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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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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当青梅暗恋竹马 我萧索地说:"一见杨过误终生",叶逸臣大笑。其实我说的是实话,可我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能明白我。正如我偷偷喜欢那个人那么些年,他却一无所知,他的温柔目光,也从未在我身上停留。 举人出来的时候,我正在接电话,万恶的资本家,周末都不放过我,想让我去加班,屁大点的事,我要听话乖乖回去才有鬼。我说我在机场接一年没见的男友,趁那边愣神的时候我马上挂掉电话。 我对着挂掉的电话哈哈大笑正得意的时候,左肩膀被拍了拍,我往右看去,果然是举人那张欠扁的脸。我大呼小叫地正要挂到他脖子上去,余光看到一位温柔美女娉娉婷婷地站在举人旁边,我的手在空中果断地刹住车,改拍了拍举人的肩,"了不起啊,还拐了一个回来。" "你好,我叫许芳菲,叫我芳芳或者菲菲都行。"我伸过手去,美女握住我的手,温柔地对我一笑,我好感顿生。 "你好,我叫刘雅书。叫我小雅就行,不要叫我书书(叔叔)。"她一本正经地说。 举人在旁边笑得花枝乱颤,我心里乐了,好啊,原来是一路人,都是贫字辈儿的。我指着他说:"在哪儿拐的这么有趣的妞,太油菜花了!!" "狒狒,有对手了啊。"举人得意洋洋的搂住美人的肩膀,抬起下巴用鼻孔对着我。 "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一甩头,夺过小雅手里的包,塞在举人的手里,挽住小雅的手说,"咱们走。咱妈准备了一桌满汉全席,在家里等着呢。" 把那只浑身挂满了包的死举人丢在身后。 举人原名张鹏举,跟我一大院的,我们都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混在一起,从小就坦诚相见。我和他从幼儿园到高三都是同班同学,缘分深厚得象脚下这片土地。他从小就贫,上课的时候最喜欢接老师的下一句,老师都拿他没办法,谁叫他成绩好呢?有一回上语文课,老师正讲《范进中举》这章,提问道:"从这篇课文里面我们可以总结出,范进这个人物的特点是什么呢?"众人沉思之际,举人响亮地回答道:"卑鄙!无耻!下流!"全班爆发出哄堂笑声。举人由此得名。 老师虽然常常为了他的聒噪和闹腾抓狂,可是老师们同样离不开他。高一暑假,学校临时决定补课,举人当时去了乡下的二姨家度假,那时电话不普及,举人一时没被通知到,开头两天就没能来上课。结果上物理课的时候,老师问了个巨难的问题,全班鸦雀无声,老师默了半晌,说,"张鹏举没有来吗?" 举人是班里男生的精神领袖,女生的妇女之友。因为举人有乐意陪女生逛街的特异功能。这是从小由举人妈妈刘阿姨培养出来的,小时候每一年年底家里要给我俩添置新衣时,举人都和我们三个女人一起去,我的衣服通常都得由他来拍板了,我妈才付钱买下。 总之我们班女生都把他当宝贝,在学校里一说我跟张鹏举一个班,那艳羡的嫉妒的眼光就像刀子一样丢过来。其他班的女生多的是仰慕举人的,如果想递个条或者送个礼物什么的,都会被我们班的河东狮们吼得颜面无存。由此举人的魅力可见一斑。 可是他在我的眼里,就那样。对于一个跟你之间毫无秘密可言的人来说,恋人之间该有的神秘我们全没有。很小的时候,大热天刘阿姨在家里给他洗澡,他坐在大盆子里君子袒DD,我直直闯进去,端个小凳子坐在盆子旁边就开始跟他炫耀我刚刚怎么把对面楼的小胖骗得一脚踩到我挖的坑里去。大一点,我们俩读初二,某天放学回家,举人说许芳菲你怎么流血了?我转头一看可不是吗?粉裙子上巴掌大一块褐色的血迹,我"哇"地就哭出来,举人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风驰电掣地骑回家找救兵。一路上我大声哭叫"我要死了",举人着急得脸都红透了,车蹬得飞快。下了车举人拉着我直奔我家,一进门见到我妈他也哇哇哭了:"朱阿姨,救救芳菲,她快要死了!"这种很傻很好笑的事数不胜数。 小时候我们常常混在一起,大了又在一个班读书,所以我总觉得举人跟我就是一路人,可是到了高二下学期那阵,我才渐渐醒悟,我与举人差距太大了。举人遥遥领先,我却在班里58个人中排第36,能上个三本就不错了。语文英语和化学还将就,数学和物理就惨不忍睹。我看到立体几何就崩溃,看到杠杆,力的方向就头晕。那段时间,我非常沮丧和自卑。特别是还有个举人如此光芒照耀,我越发显得渺小。全年级的女生都知道我和举人关系匪浅,为此我的书桌里总有需要我转达的书信和礼物。以前我还挺乐意,可那段时间我精神压抑,情绪暴躁,上下学都绕着举人走。举人看我不对劲,每天推着车在我身后追着我喊,"芳菲你怎么了?我是不是得罪你了?"我踩上单车蹭蹭往前奔,头也不想回。高二下期期末考试前,学校放了一天的假,举人来我家找我,支吾了半天,终于很严肃地跟我说:"芳菲,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我看他大义凛然的表情,一下没忍住就扑哧笑起来。举人明显松口气。 笑完了,烦恼也没有随之而去,我又冷下脸来,举人拿着我的大蒲扇,在旁边为我扇风:"我的姑奶奶,你又怎么了?是不是嫌太阳太大?别着急,我马上就去找把箭,学后羿那样给它弄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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