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考场作文:任是无情也动人

作者:赵文汉




  高考结束后,考生作文往往成为热门话题,“少见真情实感的文章”“考生缺少真情”“矫情太多”“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等议论再一次响起。
  “考场里难见真情实感的作文”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为改变这种现象,从一线的教师到高考语文试卷的命题专家都做过不懈的努力,但到目前为止,“考场难见真情文章”这种事实丝毫没有得到改变。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笔者依据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对此探讨一二。
  
  原因之一:考场作文的特质是追求统一性
  
  “考场作文追求统一性”是由考试的本质决定的。考试的本质在于“公平性第一”,这样才有可能保证考试的权威性,也才有可能被社会所接受。公平性也就是要保证让每一位考试者在试卷面前“人人平等”,这就首先要保证试题答案的“统一性”,否则答案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难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
  “考场作文追求统一性”具体体现在命题形式上。过去过死的命题形式(诸如命题作文、材料作文等)且不说,就是大家公认的有了较大的灵活度,给考生留有较大自由空间的现行命题形式——话题作文,其实质仍然在追求统一性,具体表现在要求“话题的一致性”上,即考生无论怎样写,都必须在命题者规定的话题范围之内。这就基本上决定了作文题材(或内容)的一致性,考生所选题材(即写作内容)不可能超越规定的范围,否则被判为“跑题”。这种题材(或内容)的一致性又基本上决定了主旨不大可能太分散。这种一致性甚至于会株连到文体的一致性上,例如“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的话题有利于写成记叙文,而不利于写成议论文,因此,大部分考生会选择“记叙文体”,这就是“话题的一致性”株连到文体的一致性的一个例子。其他话题也大致都有一个“有利于……而不利于”的倾向性问题。
  “考场作文”从本质到形式所追求的“统一性”,就决定了“考场作文”从本质上是排斥独特性的,是排斥个性的,排斥独特性和个性的作文则一定会呈现出“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景象,这样,“考场上难见真情文章”就不足为怪了。
  
  原因之二:考场作文的限制性
  
  “考场作文的限制性”表现为:
  ——时间的限制。写作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选取大致一个小时的时间完成;
  ——空间的限制。写作者必须在规定的空间里完成写作;
  ——自由的限制。写作者在写作时没有诸如站起来、走动一下等一类的人身自由;
  ——命题的限制。命题者在写作材料、写作要求等诸多方面提出种种有形或无形的要求,这些命题者的所设之限,使考生没有任何超越的自由。
  这些限制将决定绝大多数考生写作时选择“趋同”的道路。这又是“考场作文难见真情”的一个原因。
  
  原因之三:考场作文的驱动力是“要我写”而非“我要写”
  
  “考场作文”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无论是你想写还是不想写,是有创作欲望还是没有创作欲望,你都得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空间里去完成这一任务,这时写作者的驱动力是“要我写”而非“我要写”,这一点恰恰是“真情文章”所排斥的,因此它是“考场作文难见真情”的又一依据。
  
  原因之四:写作者的心理状态是“紧张、烦乱、求稳且功利”而非“轻松、平稳、求奇”
  
  考试给考生们施加的压力是谁都知道的,在考场上的紧张情绪是可想而知的,此时考生心理的烦躁不宁也是妇孺皆知的。在如此状态之下,要求考生在别人硬塞给他的一个题目面前,还要有一种创作欲望,一种创新欲望,实在是强考生所难。所以考场上考生所完成的写作绝大多数是一种“应付”,目的是拿到一个基本分,追求的是“稳”,因此便有了“考场作文难见真情”一说。
  真情文章源于某种灵感,而灵感生长的土壤则是写作者心灵的“绝对自由”,也就是说写作者要创作出真情文章就必须享受到充分的自由。灵感的迸发是完全自由的,别说别人无法强迫,连创作者也无法强迫自己;灵感产生后,写作者写作时也要享受到充分的自由,灵感的流动阻塞了,他需要走动一下,或品口茶,或吸支烟等等。文章的字数多少也是自由的,有话要说且不说不行,就写长一些,无话可说或没有必要再说,就写短一些,别人不得强行要求字数。在选材、主旨、文体等方面,真情文章也必须享受到充分的自由,任何人没有权力规定某人在某一个题材里,在限定的主旨和文体里必须写出真情文章,因为真情文章常常出自于写作者熟悉的题材里,出自于作者熟悉题材里的真切感受(主旨)中,选用什么文体去表现也是创作者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写作者写作的心态也必须是自由的,要写的东西是自己想写的东西,甚至是不写心里就堵得难受的东西。心态必须松弛,心灵必须自由,不附加任何的功利,不附加任何的条件,才有可能写出真情文章。
  
  结论:高考作文不应再重点考查是否有“真情”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考场作文是对真情文章的一种悖谬,那么为什么每年的高考作文中仍有佳作或满分作文出现呢?或者更直接地说,高考考场上仍有真情文章存在呢?其实这并不奇怪,我们说的是一种普遍现象,揭示的是一般规律,哲学原理告诉我们普遍现象或一般规律都不排除违背这种规律的个别现象存在,反过来说,个别现象的存在也无法排斥规律的存在。这就如同曹植的千古绝唱“七步诗”虽是被逼出来的,这一个案却无法否定“灵感之作是无法逼出来的”这一规律的存在。
  “考场作文难见真情”“考场作文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是一种客观存在,对此无须大惊小怪,我们必须承认它的存在,我们没法改变它,甚至无法彻底改变它。
  然而面对这种客观存在,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价值判断标准。既然考场作文很难做到有真情实感,那么对其判断,内容上的“真情实感”这一因素的权重就必须降低。以前我们常常把是否有“真情实感”作为判断考场作文的价值最重要的依据,这显然是不妥当的。既然在内容上难以区分(千人一面的文章,内容谁也不好区分),那么判断其价值的重要标准应该转移到语言和表现形式上。
  考试是为了选拔人才,而选拔人才主要考查考生今后的学习能力。考场作文所要考查的考生的语言表述力和文字表现力,这才是考生以后有无学习能力的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内容的好与坏大多源于考场上的运气,与考生真实能力没有太大关系,考查重点放在语言表达和表现形式上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以前,我们对那些语言流畅、词汇量丰富但内容略显单薄的文章斥之为“华而不实”,判为二等卷,或者更低。依据本文所倡的标准则这类文章理所当然地应判为一等卷,这就是我们讨论这一问题的意义所在。
  必须申明的是,我们不是要在学生中提倡“华而不实”的文风,只是说考场作文判断的侧重点应放在表达能力和表现形式上,而不是死盯住是否有“真情”。
  我们没有理由让考生在考场上写出“真情文章”,因为“考场作文”实质上是对“真情文章”的一种悖谬。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