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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徇财曰贪,玷官曰墨”。(见于宋代《册府元龟》卷307《外戚部·贪黩序》)
其二、“贪以败官为墨”。(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
其三、“贪夫徇财,烈士徇名”。(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其四、“贪人败类”。(见于《诗经·大雅·桑柔》)
从这些最早的有关贪的记载里,可以看出,贪官是以谋求财产为标志的,谓之“徇财”。“玷官”是“有污点的官”,我觉得叫“脏官”最合适不过了,至于“墨”,其原意是指“贪污不廉洁”,可叫作“赃官”。这里我们就可以下定义了,贪官,是以追求财产为目的的官员,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质是肮脏的。问题是这么一种肮脏东西自古就有,后来居然层出不穷,越涌越多,导致我们不得不把它列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进行研究了。
中国从尧舜时期就开始反贪,可是后来贪官居然层出不穷,越反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