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诚实的代价

作者:金 钧




  教室里一片喧哗。教师气冲冲地走进教室,大声叫道:“刚才是谁在说笑,给我站起来!”学生噤若寒蝉。一名诚实又胆小的孩子站了起来,教师不假思索就把他“请”出了教室。而一群说说笑笑却未站起来的学生则安然无恙,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是学校教育中常见的现象,可能许多教师都曾亲历过,却很少重视。
  不可否认,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浮躁情绪,重视对事件处理的表面结果和所谓教师自身尊严的满足,而漠视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重视的是事态,而不是事件过程中人性的教育问题。教育案例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强调审判的结果,教育案例则应重视对学生人性发展的培养,重视对学生的教育意义。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实事求是”的态度,要多挖掘“事”中的教育意义,重视教师自身态度对学生情感发展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诚实作为一种美德,也是教育着力追求的真谛。如果诚实的学生受到了惩罚,欺骗的学生却得到了宽容,学校教育的价值就会成为“秋天的枫叶”,美好却失去生命的光泽。我们在对待学生某些过错时,切不可忽视教育方式本身的问题,以免无意识中对学生向不良方向发展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诚实不能成为惩罚的理由。诚实的代价是惩罚,欺骗的报偿是宽容。这是对教育莫大的讽刺!这种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反教育。如果学生在学校教育中,不断因欺骗获得宽容,其欺骗的伎俩会在人生道路上不断重演。当然学校教育离不开惩罚教育,但惩罚应有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场合。在实施惩罚的时候,应考虑到惩罚的教育意义和可能带来的影响两者之间的轻重,当它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胜过惩罚本身的时候,就不应该使用惩罚教育。学生在课堂上喧哗并不是学生品德的问题,只能说明学生比较好动,自制力差。可不能为了教师一时的尊严而迁怒于个别诚实的学生,特别是在全班同学面前。对于诚实承认过错的学生,教师可以采用延迟批评的方式,在课后进行个别教育。对学生诚实的惩罚和对学生欺骗的宽容是对神圣教育的亵渎,是教师对教育冷漠的表现。
  不要让学生形成推卸责任的不良习惯。欺骗和诚实截然不同的境遇,会让学生形成推卸责任的不良习惯。一方面,在学生的思想意识中,偶然的一次欺骗的“报偿”,会慢慢演变成自觉进行欺骗来避免承担责任。虽然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但在其成长过程中会作出一些非理性的选择,特别在一些“避凶趋吉”的选择中,如果诚实的后果是“凶”,而欺骗的结果却是“吉”,自然而然会通过选择欺骗来逃避某些责任。这样教师可以说是默许了学生这种行为的酝酿和产生。另一方面,切忌对诚实承认错误的学生采用放任的态度,如果学生养成只要承认错误就不会受批评的习惯,也就养成了推卸责任的习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经常会发现“老实承认,坚决不改”的学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师对学生承认错误后的放纵。学生承认错误只是教育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教育无法控制学生的思想,但可以引导学生的思想。笛卡儿曾说过:“除了我们的思想之外,没有一样事物是完全属于我们的权下。”教育不可能产生完全类同的人,教育产生的只可能是个性化的人。但这并不能降低教育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教育无小事”,教师不经意间处理事件的方式,对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导向。教师对诚实学生的惩罚,对欺骗学生的宽容,其实就是一种思想的萌芽和诱导。学生的不良行为产生往往具有深层次的思想原因,而思想的形成具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中最大的刺激就是学校教育中所遇到的点点滴滴。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并不是一些大事,而是一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可以轻描淡写而过,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也可以放在显微镜下,无限放大,但放大的并不是虚像,它是实像,是真实的存在。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