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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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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房子烧了?”梁有齐文化水平实在有限。 左琛清了清嗓子:“是她男人,有外遇了。所以她现在自己没心思搞外遇喽。” 梁有齐鬼魂似的飘出了“左右地产”。他想不通,俩人都移情别恋,那干脆离婚好了啊。出了这种事,江筱不是更应投入他的怀抱吗?可事实怎么却是把他疏远了呢?想不通啊,女人心。 元薇被出版社批评了。这在近年来,简直是比火星撞地球更不可思议的事件。 “元薇啊,不是我说你,你这新小说,未免也太有个性了吧。”此时此刻,出版社的编辑正捻着元薇那本描写鼓手的小说,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虽说,这小说目前只写了上半部,但已经令这叱咤文坛数十年的编辑吃不消了。“不是我说你啊,你这男一号怎么能这么反面呢?怎么能一无是处还引得女人竞折腰呢?这不是你的风格啊,你的小说是夸张,是高于生活,可并不是胡说八道啊。怎么,你是不是跟打鼓的人有仇啊?也不对啊,要是有仇,你干吗还让他左拥右抱啊?” 的确是有仇,不过,那是从前的事了,是历史了。元薇一边接受着批评的洗礼,一边甜蜜蜜地笑。 “不是我说你啊,怎么从二十节以后,你这打鼓的又变大好人了呢?有教养,有思想,舍己为人,就差拾金不昧了。不是我说你啊,你这不是鄙视读者的智商,践踏读者的审美吗?” 谁让他郑欧洋突变了呢?肌肉是不变的发达,内心却是变得软绵绵暖洋洋的。元薇兀自美着,口水湿了嘴角。 “推翻重来。”这是编辑给元薇的最终“建议”。另外,还有一句话:千万别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你们这种作者,红得快,消亡得更快。这一点,元薇承认。她“这种”流行文学,天天都存在着再也流不动的可能性。 元薇挎着包蹦蹦跳跳就走了,这点儿事业上的坎坷,与她接下来的事相比,简直就是跳蚤与河马抗衡。因为接下来,她,郑欧洋,以及郑仪,要共享晚餐了。 第五十一话:见家长 左琛又一次收到丁洛洛的宣召:“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一听这句,左琛的脸立马拉成马脸:天啊,我真是有先见之明,这小女子,果真是牛皮糖修炼成精啊。可惜,我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今戴上这一身枷锁,真是不值得人同情。 “嗯,这个,嗯,我这儿还有事要做。”左琛千真万确不想回“天园”。这天还没黑利索呢,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而他回“天园”只有两件事可做:一是看电视,二是看着丁洛洛在电脑前胡编乱造。拜托,纵然她丁洛洛有模有样,可还不至于令人百看不厌啊。 “什么事啊?重不重要啊?”丁洛洛求知欲膨胀。 左琛劝自己:冷静,冷静。这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她还“小”,你须让着她。“你有什么事啊?”左琛咬牙问道。 “我想去看我奶奶,想让你跟我一块儿去。”丁洛洛兴致勃勃。 你看你奶奶,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啊?我干吗要一块儿去?这是左琛的第一反应。不过幸好,他这话还来不及说,丁洛洛就解释道:“你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想让奶奶见见你。” 男朋友,这个词就是枷锁的代名词。左琛一边开车驶向“天园”,一边咀嚼着这个词。过去,女人皆说:我是左琛的女人,而如今,他左琛贴上了丁洛洛的标签,成了丁洛洛的男朋友。世道变了,真的变了。不然为什么他满心的不满,却依旧行驶在回归“天园”的路上呢。见奶奶?应该怎么见呢?需不需要下跪叩首,口中念着“小的前来拜见”呢? 郑欧洋这边其乐融融的聚餐,其实是由郑仪号召的。她在跟儿子确认了元薇真的住在儿子的隔壁后,就对儿子展开了软磨硬泡:我真的好喜欢她,我觉得她感情好丰富,好大胆的,你帮我约她,我请她吃饭啊。几番下来,郑欧洋的眼珠子在他细长的眼眶中转了两转:也好,反正元薇这小妮子还算对他胃口,坐在一桌吃饭,倒也能增强食欲。 “郑妈妈,您吃这个,这个好香的。”元薇夹了一块糯米鸡给郑仪。 “唉呀唉呀,别叫我郑妈妈,我好年轻的,你叫我姐吧。”郑仪今天依旧是浓妆,两条不输给少女的纤腿上是短裙和长靴。 “那可不行,郑妈妈,我要随着欧洋叫,我和他是一拨儿的。”在这点上,元薇有原则。 郑欧洋憋笑憋得辛苦,只得没完没了地往自己嘴里塞虾饺。这两个他最看重的女人,实在是太具有喜剧细胞了,这实在是太不利于他维护酷酷的音乐人形象了。 “小薇啊,你现在有没有在写新书啊?能不能透露一下,什么情节啊?”郑仪对待偶像的热情,更是不输给少女。她已经渐渐把椅子挪到了元薇的身边,刷了数遍睫毛膏的睫毛呼扇呼扇地眨着。元薇一泄气,筷子来了一个后空翻,摔在了地上。新书?刚刚才被批了个一文不值。郑欧洋嘴里嚼着,眼里看着,他先拿了一副新筷子递给元薇,后对郑仪说:“少说话,多吃饭。”郑仪瘪瘪嘴,顺从地吃上了。这让元薇有了一刹那的错觉:好像,她和郑欧洋是带着妹妹来吃饭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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