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用同伴调解方式解决学生矛盾

作者:郭 维 王萍兰




  所谓同伴调解,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调解员以同伴调解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进行说服化解、规劝疏导,促使冲突者之间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制止冲突进一步发展的问题调解过程。
  学生发生矛盾同伴调解,这一做法在许多西方国家的学校中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目前在我国一些中小学也开始有教师使用同伴调解手段来解决学生中发生的矛盾与冲突。
  由培训过的学生调解员解决其伙伴间的冲突,如果实施恰当,不但可以使教师摆脱因解决学生之间冲突而耗时费心的困扰,还能培养学生调解员的人际交往技巧与能力。
  建立同伴调解机制,首先要选好调解人。同伴调解人的人选要反映多样性,换句话说,挑选调解人应该考虑文化、性别、行为模式、学习情况、社会背景等多方面因素。其次,调解人的挑选过程和步骤应予以公开,可以用他人推荐和自我提名等方式进行挑选。再次,调解人要不断学习调解技巧、主动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帮助指导新调解员。最后,教师应向没有被选为调解人的学生做耐心细致的解释,以免造成心理伤害。
  被选为同伴调解人的学生最初在解决冲突以及谈判技巧方面往往缺乏经验,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培训。培训方法包括:讲解同伴调解的概念、同伴调解员的责任和一般方法,了解学校解决学生争端的案例,进行角色扮演、实际模拟演练。培训时,教师应该明确告知调解员的权限以及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还要告诉学生,同伴调解过程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主动妥协商谈的过程,而不是调解人“判决”的过程。
  在调解学生矛盾的过程中,调解员一定要站在公正立场上,以第三方的角色出现。这一点一定要向学生调解员讲清楚,这样才能保证矛盾冲突得到公正的处理。
  教师还要注意,建立了同伴调解制度,并不是说学生中发生的任何问题都可以交给学生调解员来解决。同伴调解是有一定适用范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因谣传和闲言碎语而起的矛盾;(2)学生小规模的打架、吵嘴;(3)学生之间关系不和谐;(4)后果不太严重的欺骗和偷窃事件;(5)意见不合或对某事观点不一致而导致的矛盾;(6)课堂内外的小冲突,等等。
  严重的学生问题或调解无效的,则要教师出面解决。这类问题包括:性侵犯、暴力攻击、自杀、吸毒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同伴调解的过程,如图所示:
  
  在国外许多学校,同伴调解已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悉尼的爱立逊公立学校曾开展过一项“同伴创造和平”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学生来说,自己选择解决矛盾的方法,是一个绝好的锻炼领导才能的途径;对于学校来说,减少了学生之间的矛盾,创造了友爱的校园环境,也减轻了教师的负担。 “同伴创造和平”活动的具体做法是:学校从高年级挑选一些学生做调解员,专门负责调解学生之间比较琐碎的矛盾与纠纷,教师主要起咨询和协调作用,很少直接干预。悉尼爱立逊公立学校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学生之间争夺教学仪器、相互讽刺与嘲笑、在运动场发生碰撞以及说些“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之类不友好的话。学生调解员轮流在校园里值班,发现学生之间产生矛盾,就及时上前进行调解。考虑到有些学生不愿公开自己的缺点,学校还专门装修了一间俱乐部式的活动室,供学生在里面轻松自由地谈话与交流。另外,为了给学生提供锻炼的机会,学校还要求教师有意地留一些问题让学生自己解决,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会与同学和平相处。学校提供的资料显示,自从“同伴创造和平”活动开展以来,学生间的纠纷有80%都是由他们自己解决的,而且效果非常好。
  我国一些学校也开展了类似的活动,效果也不错。由此可见,让同伴调解员解决学生之间小矛盾的做法值得一试。
  
  责任编辑:李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