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班渡轮E书                     2009年01月06日制作

第10章



  新建的大楼刚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软体设计在美国称雄,最近又传出将与硬体制造大厂签下合作计画的消息,带着大量资金人才进驻台湾的“凌云科技”。
  外界推敲着,由凌云科技大手笔买下位于黄金地段、高达二十二层大楼的举动来看,足见其打进台湾市场的决心。
  台湾商界关注凌云科技的一举一动,想看出这家公司进驻台湾会造成什么影响,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枪,有心人则在旁观看可有投资机会。
  听说,那主事者即将到台湾,好象是年底吧,将会在美商联会首度公开露脸……外界正沸沸腾腾地如此传言着。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买下这栋大楼真正的原因,一定会很失望。”于佑走进办公室,声音打扰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骆仲齐,手掌轻抚窗棂,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恋。“从设计到装潢都有她的个性,简单明朗自在。”
  “这栋大楼从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设计。”七年了,他的内疚不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减轻?于佑觉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啧──不屑提那两个字。“这是她的怪癖,不想让不适合的夸张装潢毁了自己设计的建筑物。”
  “的确像她会做的事。”他不惊讶。“她在某方面来说是个相当自我的人。”
  “我请人调查过,她人还在台湾,你──不去找她?”这七年来于佑在旁边看得心虚。
  当年骆仲齐为了忘记凌云离开他的事实,疯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当成一台机器,无情绪地活着,直到三年前在新闻中看见她的消息──欧洲建筑设计银奖得主──才抓回一丝人味。
  也是在那时候,所有认识她的人──包括室友苏珊娜才知她学的是建筑。
  这栋办公大楼,是她甫回国所承接的第一个案子,两年前得知此事的骆仲齐立刻派人与建商洽谈,买下整栋大楼。
  不是为了宣示在台发展的决心,主事者的决策只是想拥有他爱的女子所设计的作品,如此而已。
  疯狂──却让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云真值得好友如此执着。
  “于佑,我怕。”面对多年老友,话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们之中没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她又去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还会记得在纽约的所遇所见?还记得在纽约谈过一场差点窒死她的恋爱?还记得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情人?这些都是我害怕面对的问题,还有更重要的──她还爱我吗?爱这个曾让她尝到困兽感、不快乐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 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也不是七天、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改变过心意。”
  “你有吗?这七年的旅行当中,你有让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进你的心里?”
  “我──我没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为她的感情够开放够淡薄,在下一站也许会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开启另一段萍水相逢的异国恋曲,然后随着她的离开结束,再在下一个落脚处继续同样的循环。
  但是没有,之后的旅途,她像圣女贞德似的坚守被自己舍弃在纽约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当情人不行──等醒觉的时候,已经空白了七年。
  人说七年之痒啊,为什么七年后她想的、爱的男人还是他?
  “那么你如何要求我花心?当心里被一个女人占满的时候,怎么容得下其他闲杂人等?”
  凌云惊奇地看着他。“不要告诉我你能像我一样断欲七年。”男人耶!
  什么话都敢说的老毛病不见有改进的迹象。
  “你以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个小时的男人还有多少体力考虑情欲的问题?”像她一样?骆仲齐咧嘴微笑。“凌,原来你这么爱我,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了?
  “承认爱我有这么难吗?只是三个字,对你而言真那么难以出口?”
  “你也没──”
  “我爱你。”不让她有话柄可说,骆仲齐抢下说话的权利。“这七年来我一直想,想着有一天再见到你,届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
  “对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没有做到答应你的事,让你不快乐。当年我以为我够成熟、够理智,我以为我懂你,事实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却不懂我自己──原来我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独占欲是这么的强。你会离开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预感,当时却不够成熟足以面对。”
  “我还是老样子。”
  “我知道。于佑的报告说得很清楚,最近这两年你虽然人在台湾,却居无定所四处旅游。”
  “我在尼日的时候遇见在法国认识的朋友。”世界这么大,竟能在不同的国家再见,让她曾一度怀疑世界是不是变小了。“他说我不适合被爱或爱人,习惯飘泊的人没有资格追求稳定不变的感情,也许聚散交递的循环比较适合我。我不想说爱,因为我担心旧事重演,我不想再对你不告而别。”当初她离开,其实一点都不轻松、不潇洒,逞强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无论走得多远,记得回到我身边呢?与我保持联络,让我知道你人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只要求这些呢?”
  多诱人的提议,但真答应了才是伤人。
  没有人有理由或有权利困住另一个人,要对方单方面为自己付出,没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云摇头。“这对你不公平。”几乎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了。“你是个生意人,应该更精明一点,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条件选择更──唔!”惩罚性的吻堵住她的话。
  “只有妳吸引得了我。”
  凌云的眉毛打了结。“你老是选择困难的事情做。”
  “人生总要有挑战,从中找到乐趣,这是你教我的。”
  “很难的。委屈一方的爱情会让你辛苦,也会让我心虚──”主动舔吻他的唇,品尝他令人难忘的味道,这是最后一次,她告诉自己。“我明天离开台湾。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视,眸中几乎带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会再等你另一个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绝情,只是想选择对彼此都好的决定。
  骆仲齐狠狠吻上她,难抑悲愤的恼怒。
  ※※※
  才搭上飞机,凌云已经开始想念。
  不应该见到他的,害她走得不干不脆,心像被割下一块肉,好疼。
  但──自由之于她有如呼吸的空气,不能缺乏;即使爱他,也无法舍弃。
  别爱上一个飘泊的游子,游子的感情带有不安定的无情;别爱上那样的人,否则将穷极一生追逐最后仍握不住的灵魂──她忘了这是谁说的,可是很贴切。
  飞机穿过对流层来到云端之上安稳的平流层,她应该像之前的每一回欢欣鼓舞,笑看变化多端的云海,她应该这么做的。
  可是,她却喟然叹息。
  唉,好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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