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用错笔

作者:曲怡琳




  1
  
   盛夏,某电视剧组到渤北市海边拍戏。根据剧情要求,外景地选在偏僻海滩黄芦苇。
  这天夜里,本剧导演和女主角来到一处被低矮的树丛遮挡着的山洞。女主角刚刚躺下,发现身子下有一块柔软的布头,便认为以前也有人在此偷情留下铺垫之物,便好奇地用手扒了起来。
  她很快扒出了东西,用手电筒一照,天啊!竟是一个尸体状的骷髅。突然受到剧烈惊吓,女主角发出一声凄厉惨叫昏死了过去。
  剧组的人听到惨叫声觉察出情形不对,顾不上其他,忙钻进山洞探瞧。原来在沙石粒下面,竟埋着一具穿着羊绒大衣的女尸!
  女主角好半天才苏醒过来,她睁开眼就歇斯底里狂叫个不停,她被吓疯了。
  事情弄大了,难再遮掩。剧组的人商量了好半天,最后制片人决定还是报案。
  警方接报后,刑警支队重案大队探长刘明轩、探员鲁江宁与刑警支队刑事科学研究所高级法医师程韶华、高级痕检工程师史历清等人连夜赶到埋尸地点。他们对埋尸山洞进行了拍照、勘查。
  从尸体的外表看,死者是个体型很好的年青女子。外穿绛紫红色羊绒大衣,里面的衣着也很整齐。尸体被前弯成折叠状的“U”字型,用被单布撕成的布条绞成的绳索紧紧的捆绑着。
  用不着人动脑筋思考,死者注定不是自杀。
  山洞的沙石粒地面让导演和女主角进去坐躺鬼混,再加上其他人跑进山洞探看,搀扶吓昏的女主角和吓傻的导演,被踩踏得一塌糊涂。令警探们无法从原状推断出,这儿是否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沙石粒明显不是山洞原有之物,是从山脚下海滩上取回的。
  史历清和助手们用细眼筛子,把这些沙石粒全部细筛了一遍,只发现了一支日久干瘪的香烟蒂。
  尸体和烟蒂被送回刑事科学研究所检验。
  程韶华根据寄生在尸体上昆虫的繁殖代数和成虫生长情况,断定被害人死亡时间是半年前,也就是春节前后。
  尸体解剖时发现被害人的舌骨骨折,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直白地讲,她是被活活掐死或是勒死的。
  死者生前是否有和顺的性生活或是被强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案件定性提供帮助。但尸体该部位已经腐烂,无法检验。
  女尸身高一米七一,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营养状况良好。骨盆骨缝咬合不紧,表明她有生育史。另外尸体两耳也已腐烂,无法知晓她是否穿过耳眼。
  死者身上没有任何首饰和能证明身份的物品。所穿衣物均是外文商标,从质地、做工、样式来看,很有可能是国外生产的名牌服装。
  两天后烟蒂的检验结果也出来了,是“555”牌香烟。
  通过化验遗留在烟蒂上的干唾液,可以断定吸烟者的血型为B型。因受烟蒂发霉和烟蒂上所沾染的几十种吸烟所产生的化合物污染,警方无法做唾液细胞DNA鉴识。
  
  2
  
  刘明轩等人分头去查半年前向警方报失踪者的记录和刊登寻人启事的报纸。找到了一则基本符合被害人自然情况、衣着特征的寻人启事。
  之所以讲基本符合,是有少许的差异。被寻找的失踪女人名叫邹雪松,戴着一对镶嵌蓝宝石的金耳钉。而尸体上没有,细筛过的山洞砂石粒中也没有发现。
  寻人启事上注明的联系人,留下的是一个手机号码。刘明轩拨通这个电话,接电话者是邹雪松胞妹,职业模特邹雪梅。
  她马上赶到了探组办公室,众人眼睛不禁为之一亮。邹雪梅可真是个少有的漂亮姑娘,高雅的气质,新潮的打扮,更令她靓丽脱俗。
  警探询问邹雪松相关情况,邹雪梅回答的内容,越说越和发现的尸体吻合。
  警探把从尸体上取下的衣物,一件件摊在地上让邹雪梅辨认,邹雪梅的眼泪刷的一下子流了下来,她认出这些衣物全是姐姐的。
  世事复杂难料,什么蹊跷事儿都有可能发生。为了防止错认或衣物被张冠李戴,邹雪梅的辨认须做法医学鉴定。
  女尸手足腐烂见骨,无法提取指足纹与邹雪松遗物上所留指足纹作比对。程韶华从邹雪梅身上采血,与从女尸上提取到的还没腐损的骨膜细胞做DNA鉴定。结果4天后出来,邹雪梅与女尸确有血缘关系,女尸即为邹雪松。
  警探松了一口气,他们完成了破案极为关键的第一步,找准了尸源。
  警探询问邹雪梅,知不知道谁有可能是杀害邹雪松的凶手。邹雪梅一口咬定百分之百是姐夫罗国立。说到罗国立,警探看到,邹雪梅既恨又怨又有种说不清的东西。
  据邹雪梅介绍,罗国立原本是辽西山沟里的孩子,后来念大学进了城。他喜好运动,犹其喜欢航海,受聘香港某航运公司在远洋货船上当二副。
  今年元旦过后罗国立出海归来,姐姐姐夫的感情突然恶化。罗国立结婚以来第一次发了脾气,当着女儿的面,动手打了邹雪松。是那种气疯了的男人,不分头脸狠狠挥拳发泄。
  怪了,被打的邹雪松既不躲也不闪,任凭他可着心意下手,结果被打得牙齿松动当场昏死了过去。罗国立仍不解气,又把家砸得一塌糊涂。
  邹雪梅得知姐夫回来,忙去姐姐家探望,突遇这一幕,当时惊愕得浑身发抖几乎站立不住。
  在医院,邹雪梅问姐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姐夫为什么这么绝情。姐姐一滴眼泪都不流,板着面孔一言不发,一脸的坚决。
  邹雪松出院后双方协议离婚,正赶上要过春节,婚姻登记处的人劝他们再冷静冷静,等过完春节再办离婚手续也不迟。
  两人闹离婚,这令所有知情人都感到大惑不解。他俩夫妻感情原本极好,婚恋经历更是非同一般,十分感人。也许真像书本上写的那样,婚姻只要有不平凡的开头,往往就有不平凡的结尾。
  那时罗国立刚从海运学院航海系毕业,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一天心不在焉斜穿马路时,被车撞倒当即昏死过去。肇事车逃逸,围观者甚众却没人相救。
  门前出了交通事故,在银行工作的邹雪松与同事跑出来看热闹。也许缘分已到,素有洁癖的邹雪松全然不顾罗国立身上满是鲜血和尘土,一把把罗国立的头揽在怀里,脱下名牌外衣给罗国立包扎伤口。并让同事叫来救护车把罗国立送进医院急救。
  这个关切备至的举动,和平时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关心,以换得“石膏像”绰号的邹雪松,简直判若两人,足令同事们大为惊讶。
  罗国立当时兜里只有十几块钱,什么证件也没揣,抢救费用全是邹雪松替他垫付的。罗国立颅内有血肿,医生讲需要立即开颅取出,稍做延误人就没救了。手术的风险很大,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邹雪松对罗国立的一切一切丝毫都不了解,但竟以亲属的身份在手术单上签了字。
  由于手术做的及时,罗国立得救了,加上在邹雪松悉心照料下,他奇迹般没有留下后遗症。耳鬓厮磨,两人很快产生爱意。当然,罗国立对邹雪松除了情爱之外,还有须终生相报的恩情。
  罗国立出院那天,两人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夫妻。罗国立的父母供养儿子念完大学本就欠了一屁股债,实在拿不出钱给罗国立结婚,罗国立又没工作,邹雪松就拿出自己积蓄,举行了婚礼置办了全部家当。
  罗国立因祸得福,可以说稀里糊涂得到了可望不可及的漂亮妻子,时间不长又有了可爱的女儿。他特别幸福,很感知足。
  俗话说得好:人走时运马走膘。婚后罗国立很快被香港一家航运公司录用,在远洋货轮上做起了二副。每当别人羡慕他时,罗国立总是得意地说,万般皆有命,半点儿不由人。
  航海挣的是高工资,罗国立发迹了,没有忘恩负义,把挣得的美元港币一分不少地交到邹雪松手里。家中各种电器,高档衣物应有尽有。
  爱屋及乌,邹雪松惟一的妹妹邹雪梅,也从中分享到了益处。罗国立每一次远航回来,都忘不了从国外给长相出众爱打扮的小姨妹买回法国高档时装和首饰等物,正投邹雪梅所好,令她在同伴面前很是得意。时间长了,情窦初开的小姨妹在心里对姐夫也有了一份说不出的好感。
  腊月二十八那天,罗国立领着女儿回辽西农村老家过年。
  腊月三十下午四点钟,邹雪松在银行给老母打电话,说单位现在放假了,她出去办件事儿,一会儿就回家包饺子。打完这个电话邹雪松就失踪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去干什么。
  邹雪梅认准罗国立就是凶手,有充足的理由。
  邹雪松失踪当晚,邹雪梅就给罗国立打手机,问他知不知道邹雪松的下落。
  听到邹雪松失踪,罗国立当时一点儿吃惊着急的意思都没有。沉默了好半天才说,以后再别问他了,邹雪松去哪儿了,他怎么知道?!她要是自己想没影了,谁也找不到她。
  邹雪松失踪罗国立并不想找,甚至连在报纸上登寻人启事都是邹雪梅去办的。
  春节过了一个多月,罗国立一个人才迟迟从老家返回,把女儿留在了老家。从那以后他不再去工作,整天酗酒喝得五迷三道。
  邹雪松的家人没少去找罗国立,质问他把邹雪松弄到哪儿去了。开始时罗国立只是哭,找的次数多了,话越说越僵,双方终于撕破了脸。
  邹雪松家人曾十几次到公安局上访。警方要立案侦查,必须符合三个法定要件:一、要有犯罪事实发生;二、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三、属于接案警方管辖范畴。
  这是有着数百万人口的大都市,每年向警方报失踪者不少上千人次。其中大半以上失踪者是女性。警方根本无力一一立案侦查这些失踪者的去向。况且他们中绝大多数被报失踪后,在不长时间内又重新露面。
  邹雪松失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构成上述法定要件的第一条,也是最最重要的一条,警方难以立案侦查,只能做些没有执法力度的情况询问。
  邹雪松家人也找过多位律师,律师们更是束手无策。
  无奈邹雪松家人只得自己到处找邹雪松。
  他们从罗国立邻居那里打听到,罗国立从老家回来不久,一天半夜一个人在家无缘无故地狂号了一嗓子,“我怎么能做出这种傻事儿啊?!”号完之后就往墙上,往地上摔酒瓶子,砸东西。邻居让他折腾得无法休息,只得打“110”报警。巡警来了也管束不住他,只得强行把罗国立带到派出所醒酒,酒醒后被治安罚款。
  邹雪松失踪不久,罗国立公开和家门口一个开小饭店的离婚女人姘上了。邹雪梅上门去问姐姐的消息,好几次看到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呆在罗国立家里。
  警探注意到,邹雪梅在讲这件事的时候,显得分外来气。
  刘明轩细抠一个问题,邹雪松和罗国立离婚,由谁来抚养孩子。邹雪梅说她姐姐不想要女儿,让罗国立抚养。罗国立开始不同意,后来答应了下来。
  闻听此言刘明轩不住地点头。
  罗国立每次出海,短则八个月,长则十个月才能回家休假。邹雪松平时和女儿相依为命,母女情深,这是正理。邹雪松离婚的时候竟然不要女儿,这是本案露出的第一个疑点。
  为什么?
  是不是嫌女儿碍什么事儿?
  或是有愧做女儿的母亲,共同生活怕给女儿带坏了?
  还是二者兼有之?
  警探对本案案因有了情杀的感觉,这种感觉往往决定着侦查方向。
  刘明轩由衷称赞邹雪梅长相出众,问邹雪松长相与她相比怎样。
  邹雪梅自豪地讲,她的靓丽还不及姐姐十分之一。
  这话显然是夸张,邹雪松只要有邹雪梅一半姿色,那她在男人眼里就是追逐的目标。
  刘明轩把邹雪梅单独叫到一旁,问她一个敏感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助于警探抓到杀害她姐姐的凶手,为她惨死的姐姐申冤,这远比虚荣的面子更重要。那就是邹雪松能否耐得住独守空房的寂寞,有无消闷解郁的异性朋友或情人。
  邹雪梅脸上毫不犹豫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姐姐是个冰清玉洁的正派人!
  邹雪松遭害,尸体被精心藏匿,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掩盖住这起凶杀案。只有有利害关系的熟人作案,才会采取这种方式。
  通常情况下,妻子被杀,丈夫往往被警方视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列为最先甄别的对象。如果邹雪梅所言不假,罗国立身上可疑之处的确颇多。
  
  3
  
  对是否直接触动罗国立,警探产生了争执。刘明轩主张眼下不直接触动罗国立为宜。
  他觉得邹雪松失踪期间,邹雪松家人没少去找罗国立。假如罗国立就是凶手的话,实质上是一次又一次锻炼了罗国立的应对能力。现在警探两手空空没有任何证据,贸然找他有百害无一利。
  上策是:先扫外围,了解清楚罗国立为人秉性,最起码对他是否是凶手有了大致的把握后,再下手。
  鲁江宁意见相反。
  他觉得罗国立敢和邹雪松家人耍横,是邹雪松的尸体没被警方发现,自认为案子干得巧妙,这才有恃无恐。时间拖长了,知情人多了,万一让罗国立听到风声。他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逃跑,二是畏罪自杀。
  逃,增加了警方结案难度。死,让一个凶手逃脱了法律惩罚,这无疑是侦案警探的失职。
  刘明轩和鲁江宁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发生了合作以来第一次争执。
  刘明轩总归侦案日久,多多少少也破了一些有影响的案件,相应积累了些说话的分量。探长位置又决定他是侦查案件第一责任人。作为搭档的鲁江宁,处在助手的角色,是为探长服务的,不能太固执己见,便勉强同意了刘明轩的做法。
  警探第一站去了邹雪松生前工作的银行,证实邹雪梅所言没掺半点水分。
  他们从邹雪松同事那里听到的话里话外音是:邹雪松虽长得十分漂亮,但个性很强,孤芳自赏,无论对谁都很傲气,久而久之把人都得罪了。除工作事务外,谁也不愿接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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