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一个行长的失踪
作者:段宏庆 康伟平
辰能公司参与了黑龙江省内众多建设项目以及企业改组的投资,其中包括对东北高速负责的哈大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以及2004年末刚完成的对哈药集团的改组投资。
《财经》获悉,辰能公司成立后不久,便在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兴分理处开立了企业账户。在此次查账中,辰能公司存于河松街中行的资金约3.2亿元去向不明。
记者于1月17日赶到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经证实,赵庆斌已经自杀身亡,原因尚不得而知。
据《财经》获悉,在河松街中行开立的对公账户多达113个。但究竟有多少失窃,仍在调查。“金额还没有完全查清。”一位知情人告诉《财经》,查账的难度主要出在一些无人认领的“神秘账户”上。
河松街中行事件牵涉面之广,涉案金额之大,是黑龙江金融史上罕见的。据透露,除东北高速、辰能公司外,发生大额资金丢失的还有哈尔滨一家著名的药厂,涉及金额数千万元。记者1月14日前往采访,该药厂会计当面矢口否认曾经在河松街中行开立过账户,且表示该药厂甚至就没有在中国银行的任何网点存过钱。
“很多存在河松街中行的资金本来就是企业的‘小金库’,是违规的账外资金。”知情人告诉记者,如果企业有实力,可能会选择接受这一损失,而非一查到底。
事实上,在河松街中行事件曝光后,未前往中行对账的不止一家。
空空妙手
有关部门在清查账户时发现,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开始对企业存款动了手脚。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资金在企业存入银行之初,就被通过“背书转让”形式转到其他账户上了,根本未进入企业最初开立的账户。
所谓“背书转让”,就是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背书转让需要持票人盖有其相应印鉴,并与企业当初预留印鉴相符,方可实现转让。
业内人士分析,诸多企业存在河松街中行的票据之所以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背书转让出去,无非几种可能:一是企业相关人员与高山串谋,表面上在河松街中行开有账户,但企业支票一经划出,即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它途。这事实上是一种洗钱行为。在此需要高山配合的,是向企业出具虚假的存款凭证和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企业的中行账户上的假象。
据了解,东北高速资金的流失正与这一手法相关。因为东北高速在中行开具的是活期存款账户,同时旗下多个企业也开立账户,资金往来频繁,如企业内部人不配合,不可能长达五年时间无从察觉。东北高速黑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曾任东北高速投资部总经理李百川的逃跑与张晓光的被捕,也都间接证明了合谋的存在。
在交行长春分行和东北高速的诉讼纠纷(2004年9月28日)发生后,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的资金被大量划走。事后看来,2004年10月以后,高山已意识到盖子快要捂不住了,遂近乎疯狂地向外汇款。据《财经》获悉,此后的两个月内,高山通过电汇从河松街中行划走的资金大约2亿元。
第二种可能性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开立账产之初,其预留印鉴即被高山调换成其控制的印鉴。具体安排是:银行上门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然后中途把企业预留印鉴偷换。这样,企业账户的支配权一开始就掌握在高山手里,可以任意调度资金。
此后,每当企业有大笔资金存入,高山通过派人进行上门服务,在把支票取回银行途中,就可把企业支票通过背书的方式逐笔划入他所控制的账户,且每笔都不大,分别进入不同账户:然后再通过这些账户把钱转出。同样,对于企业方面,高山出具的仍是虚假的存款证明和对账单。
据悉,那些被“上门服务”迷惑的吃亏上当者,很可能包括河松街中行的对公账户之一——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黑龙江省社保局)。黑龙江省社保局于2003年10月向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兴分理处存人1.8亿元的资金,为一年定期,账户名称为“社保实业”。河松街中行当时向社保局开具了18张存款凭证,每张面额为1000万元。2004年10月一年期到期后,高山派人主动上门给社保局送去利息。所以,这笔资金继续存放下来。
东北高速事件后,黑龙江省社保局作为大客户,立即找到河松街中行对账。但经银行业务员核对后,发现社保局持有的18张存单全部系伪造,单据上显示的打印字体并不是用中行专用压数机打出的——黑龙江省社保局在河松街中行的账户上已没有分毫资金。
在谈及此事时,黑龙江省社保局的总会计师告诉《财经》:现在所有单据、凭证已经交给了公安机关进行鉴定,正在等待侦破结果。
进行这种“上门服务”的偷梁换柱活动时,高山还专门聘用了一个叫刘静的编外人员,帮助银行办理企业上门服务业务,主要就是收送支票,送对账单,有时甚至还帮企业提款。这事实上割断了企业和真正的银行业务员之间的沟通和往来,使得高山更容易绕开银行内部的监管体系。
刘静,男,属虎,32岁;1.74米左右个头,皮肤较黑,卷发,被戏称为“非洲人”。1998年以后他一直无业,1999年开始成为高山的跟班。高山以分理处业务需要“上门服务”而其他人不会开车为由,让刘静帮忙办理企业上门业务。2004年12月30日,刘静到河松街中行提取了5万元现金,自此下落不明。据《财经》从可靠渠道获悉,目前清查出的失踪存款8亿元,涉及客户亦扩至其他一些企业和机构。
分析人士称,在公安机关的结论出台之前,在被转移的资金中究竟有多少属于企业与高山合谋借道银行划走的,有多少是被高山偷梁换柱恶意盗窃的,目前尚难以确定。
反面教材
据《财经》获悉,河松街中行事件发生后,其上级单位道里支行行长已被停职。“相信随着事态发展,还有很多人会被牵连。”黑龙江银行业一位人士指出。
整个案件刚刚露出冰山一角。从目前情况看,河松街中行事件更多体现出银企勾结盗用企业资金的特点。其中银行的责任如何界定尚不清晰,但至少在公章、单据管理以及账户管理方面,也大有可吸取教训之处。
截至目前,河松街中行账户上除居民个人储蓄,共有113家对公账户,其中十几个账户是没有任何监护手续的虚假账户,实际上是高山为倒账而设立的,最多时候可能到过几十家。
正常情况下,企业要在银行开户,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开户许可等证明材料。采取这些监护手续,意在避免出现风险,也有利于监管。但近年来银行为了争取存款、发展业务,对设立账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