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举国若狂紫稼

作者:段战江



定并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重申了《明律》中禁止以良为娼的条文,顺治八年又停止了教坊司女乐入宫承应。另外,清初的法律还加大了对嫖娼者进行处罚的力度:对文武官吏有宿娼者打60大棍,挟妓饮酒也按此律办,官员子孙袭荫宿娼作同样处理,监生生员挟妓者“发为民,各治应得之罪”,书吏有犯者则“比照官吏挟妓饮酒律,杖六十、革役”。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士大夫阶层的娱乐休闲文化也必然顺势导入了另一重别样的天地。另一方面,随着宫廷教坊歌舞的衰落和禁止。戏曲成为当时最主要也是最流行的娱乐方式,上至皇室贵族,下及草民百姓,都非常喜欢。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的昆曲,自然领风气之先,一时间京师的职业昆班不断增多,许多昆剧名角,纷纷自苏州赶来或被请来献艺。清尤震在其《玉红草堂集·吴下口号》中云:“索得姑苏钱,便买姑苏女。多少北京人,乱学姑苏语。”由此观之,当初咿咿呀呀的吴侬软语,在北京是何等的流行。
  如果说王紫稼在十三四岁的年纪没变声时,可能会把唱腔处理到“王郎水调歌缓缓,新莺嘹呖花枝暖”的境界,身段和眼神也能练就到“惯抛斜袖卸长臂,眼看欲化愁应懒”的地步。可到了30岁的年纪,便是身段和眼神依旧,那唱腔则必然要大打折扣。想想看,一个大男人,在舞台上憋尖嗓子,努力运用上颚和舌头共鸣,发出“最是转喉偷入破,殢人肠断脸波横”的咿呀之声,纵是清柔,纵是婉折,却实在谈不上舒服。当然,听习惯了又另当别论。譬如当男旦成为传统或国粹时,许多行家或老戏迷反而听不惯坤角唱的纯天然女声。以为“雌音”反倒不如非自然·的男音了,也许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吧。
  坦率地讲,王紫稼只所以能让“诸贵人犹惑之”,很大程度上不在于他的才艺。而是在普遍性压抑(清初京师富贵阶层自然是满人居多,加之既有满汉不通婚的禁令,又有禁娼的政策)的大时代背景下,那些达官贵人对美色的欲望和冲动被畸形放大了。那时男色的最大好处,便是可以公开品谈,集体叫好。于是,以艺术的名义,戏剧欣赏堂而皇之演变成为一场男性看客飞扬荷尔蒙的集体狂欢。正如清陈森在其《品花宝鉴》中借田舂航之口坦言:“我是重色而轻艺,于戏文全不讲究,角色高低,也不懂得,惟取其有姿色者,视为至宝。”
  于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像王紫稼这样一位男扮女装的“非常态”伶人,可以“梨园独步”,能够“举国若狂”了。吴梅村在《王郎曲》中描述道;“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顷息。移床攲坐看王郎,都似与郎不相识。”他的妖态艳妆。必然令这些超级“粉丝”魂丧神夺,否则岂会有这样狂热的激情和疯狂的场面呢?
  昆曲在京师的普及和流行,除却群众的切实需求外。也与皇帝的喜好有关。顺治帝本人就很喜欢戏曲。当时,为了确保宫内剧目演出的质量,他还特地挑选名优进宫,譬如与王紫稼同时代的戏曲家尤侗,就因为剧本《读离骚》写得好,被顺治帝誉为“真才子”,他的《读离骚》还被钦定为“教坊内播之管弦”的主旋律剧目。另外,在他的诗作中,还特别记录有朝廷派人到江南选优之事,诗曰:“天子瑶池奏玉笙,只教阿母唤双成。闲来海上深仙籍,又问飞琼小玉名。”到了康熙年间,官内已是“昆腔颇多”,许多名伶还入宫任教习,颇受恩宠。王紫稼的“北漂之旅”,自然多多少少也有渴望被朝廷恩泽的动机。
  “流丽悠远,出乎三腔之上”的昆腔纵是好听,可内容太过高雅,发音太过晦涩,并不太适合北方人的口味。到了乾隆时期,京城的百姓已经是“厌听昊骚,闻歌昆曲,辄哄然散去”。虽说王紫稼北漂三年时,昆曲还没沦落到这种地步,可昆腔也并非当时唯一流行的腔调,秦声、罗声、弋声等各种戏曲唱腔,犹如百花争艳一般,在京城四处绽放。正所谓“曲界辈有人才出,各领风骚三两年”,瞬间的追星喧嚣后,落寞的王紫稼发现,自己折腾来折腾去,也不过是京都公卿和文人雅士聚会时“博徒酒伴贪欢谑”的情趣点缀和艺术陪客罢了。他的“风流儇巧”,也许能博得一些士大夫的彩头,可离朝廷的政治要求和皇帝的个人喜好,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一句话,他生不逢时,指望以自己的伎艺走上层路线,没戏!
  顺治十一年春末,他终于下定了南归的决心。也许他终于懂得,紫禁宫苑、侯门深深的北京,并非是他的归宿之地,反倒是小桥流水、花红柳绿的吴中,才是他理想的家园。吴梅村作诗劝慰他道:“君不见康昆仑黄幡绰,承恩白首华清阁。古来绝艺当通都,盏名肯放优闲多,王郎王郎可奈何!”康昆仑、黄幡绰都是唐时宫廷的优伶,吴梅村以古喻今,是在归劝王紫稼放弃以“奇优名倡”的身份博出位的想法。龚芝麓在送别诗中,一方面同病相怜,黯叹“长恨飘零入洛身,相看憔悴掩罗巾”的郁闷遭际和“后庭花落肠应断,也是陈隋失路人”的尴尬身份,另一方面又替王紫稼高兴,因为“初衣快比五铢轻,越水吴山并有情。不舸便寻香粉去,不须垂泪阻君行”,字里行间,也多是劝解之意。当初,钱牧斋的赠别诗里,也有“休将天宝凄凉曲,唱与长安筵上人”的归劝之句。
  苦于史料不足,我们无法判知王紫稼能否真正懂得这几位“大家”朋友在诗中“杂有寄托”的隐晦思想。《清史稿》中对钱、龚、吴三人的描述,有三个共同点,那就是性格的软弱、气节的缺失和身份的尴尬。俱是晚明进士出身的三大才子,能力和才情没得说,可在国破之时,都因为贪生怕死而降清,虽说能够继续在新朝做官,可读书人最看重的面子却早已在嘲笑和讥讽中荡然无存,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可想而知。也许是王紫稼太过简单,所以还在一味追求“卖笑”的效益最大化,而当时在京为官的龚芝麓和吴梅村却早已不堪面对新主子,正处于不愿卖笑却又不能不笑的尴尬境地了。
  我们无法判断王紫稼当初离京时是怎样的心情,也不知他在踏上回程时,是否回望过一眼那座不属于他的北京城?
  
  怜人的“宿命结”
  
  王紫稼南归时,已经33岁。
  身为一名戏子,到了这样的年纪,不免会考虑“转型”事宜,为后半辈子做些打算。其实早在北上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借自己在当地“娱乐圈”里的影响,积极构筑关系网络,特别是靠经常出入“诸豪胥奸吏”的宴席、Party所积累的。人脉资源”,做些“以夤缘关说,剌人机事”的政治掮客勾当,时间一长,干脆“弃(旧)业不为”,也就是说,唱戏的不好好唱戏,反倒是靠名声和机巧谈说公事、包揽词讼,“为诸豪胥耳目腹心”,俨然一名“遨游当世,俨然名公”的社会活动家。他做得很成功,当时“缙绅贵人皆倒屣迎”,便是日常出行也格外摆谱,无官无职的他竟“出入必肩舆”。犹如当代的成功人士开劳斯莱斯一般,想来真是排场和威风。
  北漂三年的经历,虽说没捞到什么实际的好处,可对聪明如此、圆滑如此的王紫稼而言,倒算得上是他可以恣意张扬的绝好资历和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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