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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3 快乐

  真的很多年没有这么快乐过了,谁说爱情虚幻?这样的快乐可是实实在在的,即使千金也难以买到吧!

  第二天,我托着因醉酒而眩晕的脑袋给那个人打电话,想约个地点去还钱,他的手机却一直在服务区之外。之后又联系了他很多次,仍然没有办法打通,还钱的事情只能先搁置一旁。

  我给MG发了简历,毕竟在金融圈子已经混了五年,虽然公司的性质完全不同,可对方需要什么样的人,我能根据招聘启事猜个八九不离十。我打造了一份不会个人能力超过职位要求,也不会职位要求超过个人能力的完美简历,顺利地拿到了面试资格。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职位,仍旧需要过五关斩六将,竞争是令人吃惊的激烈,大半个月后,我才得到这个职位。

  第一天去上班,我整个晚上几乎失眠,早晨六点就醒了。洗澡、弄头发、挑衣服,我在镜子前一照再照,唯恐哪个细节出差错。等进了办公室才想起嘲笑自己,这么大一个公司,我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以为我想见他就能见到吗?果然,一周时间过去,我算计着各种时间下班,愣是没有撞见过他,如果不是办公室的窃窃私语中还能听到他的名字,我都怀疑自己究竟有没有和他同一个公司了。看来只是一个公司还不行,还得想办法在同一个部门。我一边在MG度日如年,一边安慰自己:不急,不急,冬天过后就是春天,都一个公司了,一个部门的时间还会远吗?

  虽然与他近距离接触无望,不过在我“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搜索精神下,发动无数“人肉搜索引擎”,终于“百度”出了他大学时代的一个MSN号码,立即加上了,几乎二十四小时刷屏,他的头像却永远是灰色的,我开始怀疑这个号码还能用吗?

  工作空闲的时候,我假想了无数种我们相遇的方式:

  比如,某天,某个午饭时间。

  餐厅很挤,只有我身旁有空位,他和我坐到一起,我们至少有半个小时面对面的交谈。交谈中,他发现我是个很有内在美的人,留意到了我。

  多幸福的相遇!

  或者,某天,某个下班时间。

  下着大雨,他若带伞了,我就没带伞;他若没带伞,我就带伞了。总而言之,我要和他共用一把伞。下雨天等计程车总是很困难,所以我们就在哗啦啦的雨声中共撑着小伞聊天。

  多浪漫的相遇!

  今天加班,离开的时候,等电梯的人只有我一个。我身体很疲惫,思想却很狂野。幻想着也许他仍在加班,我们可以在电梯里偶遇,虽然没有下雨,不过电梯可以出故障,最好被困在里面一整夜,什么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可以发生。我满脑子的美梦,眼睛幸福地闪耀着桃心。

  电梯门打开了,我和电梯里的人视线相撞的一瞬,都愣住了。我吃惊地忘记了我需要进电梯,只呆呆地看着对方,幸亏他反应快,挡了一下门,已经要合上的电梯门才又打开。

  “你怎么在这里?”我立即发问,又觉得太不礼貌,赶紧加了一句,“我打电话给你要还钱的,你的手机一直不通,说是在服务区外。”

  他不答,反问:“你怎么在这里?”

  我得意扬扬地说:“我现在在这里上班。”话说出口才反应过来有问题,立即很心虚地问,“你怎么在这里?找朋友?经常来?偶尔来?一般不来?”内心期盼的答案是“永远不来”。

  “我也在这里工作。”

  他简单的回答却让我觉得整个电梯在旋转,发了会儿呆,才突然想起我还欠他钱,一边掏钱给他,一边脑子里左右盘算。

  “那个……那个……其实那天我告诉你我在W工作是在骗你,我没有在那儿工作,我也不叫Freya,我叫Armanda,你就当做那天什么都没听见如何?我请你吃饭。”

  电梯停住,好像有一个人走了进来。我没有心思理会,只满脑门子想着如何封住此人的口,否则让公司听到风声,我肯定立即被炒鱿鱼,并且从此被烙下“骗子”的印记,在北京的金融圈子恐怕就不能混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篡改简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向大公司捏造虚假经历,后果更加恐怖。

  我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他,慌乱无措地说着话:“我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都行,鱼翅、燕窝、鲍鱼,就是把我炖了都行,只要你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手向我的两百元钞票伸来,我正要松手,却看见他的手直直地越过我的手,和另一只手握在了一起。

  一个熟悉的梦回萦绕的声音响起:“刚回来?”

  “下午的飞机。”

  “辛苦了!”

  “哪里,哪里。”

  我的脑袋一瞬间很空白,我刚才说了什么?说了什么?我呆呆地捏着两百元,盯着自己的手指尖,觉得自己的手在发颤,也许下一个动作就是直接掐死自己。

  他在收回手的同时,终于顺道从我手里接过了钱,而我仍盯着自己的手指发呆。

  电梯里很诡异地沉默着。我心心念念的人就在我身侧站着,而我竟然连抬头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所有浪漫或不浪漫的搭讪,我全忘记了。我只知道我刚才又在说蠢话,而他正好听到了。

  这世上除了小学课堂,哪里来的心灵美才是最美的人?即使最狗血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中,仙蒂瑞拉也要南瓜车、公主裙、水晶鞋,道具齐全了,才能让王子注意到她。你试一试让灰姑娘穿着她的灰衣服、提着脏扫帚去见王子,看王子会不会留意到她。可见即使在童话世界,都知道外在的虚华是多么重要。可为什么我从小到大,向他展示的总是我狼狈不堪的一面?

  无数次了,我期盼着他能留意到我,能记住我。可这一刻,我又开始祈祷他没有看见我,压根无视我,最好彻底失忆。神啊,请给我一个恰当得体的初遇吧!

  叮——

  电梯到底层了,宋翊第一个走出电梯,我下意识地跨出电梯,跟着他的脚步紧追着,走出玻璃门,被街灯一照,人又立即清醒了,忙停住脚步。

  大楼外夜色深沉,华灯已上,好一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而我只能目送着他的身影在五彩霓虹中远去。

  我回过头来,某个人也已经快要消失,我立即踩着高跟鞋狂追,“喂,喂!站住,站住!”

  他的心情似乎很不好,眉头挤在一起,在过往的车灯忽明忽暗的映照下显得有些凌厉。我有些呆,张了张嘴,鼓起勇气才敢说:“你可不可以不要……”

  他不耐烦地说:“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OK?”

  我赶紧点头,“OK!OK!”

  他盯着我不吭声,我反应过来,立即沉默地远离他,迅速向地铁站的方向飘去,身后传来若有若无的声音:“加班过九点,的士费用报销。”

  我醍醐灌顶,立即回头笑着说:“谢……”看他瞪着我,又立即转过头,板着脸孔,专心找计程车。不认识,不认识,我们不认识!

  回到家里,打开电脑,麻辣烫的头像亮着,我立即诉苦。

  “我惨了!被公司里的一个人逮住小辫子了。”

  “什么事情?”

  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毕竟改简历的主意是她出的,所有伪证也是她找的,她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我的愿望,我不想用一个也许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后果让她产生内疚感。

  “也不是什么大事,不外乎办公室里那点儿破事呗!”

  “活该!谁叫你去那破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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