会违反“公约”呢?于是在班队课上,我还郑重其事地代表课任老师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可没想到不出一个星期就“违约”了。
  这次难得的经历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是新课程体系下突出强调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的教育必然是民主的教育,具有民主的师生关系、民主的班级管理机制、民主的评价体系以及对生命个体的尊重。突然间,我好像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也似乎进一步懂得了“平等”、“尊重”在孩子们眼中是多么重要的词汇,在师生关系的天平上,它又是一个多么有份量的砝码。
  教师无小事,处处是楷模。看来,建立新课程体系下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一个民主、平等、宽松的班级氛围,绝不是挂在嘴边的空洞的口号,它需要我们教师付出智慧的思考与扎实的行动。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还需要走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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