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当违纪行为遭遇“法律空白”时

作者:郑光启




  无论多么细致的班规也无法穷尽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当学生的违纪行为遭遇班规“法律空白”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下面这个故事值得借鉴——
  英国有这样一个规定:在皇家飞机场的跑道附近扰乱飞行秩序,构成犯罪。有一个人在跑道当中逗留,扰乱了正常的飞行秩序。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律师却作出无罪辩护,理由是:法律规定的是在跑道附近扰乱飞行秩序构成犯罪,但是我这个当事人他并没有在跑道附近,而是在跑道当中。所以他不符合扰乱飞行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应该做出无罪判决。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我十分欣赏律师的辩护和法官的判决,法规制度就应该这样,丁是丁,卯是卯。当学生的违纪行为遭遇班规空白时,除了依照制度处理外,我们并不需要对孩子进行更多额外的惩罚,因为制度欠缺引发的后果更应该由我们教师承担。
  当然,也许有些老师认为,我们应该给予犯错孩子一定的处罚,以免再犯。但是我想学校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要给犯错的孩子以改正的机会——更何况,我们已经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班规,即使学生违纪行为遭遇了“法律空白”,这个违纪行为的错误程度应该不会很严重,宽容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班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安丹丹偷偷地把她妈妈的手机带到教室来,并在上课的时候拿出来玩,同学报告了我。
  在制订班规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七年级的学生会把手机带到教室里来,所以没有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到教室。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呢?我把纪律委员找来,她是我们班的“法律专家”,能完整地背出班规,班规的一些漏洞都是她最先发现并建议修改的。我问她,怎么办?
  她说,我们可以按班规有关课堂纪律的第一条:“上课(晚自修)不准睡觉、说话、倒水、吃东西、听MP3、转书、转笔、做小动作、随处走动、看课外书、不认真听讲。违者每项扣2分。”来处理,安丹丹在做小动作,没有认真听讲。
  对啊!我把安丹丹叫到教室外面,问明情况属实,然后对她说:按照班规处理。
  她一头雾水:班规没有规定不能带手机啊!
  我告诉她:“你没有认真听讲,在做小动作,按照班规关于课堂纪律的第一条,得写500字的‘事件说明’。我并没有对你带手机的事进行处理啊!不过以后你还是不要带手机的好,万一手机丢了呢?要是让你父母知道你偷拿他们的手机并弄丢了,会怎么样?”
  她想了想,班规是有这么一条,也就接受了我的处罚决定,同时对我没有追究她带手机的事很感动,表示以后一定认真听课,再也不会把手机带到学校里来了。
  下午我利用课业整理的时间,和学生一起讨论修改了班规。针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我们明确规定:“手机尽量不带到学校。如果父母允许使用手机,上课时间一律关机,更不得用手机玩游戏。”同时对班规里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也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从而使我班的班规进一步完善。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