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我到银行去“找钱”

作者:刘小红 肖保根




  一桩惨祸引出机遇
  
  2004年元宵后的一个夜晚,江西樟树市一位个体户因煤气泄漏引发大火,一家四口死于非命,家中的一切也付之一炬。不久,我的一个同学来找我,说遇难的是他的亲戚,估计在银行有存款,现在找不到存单、存折,希望我能帮他想想办法。说真的,他还真的找对人了,我在银行工作的时候,做过几年储蓄所主任,对储蓄有一点研究。由于我国目前个人储蓄实行的是“实名制”,我建议他到银行按姓名查询,一家四口的姓名都要查。一是到他遇难亲戚居住地附近的银行、储蓄所查询;二是到当地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寻求援助,要求在全市金融系统范围内查询这四人的存款;就是遇到同名的也不要紧,因为存款开户时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银行对这些情况都会登记,不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同学按照我说的去办,共查到存款几十万元,通过相关手续,取出了这笔钱。
  这件事启发了我:储户的存折、存单难以保证不被火烧、遗失等天灾人祸破坏,自己在担任储蓄所主任的时候,不是经常有人前来查询、挂失吗?开办得早的储蓄所甚至还有五十年代的呆账存款!看来,储蓄所的呆账存款确实可以“淘金”。再一想,自己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有储蓄所工作经历,知道怎样查询;二是在银行工作十几年,认识不少人,有便利条件;三是自己是无业游民,有时间“守株待兔”;四是形成呆账存款的因素较多,加上不少当事人是“门外汉”,如果有人帮助查找存款,按比例付点手续费也是值得的。于是,我决定在没有写作灵感的时候,不定期开展有偿呆账存款查询业务。
  
  两条妙计首战告捷
  
  万事开头难。怎样人手让我头疼了好几天,冥思苦想还真的想出了两个办法:首先是把自己开办“查找呆账存款业务”的想法告诉家人、亲戚、朋友、同学,请他们留心,帮助搜集这方面的信息,事成之后,酌情给点信息费。其次是自己主动上门。我印好了名片,专找有老人刚刚过世的家庭,上门询问要不要帮忙查找存款。2004年3月的一天,经朋友介绍,我接到了第一笔业务:为一户刚刚失去亲人的人家查找存款。
  我先要死者的亲属到储蓄所按姓名查询,一无所获,这下我头上冒汗:出师不利,往后谁还相信我?我绞尽脑汁,向其家人询问死者的一些情况,其儿子反映父亲经常将零钱换成百元大钞。根据这个信息,我断定死者的钱并没存银行,而是藏在家中某一地方。遂要其家人在死者居住的地方仔细寻找,结果在一堵夹墙内找到了现金五万余元!由此,我得到了一千多元的报酬。
  首战告捷,名声也渐渐有了,业务慢慢地就多了起来。一次,我帮一户人家查找到了几千元“死钱”,不料却惹来麻烦:这钱是其父亲的遗产,五个兄弟姐妹共同拥有继承权,委托我的大哥却将钱独吞,打麻将赌博输了个干净!我觉得这也是自己考虑不周所致,于是主动把劳务费退给了他们。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我接到此类业务时,都会同雇主家几个主事的人通气,多让几个人知道“找钱”这件事,这样就避免了家庭纠纷的发生。
  
  讲究策略做大
  
  业务尝试了一段时间,我深深地体会到涉及金钱的东西确实奥秘无穷,很有嚼头。比如说什么时候上门揽业务就很有讲究:上门早了,人家丧事还没办完,又处在悲伤之中,谁还有精力来考虑“找钱”的事;上门晚了,遗产分割完毕,奔丧的人已作鸟兽散,对“找钱”的兴趣也不是很高。所以,把握时机至关重要。根据我的经验,一般下殡当天的晚上上门揽业务比较合适,因为此时正是“议事”善后之时,全家人吃完晚饭,头等大事就是遗产的分配、每人应摊的费用等等的时候,这个时候提起“找钱”这个话题,大家一定非常感兴趣。
  当然,如果与事主比较熟悉,还可以参与丧事出一点力,这样就更容易提起“找钱”的话题。事主也比较容易接受,成功率会高些。除此之外,老人患“老年痴呆症”突然失忆的也不要忽视,因为这也是拓展“找钱”业务的一个商机。由于自己善于总结经验,方法也对路,所以,一个月也能挣个近千元的零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