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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行政部 小志】是啊,我听刘总说,任冰山昨晚醉得人事不省。难道,你们部门的小凝子又,咳咳,又伸色爪了?

  【记者部 老弦】今天任冰山来上班,脸色相!当!难!看!

  【编辑部 小维】……

  【编辑部 灿灿】……

  【行政部 小志】你们两个快说!是不是昨晚他们两个有JQ?

  【编辑部 子儒】你们不用猜了,白凝今天请病假了。

  【记者部 老弦】咦咦,万年潜水怪居然舍得加入我们八卦队伍,莫名其妙地维护下属,真的很奇怪哦。

  【编辑部 灿灿】叹息,你们真的不用胡思乱想,小凝子真的病了。昨晚她回家遇到抢钱的,受了点伤。

  【编辑部 小维】最悲惨的是,把公司的录音笔和单反相机全部弄丢了。可怜的孩子,昨晚吓得给老大打电话的时候,都语无伦次了。

  【行政部 小志】啊啊,真的吗?老弦你们老大好衰,居然昨晚参加完酒会让一个女孩子自己回家!

  【发行部 小郑】伤没什么大碍吧?

  【记者部 老弦】难道老大今早这么不爽,是在自责?

  【编辑部 小芙】为什么我听到的版本是,昨晚白凝把任寒强了,途经歹徒实在看不过去,拔刀相助,也被强了。现在白凝正在警察局接受调查?

  ……

  病床上,我望着聊天记录,一口茶喷出来,水花四溅。

  肖芙姐,你的冷笑话还真是非常的冷。

  事实上,三个版本之中,真相只有一个。昨晚,我送走任寒,的确在回家路上,出了那么点小小差池。

  话说我现在住的地方是老爸发家之前单位分配的筒子楼,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洗礼,它已摇摇欲坠,能搬走的人都搬走了。是以,一条小巷,每到深夜总是阴森无比。再加上居委会一再提倡节约用电,所以一过晚上十点,巷子口的街灯就响应号召地熄灭了。

  所以,昨晚我在巷子深处,幸运地遇到了称之为“歹徒”的小瘪三。不过虽然是歹徒,但这位仁兄显然是刚入行的菜鸟。其一,没带银光闪闪的匕首,手里只有一根被狗啃过似的木棍;其二,这么好的月色,这么好的氛围,这么漂亮的美女站在他面前,他居然只想劫财不想劫色。

  于是惊恐之余,本小姐有些愤怒了,再念及公司的单反相机如果被抢掉,我又要吃上一年的泡面,便勇向胆边生——拽着手中的皮包,决定抵死不从。菜鸟歹徒见状,也有些急,扛着木棍就过来抢。

  拉扯之下,我一劈腿、一出拳就把歹徒制伏了……咳咳,那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我一劈腿、一出拳,在高跟鞋的连累下已被菜鸟歹徒撞得跌倒在地,浑身酸痛。眼见他的棒子就要往我身上砸来,我急中生智,大声喊叫:

  “奥特曼!奥特曼!快出来打小怪兽了!”

  “啥?”

  菜鸟歹徒傻眼,还来不及反应,筒子楼里已传出鬼哭狼嚎的号叫声。顷刻,一温柔可爱的泰迪贵宾犬飞奔而出,直接扑向了菜鸟歹徒。

  “汪汪汪!”

  “奥特曼,咬!使劲咬!打掉小怪兽回家给你吃狗饼干!”

  “来人啊,抓贼啊!”

  一时间,筒子楼灯火通明。

  “贼娃子,逮到!”

  “打!”

  “汪汪汪!”

  如此,我就在聪明伶俐的温柔小攻——奥特曼的英勇扑咬下,以及街坊邻里扛着扫把菜刀汹汹奔涌的阵势下,打退了菜鸟歹徒,完美得救了。

  事后,我为这次胜利做了总结:

  其一,邻里关系一定要处理好,不然危急时刻没人救你。

  其二,狗,纵使是最温顺最黏人的贵宾犬,也要教会它扑咬坏人的技能。

  其三,狗狗还是要放养的好。想当初我因为天天上班,心疼奥特曼关在家里寂寞可怜,才错打错着在门下边安了个狗狗出入的小门,让它白天也可以肆无忌惮地在街坊邻里家玩耍,这也就错打错着救了自己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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