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中国教师与丹麦警察

作者:史 峰




  “中国教师”与“丹麦警察”似乎是两个不沾边、无关联的词语,但一种现实使我感到:中国教师与丹麦警察既有联系,又有差距。
  先说说丹麦警察的故事:一位丹麦警察正在街上巡游,忽然发现对面有一辆自行车飞驰而来。警察习惯性地打开测速表,发现自行车跑的是汽车的速度。于是他毫不客气地将自行车拦下。车上跳下一个满头大汗的学生:“先生,我要迟到了。”
  警察说:“先生,你超速了。”
  “要罚款吗?”学生问。
  警察说:“当然,你是哪个学校的?叫什么名字?”
  学生如实地告诉他。警察将交罚款的时间和地址告诉了学生,然后说:“你可以走了。”
  学生违规,警察管事,这事似乎就结束了。但在一周之后,学生所在的学校收到一封来信:欢迎你校的学生斯卡斯代尔参加本俱乐部,这里将为其自行车训练提供最好的条件。
  信是丹麦最有名的自行车俱乐部写来的。信中还夹着一份警察测定的“自行车时速表”,显然是那位执法如山的警察向俱乐部推荐了斯卡斯代尔。
  数年后,丹麦出了位奥运会自行车赛冠军,他就是斯卡斯代尔。
  知道了这个故事之后,我不禁感慨:丹麦的这位警察真是太伟大了。他在管教一个人的同时,又发现并推出了一个人才。“管理交通”是他的本职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还做了一件份外的事,并且做得极有责任心。可以说他真是太阳底下很伟大的人。
  而我们中国教师一贯被称为“太阳下的最光辉的人”。教师的本职工作应是“发现人,推举人,培养人”。但在实际工作中,教师似乎并没有把这事当成“主业”。许多老师实际上只在承担“警察”的工作—一味地“管教人”,以把学生们“管住”为根本要务。
  笔者曾在办公室遇到这样一件事情:一位老师在教室的后窗户发现屋内有个学生在听歌。这位“警察”很快将学生扯到办公室,先把学生的录音机摔得粉碎,然后让其在墙根罚站。很长时间后,老师转过身,要与学生谈话了。我原希望老师会问问学生“为什么听歌?”“喜欢唱吗?”“唱得如何?”问完了,老师再根据学生的实际才能像丹麦的警察一样帮学生指指路。但是我失望了。老师一个问题也没问,而是喝道:“以后还敢不敢听!”学生便低首微言道:“不敢听了。”中国师生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一点下文也没有。在我们的学校里,每天都有许多类似的故事以同样的方式收尾。
  我不无遗憾地想——一个“音乐人”死掉了。若干天后,我小心地问那位老师:“你班的那个学生现在还听不听歌?”老师得意地说:“他敢!”。我心里不禁涌动一丝凄凉:一个可能的“音乐人”死掉了。
  笔者将丹麦的警察与中国的教师放在一起谈论,绝无贬低中国教师的意思。中国教师生存状况并不好,工作得都不容易,很多做法与当前的某些体制有关,“应试教育”的余孽仍促使一些老师不得不整日里违心地当“警察”。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想想,丹麦警察在当好警察的同时,还“闲吃萝卜淡操心”地去管了回“闲事”。那么,我们中国的教师,应在当“警察”的同时去“发现人、推举人”,而不应只是一味地“管理人、压制人”。因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才是我们的“本业”呀。
  丹麦警察将自己的工作错位成教师之职,很有喜剧色彩,而中国教师将自己的工作错位成“全职警察”,悲剧色彩就很重了。但愿这种错位现象越来越少,直至被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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