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白员:一个无名集团的胜局(下)

作者:吴 思




  百娃监督的利害计算
  
  从理论上说,真正能阻挡逐利洪流的只有老百姓。白员收益的源头正是民脂民膏,只要民众保护好自身的血汗,滔?舀江河就可能变成涓涓细流。朱元璋看出了这一点,也寄希望于人民。
  洪武十九年(1386年),朱元璋写下了一段充满失望和希望的文字,大意是说:过去我任命的那些官,都是些不法之徒,一到任就与吏员、衙役和顽恶泼皮勾结起来作弊,害了我多少良民。我本想依靠官员替百姓辨别曲直,但是19年了,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官。今后,民间的老人和豪杰要帮助我安民。如官府徇私枉法,就给我把刑房(近似县法院)官吏捆来;赋役不公平,给我把户房(近似县财政局)官吏捆来……只要民众按我的命令去做,不用一年,贪官污吏就会全部转化成贤人。为什么呢?因为良民自己能辨别是非,奸邪难以得逞,由此就可以逼迫官员成为好官。谁敢阻挡民众捉拿贪官污吏,将会被满门抄斩!
  群众监督政策的实行情况及其效果如何历史记载不多,难以作出准确评估,但从零星记录可以看出,确实有一些百姓使用了这种权利并且获得奖赏,也有一些刁难权利行使人的官吏被挖掉膝盖甚至被处死。
  朱元璋曾以洋洋得意的笔调记载了一个县官向老百姓求饶的故事:
  乐亭县(今河北乐亭)的主簿(县府三把手)汪铎,擅自征发劳役,逃避劳役者要交5匹绢。结果,德高望重的老人赵罕辰等34人联合起来将其绑缚赴京。路上,又有何睿等10名“的当”人、“说事”人和“管事”人(至少有两种为白役)幡然悔悟、改正错误,协助赵罕辰等人将具体执行害民政策的工房吏(统管全县交通、城建、水利等工程的领导)张进等8人一并绑缚进京。走出乐亭县40里后,县主簿汪铎求饶说:“我14岁读书,用灯窗之劳换来了今天,你免了我这一次吧,别毁了我的前程。”
  但设身处地替百姓想一想,假如百姓的监督真要成为现实,还有许多需要讨论的条件。
  首先,打听信息是需要费用的,到县城里摸情况需要时间和金钱,需要有关系,找对人,这些并不容易。
  其次,禁令很可能是合法的,官吏衙役也不至于笨得让百姓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把柄。
  再次,搞清楚差役是不是白役也是需要花钱、花时间的,有的时候定义模糊,潜规则当政,再加上档案保管严格,百姓根本就别想弄清楚,即使费劲弄清楚了,人家也早跑了,你也早破产了。
  再往后,过五关斩六将闹清楚了一切,绑缚几个人从四川走到北京又需要多少人手和盘缠?五六千元或被告的家当是否够用?他们反抗或逃跑怎么办?百姓有权将其监禁甚至击毙吗?
  最后,终于把贪官污吏和白员押解到京了,你去找谁呢?找皇帝?找大臣?如果他们这么容易说上话,自己去告状就行了,何必抓人?抓来了被告他就会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吗?况且各级官员向来把百姓当皮球踢来踢去,万一他们再把我们踢回四川去如何收场?
  上边提到的所有风险、成本和技能,本来都该由政府来承担。政府征税,雇佣许多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专家,又雇佣许多押解人犯的警察,赋予他们镇压反抗的权力和武器,每年还要拨出大笔的差旅费和办案费。朱元璋指望老农民把这一切都承担起来吗?如果真由他们承担的话,恐怕比承担贪官污吏的侵害还要倒霉。而且,这么做有生命危险,难道真能指望人家束手待毙,让你捉去灭族吗?
  总之,朱元璋的“群众监督”并不能够解决多少问题。
  群众监督也有并不干净的一面。如某些刁民滥用这种权利,借机横吃横喝、敲诈勒索、拿获贪官污吏做私下交易等,这样一来,难以正常执行政府公务。
  朱元璋本来限制了衙役的合法伤害权,不准他们下乡抓人,只能发牌传唤,三次传唤不到才可以用强。结果,在官府需要召集民众正常服役的时候,某县一传不来,二传不来,三传都不肯来的达251户,更有一位叫刘以能的刁民不仅三牌不至,还把前去通知的差役绑缚进京。
  我们可以想象,各级官员如何窃笑着把这些信息迅速而夸张地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他们的潜台词是:不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不是要群众监督我们吗?那好,你安排下来的工作我们无法完成,这可不赖我们。
  朱元璋听多了这类报告,感叹道:“呜呼!为了方便民生而禁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机侮慢官长。为了维护官吏的威信而禁民众,官吏的贪心又勃然而起。呜呼,治国难呀!”
  
  对局结果
  
  苏州府是朱元璋亲自抓过的典型,二百多年后,《虞谐志》如此描绘苏州府常熟县的白役阵容:“计常熟皂隶、快手、健步、民壮、马快,共二百名。每名四人朋充,号日‘正身’。每正一二副,号曰‘帮手’。每帮手二名,置白役六七名,曰‘伙计’。合之得万余人。”此书的作者说,这意味着万余只虎狼在方圆百里内横行,无休止地弱肉强食。
  明代黄省曾在(《吴风录))中也提供了一个数字:“隶人之害为尤甚。一人之正,十人之副,与吏胥夤缘为奸。”这里是10倍。
  至于吏(白书)的情况,四川巴县的档案表明,晚清光绪一朝的清剿也以惨败告终。光绪二十五年三月(1899年),巴县在册吏员243名,其中15名是中央认可的正吏,228名是地方政府认可却不敢上报中央的“灰吏”,还有一大批给灰吏当学徒的“白书”,这就意味着,吏级白员已经接近正员的30倍。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巴县大举裁汰冗吏,次年在册吏员只剩113人,不及上年的一半。又过了一年,巴县在册吏员的数字又反弹到233名,增加了一倍多,裁员失败。
  巴县的白役数字同样骇人听闻。刘衡在清朝道光年间任巴县知县,据他透露,巴县吃衙役饭的约7000人,而额定衙役只有70人,白役竟是正役的100倍!
  虽然朱元璋在自己的任期内发动了几次大扫荡,取得过局部和暂时的胜利,但这是一场持久战和游击战,最终的结局还是朝廷失败,白役和白书胜利。
  除了白役和白书,官僚队伍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明末的刑科给事中(近似负责监督司法部的总统秘书)解学龙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谈到官员的数字:“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矣。今不知又增几倍。”根据他提供的数字,文武官员差不多增加了三倍,然后“不知又增几倍”。
  明朝人关于实际情形的记录也支持上述数字。正统十四年(1449年),周忱巡抚江南,发现各州县衙门里有许多佐贰(超编副职),如昆山县有两个知县,三个县丞,四个主簿。县民王廷佩在他来视察时,在驿站的墙壁上题诗诉苦:“昆山百姓有何辜,一邑那胜两大夫。巡抚相公闲暇处,思量心里忸怩无?”
  
  大局:淘汰良民假说
  
  白员的胜局又意味着什么呢?复社名士侯方域目睹明朝灭亡,入清后在《壮悔堂文集》“正百姓”中写了一段文字,我们姑且把这段文字所表达的思想称为“淘汰良民定律”。
  侯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
  侯方域的“淘汰良民假说”从百姓的视角展现了白员必胜之局所牵涉的全局。
  此时老百姓的对策是什么呢?
  侯方域说:“富裕的百姓争相出金钱入学校,狡猾的百姓争相拉关系充吏胥。用这种办法可以逃避七项负担中的两项。”
  按照明朝的规定,州县学校的生员(俗称秀才)和胥吏可以免除赋役。于是,这两种身份就提供了针对“税加之”和“役加之”的避难所。胥吏和生员的身份可以买到,所以,这种交易实际上包含了避税权的买卖。
  不过,侯方域把这两种身份仅仅当成避难所,未免有些消极片面。生员可以领取国家发的伙食费,大体是每天两升米的样子;胥吏不仅有工食银,还有种种陋规收入。这一增一减,对金钱和人力投入来说便是可观的回报。
  侯方域接着说:“现在单说赋役问题。百姓正在痛苦无告之时,进学校就免除了,当吏胥就免除了。”免除的结果如何呢?侯方域开始进行动态计算。他说:“十个人中逃避掉一人,逃避的份额加于剩下的九人。如此恶性循环,逃避的压力越来越大,逃避的竞争越来越难以禁止。于是,天下的生员和胥吏渐渐增多,百姓渐渐减少。开始还是以学校和胥吏加于百姓,后来就是以百姓加于百姓了……剩下那些没有办法的百姓不死于沟壑(指逃荒要饭病饿而死),也只好相率为盗贼。天下怎能不乱啊?!”
  这就是“淘汰良民定律”:良民或者死于沟壑,或者挤入白员队伍,或者沦为盗贼。这条定律比“白员兴,则社稷衰”要确切得多。社稷兴衰是难以计算的,良民却可以计算。白员是低成本伤害能力的追求者和使用者,是“破坏力”集团的成员,一旦他们超过某个比例,便吞噬了良民的扩大再生产能力乃至简单再生产能力。
  
  编辑 蔡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