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彩票情仇录
作者:央 二
周建梅心里的苦是别人所不能了解的,就像周建梅自己说的:“这事搁别的女人,早就死个三四回了。过去没钱的时候,吴彩霞知道我跟张宣平一起过,她咋不回来撵我走,现在有钱了,她回来了。”说起这些,周建梅有一肚子的苦水。
2002年5月的一天,两个女人见面了。吴彩霞张嘴就说:“我是张宣平的合法妻子,你算什么?”此时的吴彩霞完全没有了当年抛夫弃子所产生的愧疚感,说话非常不留余地。但是周建梅却完全不理解,当年这个抛夫弃子的女人怎么现在说话这么硬气,于是周建梅反驳说:“你离家6年,是我和宣平带着孩子一起过的,我是他第二个妻子。”但吴彩霞完全不领周建梅帮助自己抚养儿子的情。在吴彩霞看来,这些都是她应该的,所以吴彩霞说:“你是不是他第二个妻子,还得看宣平认不认呢。”之所以吴彩霞能这么说,周建梅心里也非常清楚,因为张宣平是坚决站在吴彩霞一边的。因为张宣平曾在很多场合都这么说过:“吴彩霞是我的合法媳妇,我和周建梅是雇佣关系,她没有资格和我媳妇这么说话。”
听到张宣平这么说,周建梅的心完全凉了。于是频繁不断的争吵在升级,直至发展到后来双方动了手。周建梅说:“你以前要是说跟吴彩霞没离婚,我根本就不会跟你。”在两人的拉扯中,周建梅撕破了张宣平的衣袖。而张宣平却一脚跺到周建梅已有身孕的肚子上:“我不要这孩儿了,我一脚跺死你!”但正是这个孩子的顽强生命力,导致了后来这几个人之间战争的愈演愈烈。
两个女人的争斗,是随着周建梅的女儿妃妃的出生而升级的。女儿出生后,周建梅不止一次对吴彩霞说:“吴彩霞这就是你管她叫野种的妞,是张宣平的孩儿。”而吴彩霞却不止一次地对周建梅说:“谁知道是哪个的孩儿,宣平认吗?”
就这样,由彩票中奖引起的一场纠纷升级为两个女人间的“战争”。最后,家里人不得不出面干涉,但这事无论是谁都没有办法断清楚。于是,张宣平的大姐夫出面调解,提出要她们分开住,可以“两女共一夫”。办法是:周建梅去焦作市的别墅里住,吴彩霞住那套三居室,银行里的70万元钱,一人一半。
这样分配,其实双方都不满意。但周建梅没有办法,因为当初兑奖时,周建梅没有身份证,所以钱都存在了张宣平的名下。事到如今,如果不同意这么分配,周建梅怕他们把钱卷跑,所以就勉强答应了。可吴彩霞却不干了:“钱是我男人的,凭什么跟她分享?”但表面上吴彩霞答应了,因为也实在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不过,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周建梅对张宣平彻底死了心。2002年的5月4日,周建梅中奖存折上的钱被张宣平挂失了,周建梅银行卡里装修没花完的6万元钱也被张宣平挂失了。周建梅这才明白,张宣平不仅不要她的人、还不想让她得着钱,跟她彻底分手就是张宣平的选择。
周建梅后悔啊,自己付出了一切,甚至帮张宣平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这样。于是这对村里人眼中的患难鸳鸯,在一番爱恨情仇之后,终于走上了法庭,对簿公堂。
2002年10月1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河南省首起因彩票中奖纠纷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案。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属非法同居关系,购买彩票的资金源于双方共同收入,奖金应视为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所得。法院据此判决:解除周建梅与张宣平的非法同居关系;对于彩票奖金的分配,除掉他们共同花去的部分,剩下的动产和不动产两人平均分配。其中,他们购买的轿车、别墅、两部东风车折合人民币60多万元归张宣平所有,现金65万元归周建梅所有。
判决下来后,双方均不服,同时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7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审理了此案。法庭驳回了吴彩霞作为共同诉讼人参与法庭诉讼的请求。在当庭进行的最后陈述中,张宣平坚持自己与周建梅是雇佣关系的说法,对周建梅怀孕、生下女儿一事表示并不知情,要求进行亲子鉴定。鉴于在奖金归属问题上,双方主张的数额差距过大,法庭决定不再进行调解,等候终审判决。一场只有在电影和电视剧中才能看到的彩票中奖纷争的故事,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这场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当事的三个人也各有各的感慨:周建梅说:“我不恨张宣平,恨我自己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原来我贫穷的时候很快乐,现在有钱了,倒像是生活在地狱。”而张宣平的想法也跟周建梅有些相似:“中了大奖,好的一面是一家人能过好生活;不好的一方面是为这跟周建梅怄气,有钱却享不着福,成天是烦心事。”
而吴彩霞的说法却完全与快乐无关,在她的眼里似乎所有的矛盾都是周建梅带来的:“要不是周建梅参与,我们一家人不会这样。这钱是天上掉下来的,有没有都无所谓。不管张宣平现在有没有钱,我都会跟他到底。”
2003年9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这起河南省第一例彩票中奖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事实认定与一审一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3豫法民一(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官司已经结了,而留在周建梅心中的却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