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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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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林晨树的第三次交锋,我惨败,并且死得很难看。 我就这样被林晨树涮了一个多礼拜,然后何凌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一刻钟,没有一个脏字,但那眼神,那语气让我很不舒服。不过不舒服也只能忍着,谁让官大一级压死人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拼命吃菜,想把这几天的怨气一起吃进肚里,我不停地告诫自己,一定要忍,忍得住才能海阔天空。 我在林氏的人缘还不错,而且已经交了两个不错的朋友:人事部的美美,财务部的小红。两人是公司著名的八婆,上至董事长,下至扫地的阿姨,没有她们不知道的秘密。我是个俗人,也喜欢听八卦,只要不乱传,不乱讲,听听无可厚非吧。 我是中午下班前挨的训,吃饭时她们已得到消息,让我对两人的包打听能力仰慕不已。她们忙不迭地安慰我:“那个人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要理,她是嫉妒你,她想你这个位置很久了,一心想近水楼台,获得总经理的垂青,可林总根本不甩她,所以把气都出在你身上,你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根本不用理她。” 我观察了很久,虽然她在林晨树面前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我还是看出她对林是有企图的,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企图。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可林晨树是什么人呀,我都能看出来他怎会看不出,他对公司的女职员一向都是敬而远之的,决不会有什么绯闻,更何况看出了她的企图,所以对她尤其冷淡,根本一点机会也不给她。 其实对林晨树这种白马王子有点幻想也无可厚非,公司一半的女职员对年轻又英俊的老板有想法,可别人也就想想,不会对别人产生影响。可她不同,总是想尽办法打击她的假象情敌,我倒霉,现在已成了她的头号公敌,我这是招谁还是惹谁了,怎么这么衰呢? 美美的安慰很另类:“你就想开点吧,她折磨你,说明你有魅力,她有压力,你就存心气气她,跟林总闹点绯闻,她肯定气得双脚跳。” 我苦笑,我犯不着为了气她先折磨自己吧?何凌还是小事,关键是林晨树,我怎么把他搞定,我看我这个月的工资大概就是2000块了,鱿鱼在不远处向我招手,前途一片茫然哟。 我愁云惨雾:“林总有什么弱点没有呀,我怎样才可以搞定他?”早知道他会是我的衣食父母,我那时就不惹他了。 我的两位好友都用无限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并且同时摇头:“林总那个人,软硬不吃,根本搞不定,你没事干嘛去招惹他呀?” 哪里是我招惹他,我巴结他还来不及,人生若能重新来过那该多好。现在只剩最后一招,也是老妈的绝招:眼泪。如果那次没有用这一招该多好,成功的概率会大些吧,反正死马党活马医吧,拼了。 我做好了准备,在林晨树经过我办公室的时候我正在垂泪,他每天中午进办公室的时间很固定,所以时间很好把握。在和他眼神对视的瞬间,我连忙别过脸,埋头擦去眼角的泪痕。 林晨树不动声色地从我身边走过,没有一丝要安慰我的意思,我心一沉,看来我的绝招也救不了我,还是乖乖地准备辞职报告吧。 我已经放弃了希望,但所谓绝处逢生,事情竟然有了转机,在他就要进入办公室的前一刻,他突然返身向我走了过来,在我身边站住,低声问我:“杜晓西,你怎么了?” 我心中大喜,现在是关键,千万不能露出破绽,我飞快地抹了抹眼泪,转过身,脸上已看不见一点泪痕,我倔强地看着他:“林总,我很好。” 林晨树看着我,有一会儿失神,过了许久,才淡淡地:“没事就好,忙你的吧。” 我与林晨树的第四次交手结束,我险胜。 他终于停止了对我的捉弄,而我如愿地拿到了不错的薪水,并且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偶尔还会拿到全勤工资。 我有一点小小的得意,钱的刺激,再加上小小的成就感——把林晨树变成一个工作勤力的好老板还是很让人自豪的,我得意得快有些忘形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付出了我的代价。 我主动与林晨树讲和,他这个人一向善变,不知哪天就翻脸不认人,我被他捏住了经济命脉,不主动巴结怎么行? 林晨树对我主动求和的态度很满意,自从我成为他的秘书以后,他对我早已失去了热情,并以捉弄我为乐,看我主动求和,也乐得休战,他仰仗我的地方也很多。 以前是他送花给我,现在是我替他送花给别人。哪天要是他要我送花到一个新的地址,那就是说他的前一段感情已经玩完,开始新的感情追逐。 送的花不是玫瑰就是百合,都是进口的,贵得吓死人的那一种。有一次我试着改送海芋,还被他劈头盖脸骂了一通,说我没品位,直到那位小姐打电话来说很喜欢海芋,他才闭嘴。他肯定从来不看偶像剧,那时最红的就是《海豚湾恋人》,里面的主打花就是海芋。 再后来,他见我文笔还不错,便要我替他写情书,就是那个喜欢海芋的女生,他一直搞不定。我大笔一挥洋洋洒洒就是三页,林晨树说她有点琼瑶情节,我便写得极其哀怨缠绵,自己看后都觉得很感动,有一种潸然泪下的感觉。偏偏林晨树这只猪看后竟然哈哈大笑,还说要是真有人被我的这篇酸死人的文章感动他就买块豆腐把自己撞死。结果这个一直不甩他的MM在看过信后竟然主动约他,还说以前不知道他是这么有感情的人。我有心买块豆腐送给他,想想没敢,还是不要因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得罪了他,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一定要让他感受到我宽广的胸怀,以后才不会动不动就找我麻烦。 我和林晨树的关系正在悄悄发生着变化,不再是单纯的老板与雇员的关系,比那要亲密些,我有时被他惹急了也敢拍拍桌子,给他点脸色看看,他也不会真的生气。但也算不上朋友关系,朋友至少应该是对等的,我们的关系从来没有平等过,我是被压迫一族,他只要张张嘴,动动小指头,就可以让我忙个半死。今天就是一个电话,我就得到网球场待命,也不管我手上还有多少工作没有干完。 林晨树一身雪白的运动装,正在场边做准备工作,旁边还有一男一女,男的我认识,是林晨树的死对头,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反正大家都叫他刘公子。 刘公子据说从小学一直到大学都是林晨树的同班同学,还真不是一般的缘分。两个人一直斗得很厉害,从衣服、车子到女朋友,什么都要比,什么都要争。两个人的关系很奇怪,虽然一直斗得你死我活,但一旦面对第三方,两人又立刻站在同一战线,总之是很特别的关系,似敌亦友,很复杂。不过据我的观察,两个人更象是死党,没有人能在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面前说另一个人的坏话,这些话只有他们自己能说,唉,好难理解的男人友谊。 见我来了,林晨树冲我嚷嚷:“怎么这么慢,黄花菜都凉了。”这本是我的口头禅,被他学了去一天到晚用来损我。 真是大少爷,一点也不体察民情,公司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我哪能象他那么自由,至少得把工作交待好,还得向何凌告假,她当然不敢不批,可那脸色可以让我回味好一阵子了。我没好气:“找我干嘛。” 林晨树扔给我一套崭新的网球裙:“去换上吧,马上开始了。” “我不会。”我站着没动。 “不会没关系,你哪怕站着不动也行,今天是双打比赛,我一个人怎么打?” 我还是没动,上了一天班,我哪里还有力气打球。 林晨树嘿嘿一笑:“你的转正报告还在我的办公桌上,我还没签呢。” 真是小人。我二话不说去换了衣服。这些天我一直试图用我宽广的胸怀去熏陶他,感化他,看来是白费了,他还是只用威胁这一招,偏偏这招对我最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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