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拿捏分寸 灵活处置
作者:吴 峻
[事件的发生]
在我班上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女生A偷了女生B的钱,被B抓住了。B由于平时莫名其妙地丢了几次钱,这次抓到A后便认定前几次的钱也都是A偷拿的,愤怒地扬言要把这件事宣扬出去,让班主任处理。A恐惧万分,跪下来求B不要告诉其他人,但B说什么也不同意。A找到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女生C,请她做协调人,希望她能帮忙说服B私了,接受A的赔偿。于是C找到B,转达了A的意思。结果B虽然答应私了,却提出了一个以A的经济条件无论如何也赔偿不了的数额。几天过去,A吃不好、睡不好,神情恍惚,担心老师、同学、家长知道后自己名誉扫地、颜面全无。在万般惊恐、万般羞愧中,A度日如年,感觉自己没法活了,产生了跳楼自杀的念头。C知道后十分惊慌,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我。
[面临的问题]
得知事情始末后,我开始分析妥善处理这件事所面临的问题:
1、时间紧迫,必须尽快处理。A住在4楼,几天来神经一直绷得很紧,已极度脆弱。在吃不好、睡不好、神情恍惚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一旦她承受不住压力而做出傻事,后果不堪设想。
2、处理不仅要快,还必须得当。既要避免因“快”而导致问题复杂化,又要避免因追求“得当”而空耗时间,错失教育时机。
3、如何处理?A的偷窃行为无疑是错的,追不追究?其轻生的念头本来就是因此事产生的,若追究的话,她会不会更加承受不起?若不追究,那么不仅放弃了教育,还有包庇纵容之嫌。如果B因此而不满,到处传扬,后果会变得更严重。同时,B虽是受害者,却向A索要高额赔款才肯私了,有要挟讹诈的嫌疑,与其平时表现出的良好道德修养严重不符,背后是否另有原因?
4、当务之急是封锁消息,不能传播。学校作为学生的聚集地,各种消息特别是小道消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且极易变形,这件事一旦传扬出去,很容易使A背上更重的精神负担。
[处理过程与方法]
将面临的问题仔细思索一番后,我定出了处理步骤。这是特定条件下对特殊事件的特殊处理,整个过程简要说明如下:
1、马上向上一级领导(院总支书记)汇报,说明事由及自己初步确定的处理方法,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支持。
2、找了一间没人的办公室,召集A、B、C三个学生开会,确认C所说属实并进一步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当时我问B为什么向A索要高额赔款,B说:“我就是要她拿不出来,看她还偷不偷。我要是真想要钱,完全可以说个她拿得出来的数额。”
3、对A、B、C三人的行为进行客观评价。
(1)对A,首先批评其偷窃行为(我用“拿”字代替了“偷”字,为的是减轻其精神压力)。然后肯定了她的悔悟表现:一是吃不好、睡不好,到现在还面容憔悴,表明其内心深处有所悔悟;二是她提出“私了”,也是一种悔悟行为,证明她确实知道自己错了,否则完全可以随它去;三是找C解决问题,说明她敢于让同学知晓此事,只有真心悔过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勇气。
(2)对B,一是肯定B没有将事情张扬出去,客观上维护了A的尊严,没有把事情推向不可收拾的地步,“得饶人处且饶人”也是一种好的品质;二是对“私了”中提出的金额问题,一方面肯定其并不是真的趁机要挟同学赔钱的想法是对的,另一方面又批评其存在诱逼同学再去偷钱的嫌疑,这是错误的。如果A真的再去偷,那“小偷”就转变成了“大偷”,真的走上了犯罪道路。
(3)对C,肯定C既做了双方的沟通工作又能向班主任报告,而且没向其他同学透露这件事;批评其向班主任汇报不够及时,万一因延误时机而发生意外,后果谁也担当不起。
4、强调此事要绝对保密,严禁传播,并明确提出,若有第五个人知道这件事,追究责任。
5、征求A、B双方的意见,确定了退还的款额。
6、第一次谈话结束以后,在C在场的情况下,我又分别找A和B谈话。对A,我要求她总结一下进校以来的情况并对这次错误行为做出检讨,吸取教训。对B,我则以严肃的口吻在两个问题上对其提出批评:一是在同学A跪地求饶的情况下还拒不宽恕是不应该的,也不是善良的行为;二是A的自杀念头,与B的过火行为导致其产生巨大精神压力有关,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不能再以这件事刺激A,以防出现意外。最后,我单独对C提出要求,让她注意A的动向,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总结与分析]
事后C告诉我,谈话后A一到寝室就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睡得很沉,是几天以来的第一次。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知道她的精神压力已经解除,睡一觉后人会平静下来,轻生的念头也会随之消失。
回过头来分析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我总结出以下几点:
1、选择方法恰当。在处理果断及时的前提下,我对三位学生的行为作出了既肯定又否定的评价,这创造出一种氛围,即处理此事件不是针对其中的某一个人,而是针对事件中的所有人,对每个人都是一种教育。这一特殊做法,在这一特定的处理环境中恰到好处。在接到开会通知时,三位学生都认为受批评甚至受惩罚的一定是A,因为A是偷窃者。而B在开会之前始终认为自己是捉贼的“英雄”,对捉到了贼很兴奋,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更没想到自己的过火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A不在场时,我告诉她A有轻生念头,她才大惊失色,恍然觉得这些天A的行为的确有点不对劲,才对我的批评有了更为现实的理解和更为深刻的领会。
2、分寸拿捏得当。A是带着极为紧张的心情来开会的,眼中满是恐惧。批评她的“偷窃”行为时,我一连三次用了“拿”这个词,我注意到她眼里的恐惧消失了,随之出现的表情很复杂,既有感激,又有惭愧,还带着点疲惫……她的表情让我确信其精神压力已得到部分舒缓,为消除潜在的恶性事故奠定了基础。
3、处理方式灵活。偷窃行为无疑是恶劣的,对当事人采取直接的、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是学校、社会通行的做法。而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中,我更强调对恶劣行为的“悔悟”这一层面,从犯错者被动的、无奈的甚至惶恐的一系列行为中得出她已“悔悟”的结论,并予以充分肯定,从而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
[教训及反思]
作为班主任的我,获悉此事时毕竟已经是好几天之后。在这几天里,只要在任一时间发生意外,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不管对学校、对家长还是对被偷的学生和进行协调的学生,都可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至于班主任,作为班级直接的管理者,或许终生都无法摆脱那种沉重的负疚感。因此,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建立更为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特别是畅通的信息渠道,以便在第一时间获得重要信息,为顺利处理疑难问题、紧急问题争取时间,争取有利条件。这是必须引起学校、老师重视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可谓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陈秀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