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红红的指印和撕裂的新衣
作者:张跃国
那是1991年下半年,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我教初一年级的历史课。平心而论,我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对付初一年级的小朋友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我到初一年级上了一个月的课,自我感觉良好,学生们也普遍乐于听我讲课、“吹牛”。于是,我有些飘飘然了。
一天,我正在课堂上谈古论今。突然,两个学生相互辱骂并动起手来。教室里一片哗然,尖叫声、哄笑声、口哨声响成一片,课堂秩序顿时大乱。这令我非常气愤,没想到“我”上课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怒发冲冠的我立即扔下手中的书,三步并作两步窜到打架的学生面前,不问青红皂门,一手一个,将两个学生“提”到靠近讲台的屋角,啪、啪,一人一个耳光。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没有人再敢说话、起哄。就在我得意于这招的灵验时,我看见两个学生头埋得很低很低,泪水顺着红红的指印从脸颊上流下来。那眼神,那表情,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委屈。恍然间,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在读初一时曾经遭受委屈的一幕。
那时,学生要自带午饭到学校食堂加热。中午放学后,饥肠辘辘的我和几个同学一道去取饭。在排队取饭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打打闹闹,说说笑笑,没注意站队的情况,偏离队列了。这时,一个高个子老师的一只有力的大手突然抓住我的衣领猛地一带,只听“嚓”的一声,我的衬衣从第二颗纽扣处被撕裂了。当时我的脑子一下子懵了。天啊,这可是我从妈妈那里死缠硬磨了两个礼拜才得到的一件新衣服,更何况在这么多同学面前。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泪水哗地流了出来……我不知如何向妈妈交代。也不敢向班主任诉说。我选择了让委屈往肚子里吞。从那一刻开始,我的性格变了,变得不想和他人交谈,不敢在公共场合多说话。
我后悔,我怎么也犯了一个当时令我深恶痛绝的那个老师的错误。
10多年前我的这个错误,使我至今还在自责。采用体罚的方式来教育学生,先不说是一个法律层面上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师德和教育艺术的问题。10几年前我体罚学生的过错时时警醒着自己,使我现在格外注意尊重学生的人格,杜绝一切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断地去探索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从事教育工作。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任何人如果不能教育自己,也就不能教育别人。”我希望使我受到了深刻自我教育的这段经历,能对许多初出茅庐的同行有所启发。
责任编辑 苏学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