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偶像崇拜引发悲剧后的思考

作者:崔桂英




  兰州姑娘杨丽娟本是名优秀学生,自从梦境中遇上歌星刘德华后,便放弃学业,也不参加工作,大部分时间就在家中呆望墙上刘德华的海报,或是不停地给刘德华写信、搜集其资料。她的父亲为了满足女儿追星的愿望,倾家荡产,债台高筑,最后,为争取女儿与明星长谈的机会,竟跳海自杀,酿成惨剧。此前也有过不少类似的关于追星事件的报道,但这一次追星悲剧更令人震惊,令人深思。
  偶像崇拜是当下一个热门话题,对青少年的成长有正面积极的作用,也有负面消极的影响。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的青少年,身心快速发展的结果造成适应上的困难和情绪上的失衡,此时若有良好的榜样,会使青少年获得精神力量,有助于其健康成长与发展;而若此时出现不适当的崇拜对象,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尤其是盲目、过度崇拜并不适当的偶像,会使青少年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逃避现实或追逐潮流,使得理想与现实无法相互结合,产生严重的认知失调、过度幻想,进而失去自我成长的机会。
  古今中外,英才辈出,可供崇拜的对象应是非常多的。而当今青少年却一窝蜂地盲目、狂热地崇拜歌星、影星。他们崇拜的往往不是歌星、影星们执著追求、勤学苦练、顽强竞争、百折不挠的精神,而是明星们的轰动效应、浪漫情怀和经济上的高收入。青少年在偶像崇拜上的盲目和狂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青少年思想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虚荣心强,喜欢赶时髦,容易感情用事。明星们出头露面的机会多,可以最容易、最直观地向人们展示其自我价值,这正符合成长中的青少年的心理需求,因而容易使青少年为之倾倒。客观上,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巨大变化,获取信息的方式也更趋快捷与多样化,青少年有了更多模仿崇拜的对象;他们对于经过强势传播媒体宣传报道的、有特殊表现的同龄人或相近群体,更容易接纳、赞赏与认同。因而,一些年轻的“超级明星”“大腕”更容易成为广大青少年崇拜的偶像。
  对青少年的偶像崇拜,除了家长应承担起教育和引导责任之外,学校也应把青少年偶像崇拜与民族精神培养结合起来,给予积极正面的引导。而班主任与学生朝夕相处,影响深远,在引导他们健康理智地崇拜偶像方面更能发挥积极作用。
  如今,信息传播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对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日益深刻,他们的文化需求日益多样,因此,我们要不断用崭新的文化形式来影响、引导青少年的偶像选择。要做青少年学生的知心朋友,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健康有益、充满活力的文化活动,如,组织学生听取英模事迹报告会,收看中央电视台“时代先锋”、“年度感动中国人物”等相关节目,引导青少年了解在祖国解放和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无数品德高尚、人格健康、精神可贵、做出超凡业绩的优秀分子,学习他们为祖国献身的崇高精神。
  一般说来,青少年最初出现偶像崇拜时,往往会采取表层性欣赏方式。毕竟一个偶像人物的外部特征和表现是人们最直观、最初级的选择标准。但是欣赏甚至模仿一个偶像的外部特征,并不能促进一个人的自我成长;而认同一个偶像的内在特质,却会推动个人积极辨别偶像身上那些有利于个人成长的特征,从而把偶像所代表的精神内化为自我成长的动力。人生是一个不断模仿、学习与创新的过程。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需要家长和老师的引导与友伴的激励。对学生的偶像崇拜进行正面引导,有助于他们良好行为的塑造,了解、接受并恰当地利用它的积极作用,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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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秀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