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新义务教育法9月实施 教师工资须不低于公务员 等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重在建立公务员工资分配新机制和一个好的制度框架,为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奠定基础。重点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通过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增强工资和级别的激励作用,鼓励公务员勤政廉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二是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严明有序的工资分配秩序。三是统筹兼顾,缩小差距。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逐步将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并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作适当考虑。
  
  改革面向:全社会各个层次人员的切身利益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年来,通过实施“三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待遇政策,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同时,再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残疾军人和“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与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同步同幅度提高待遇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标准;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这次提高社会保障对象的补助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保障项目,加大了中央财政补助规模,解决的力度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次。
  (以上均为本刊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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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